“这茶是闵行捕房杰佛逊探长送给老朽的,据说是陈年普洱。”
皮克抓起面前的茶盏,一口喝干,放下茶盏,耵着王以栋。
炉子上的水滚了起来,王以栋提壶给泡茶的盖杯里续上,又过滤到分茶器里。瞟了一眼皮克的茶盏,欠身给他斟上。
“他告诉我,这还是他太太从黑市上淘来的。杰佛逊太太好像是印度人,还是哪个邦里的贵族之后,叫丽达,对吧,皮克先生?”
皮克握住茶盏,但没有拿离茶海,目不转睛地盯着王以栋,脸上笑着,但牧天看出了上面的僵硬。
“据说,丽达对茶很有研究,经常约一些闺蜜和同样的印度贵族之后,去凯乐门的梧桐小筑品茶。”
这人够贼,你直接说“苏玛丽”不就得了嘛。绕什么圈子?
皮克一时陷入了沉思。
“皮克先生大概不愿意谈茶,那咱们说说蛤蟆岛吧。今天的野味如何,还吃得惯吗?皮克先生?”
“哦,当然ok了。”皮克像是被惊醒,随口答道。
牧天第一次看到皮克这副惶惶不可终日的样子,自觉好笑,就戏谑地瞟了他一眼。
“实际上,海子荡还有一种美味,只是卖相不好,我没让他们上。我们这里叫‘水老鳖’,就是在水里生的一种甲壳虫。是靠吃水里的微生物和蚊蝇蜻蜓以及各种昆虫的幼虫为生的。”
“哦,这倒也有趣。”
“它的习性也很有趣。这种水老鳖的翅膀是能飞的。不过,昆虫的幼虫不能给他提供足够的营养使翅膀更坚硬有力,飞得更高更远,本来生在水里的它们,就爬到陆地上来吃蚂蚁,以获得足够的营养。”
“聪明的生物,那它们吃到蚂蚁了吗?”皮克好像缓过神来了,饶有兴味地问道。
“当然吃到了。水老鳖虽然也是个甲虫,不过对于蚂蚁来说,那可是庞然大物。那些散兵游勇的蚂蚁,自然成了它的猎物。不过,要是它不幸遇到成群的蚂蚁,就真的不幸了,即使能吃到几只,但它的内脏早已被更多的蚂蚁吃掉,只剩下区区一个空壳了。皮克先生应该了解蚂蚁是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分工明确,团结一心,有着比人类社会更为稳固的社会结构。”
“王爷真是渊博得很啊,不过在下不是学生物学的,对蚂蚁更没有研究。王爷讲的一定是个寓言故事。”
“哦,不不,皮克先生,这不是寓言,是现实,我们可以实地去考察,岛边上陆地里,可以看到水老鳖尸横遍野,旁边的蚂蚁却在悠闲地散步,可惜我们不是蚂蚁,听不到他们,可能它们在唱歌儿呢。”
“哦,王爷是在谈庄子啊。那方便的时候,我一定要去看看。”
“庄子就不是了,这群生物有趣得很,看了会有不少启发。不过,你也要尝尝水老鳖味道,它算是很精致的美味了。我们这里的人,一般是从水里捞出来,油炸火燎着吃,都美味得很。不过,来日方长,你一定有机会吃到的。你也可以带些给你的朋友们,保证他们过口不忘。”
“一定,一定。”皮克笑呵呵地应道,心里想着“这踏马的真是个狠人”。
牧天整个见闻下来,很是开心。自己对皮克那点怨恨也得到了缓解,他觉得王以栋是个很有意思的人,能把一件拔刀相向,刺刀见红的事情,当个故事慢条斯理地讲出来。皮克也有意思,脸色一会儿黄,一会儿绿,一会儿又变白了,脸上的肌肉一会儿紧,一会儿松。真是个好演员。哪天一定要去东方大剧院看看他演的阿尔芒去。
皮克这时候想的是,哼,都是千年的狐狸,你给我讲什么聊斋啊?
“王爷刚说的那种水老鳖什么季节有啊。”皮克很感兴趣地问,端起茶盏,但没有喝茶,只是端着。
“就这个季节,不过,再过些时日就更加肥美了。”王以栋煞有介事地说道,心想,小样,跟我斗?还是放了我儿子吧。
“哦,王爷说过些时日猎物才更肥美。要是这芦苇都枯黄了,要是一把火烧起来,不就省得大伙再从手里捞出来,油炸火燎了吗?”皮克的眼睛直视着王以栋的双目,意味深长地说道。
王以栋突然哈哈笑了起来,“你这也是一个寓言故事。”他说完,突然敛住笑,“皮克先生,牧天在海子荡的周全还劳你费心照顾周全,如有什么需要,岛上又无法提供的,我这里有电台,你可以打电报给你的朋友们,让他们备好了,我安排小火轮去接回来。”
“实不相瞒,王爷,在下关于电报的业务,实在是手生得很,怕万一发错了意思,反而误事。”
“皮克先生太谦虚了。不过也好办。”
王以栋说着,举手连续而有节奏地怕了三下。
【作者题外话】:百章感言:
感谢读者诸君,感谢那些从开头一直追读到现在的大大们,也感谢中途来捧场的读者大大,感谢那些不吝投银票、金票的大大。所有这一切让在下写到了今天,100章。相信在下一个100章里,故事会更精彩。希望能给诸君一个独特的世界,一个或者几个能给诸君带来欢乐的人物。虽然数据不太好看,但有诸君的支持,也在缓慢地增长中,这都是诸君的功劳,谢谢你们,谢谢。百章叩首。期待评论,银票。再致谢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