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此之外,其他有价值的东西便就没有了,这些红手套的生活很质朴,估计平时除了出任务消灭异端要么就是在苦修,当真是无趣的很。
伊洛思在搜索尸体时,将他们的红手套都摘了下来,一共八副,其中两个六翼天使翅膀,六个四翼天使翅膀。
其实伊洛思的日常生活和这群教会的红手套们也差不多,自小被大公收养后,生活中除了战斗就是修炼,并没有其他的生活乐趣和爱好。
但是伊洛思有个收藏战利品的癖好,在以前,除了和兽人作战便是清剿拦路剪径、占山为王的土匪,很难指望这样的敌人能有什么像样的战利品。
所以这个癖好谁也不知道。
其实伊洛思也知道不应该拿这些具有标志性的东西,很容易暴露行踪,惹来不必要的麻烦。
但他就是鬼使神差的拿走了。
这些做工精致且具有严格等级划分的红手套,不仅具有很高的艺术价值,用料更是奢侈,是由光耀石中提炼的稀有金属掺杂着秘银编织而成。
金色的丝线勾勒出优美的线条,不仅是装饰品,更是辅助战斗的顶级魔法物品。
这副手套的极其柔韧且坚固,寻常的刀剑根本无法割破。虽然教会的战斗教典里不推荐,但使空手夺白刃成为了可能。
最重要的是,红手套的材质因为使用了光耀石,因此有着极强的圣光亲和力,能够略微提升神职者的施法速度和加强法术效果,对于近战类职业也能够小幅的提升斗气的质量。
伊洛思想到:也许这些手套日后落魄了还可以卖掉换钱花,当然,迫于神圣教会的威名,可没有人敢明目张胆的公开交易,收藏者也敢戴出来。
这八副红手套无疑是伊洛思目前为止收藏的最好的战利品了,他满意的将将手套装进行囊中。为避免神圣教会有特殊的追踪手段,还用白银斗气将八副手套都“洗涤”了一遍。
这是成为圣骑士后新掌握的技能,可以随意将斗气的形态转换,结合红手套骑士运用斗气的办法,使自己的白银斗气也能像神圣之火一样燃烧,只不过效果不如神圣斗气罢了。
此时天光已然大亮,战斗了半宿又身受重伤的伊洛思沉沉的睡去。
待到醒来时,已是傍晚了,与其说是睡醒,不如说是饿醒。
昨夜受到如此重的伤势,现在已经好了大半。
内伤基本痊愈,外伤也快开始结疤。
这就是伊洛思的血脉带来超出常人的优势。
少年时期,伊洛思就发现自己的身体异于常人,不管昨天的训练再疲倦,身上的伤口再多,第二天都会恢复如初。即使是重伤,只要当场不死,过后很快就能恢复过来。
走下楼梯,来到旅店的大厅里,这环境依然如昨天那般嘈杂,只不过喝酒吹牛的人基本上换了一批。
又听到众人纷纷议论,说是昨晚城防军发现距离摩加迪沙不远的废弃的前哨据点有强者打斗,废墟都夷为平地,现场只发现大量的尸体碎块,其中貌似还有神圣教会的人,看起来城防军有活干了。
伊洛思听闻只是微微一笑,紧紧的用罩袍将满是剑痕的铠甲遮挡起来。
旅店老板殷勤的将伊洛思引到一处无人打扰的角落,使劲擦了擦桌子上的污迹:“阁下,想吃点什么,还按照昨天的分量来吗”
“不,加到昨天的两倍量”一枚金光闪闪的金加隆从伊洛思的手中以一道优美的抛物线掉进旅店老板的上衣口袋之中。
旅店老板喜笑颜开的小跑着去了后厨安排饭菜。
周围的食客也好奇的打量着伊洛思,见他如此俊美的容颜,都不禁呼吸一滞,这种美是不分男女、不分老幼的,全体通吃。
不过一时也没有不开眼的敢过来搭讪,都是行走大陆多年的老油条了,从旅店老板对这个美的不像话的男人毕恭毕敬的态度便能看出点端倪,再加上有昨天在场的食客添油加醋替伊洛思吹嘘昨晚干爆火狼佣兵团的事迹,知道此人绝不好惹。
伊洛思也乐不得的享受片刻清净,大快朵颐的吃起刚端上来堆积如山的食物。
四周的人看到他的饭量更加不敢惹是生非,在托瑞尔大陆上只有实力越强的人,饭量才越大。
突然,旅店的门被一脚踹开,直让老板心都在滴血,自从开旅店后,这门可没少更换了。
进来的人有十数位,除了壮汉外,还有两个女人。
看他们的装扮是一支佣兵队伍,其中的一个女性身着长袍,手持着短杖,看样子还是个施法者。
一个拥有施法者的佣兵队伍,这等配置绝对是佣兵界的翘楚。
要知道施法者的修炼过程需要大量的魔法材料和炼金物品,购买这些要耗费大量金钱,最重要的是施法者及其稀少,天赋高的施法者更是少之又少。
这些高贵的法爷大部分都在自己的魔法塔修行,很少会出来闲逛,更别说加入佣兵团了,法爷才不会参与进这种颠沛流离的佣兵生活。
托瑞尔大陆上有句谚语法爷的脚底板都比佣兵的屁u还要细嫩。
眼前的这支佣兵队伍引起了伊洛思好奇:
就算是低等级的施法者也不是随处可见的,即使有想要加入佣兵团的,也不是一般小佣兵团能够养的起。
倘若施法者的等级太低,只是魔法学徒那种级别的,也没有什么用。
于是伊洛思悄悄的张开了领域,使用了超凡感知并立刻得到回馈:
这是个白银阶的魔法师。
踹开旅店大门的人是一个头戴牛角盔身着黑色板甲的蛮汉,扛着一把双刃巨斧,形似兽人使用的斧子。
后面的佣兵们鱼贯而入。
这群佣兵中有手持盾牌的防战,也有背弓持剑的游侠,还有刺客这种斥候,更不用说还有个白银阶的施法者了。
这支佣兵团名叫黄金团,在业界内很出名,因曾帮助一个南方的大贵族在死海沙漠中寻找到被死灵守护的黄金宝藏而声名鹊起,因此叫黄金团。
黄金团的实力很强,普遍实力都在白银阶,那个蛮汉和一个头发花白的中年人则是黄金阶强者。
黄金团人数较少,秉着贵在精而不在多的理念,主营探宝、护送、保卫等任务。
遇到大型的战争任务则只能接一些侦查、渗透这一类的任务。
这群人呜呜咋咋的找地方坐下后,向老板要了大量的食物后,戴牛角盔的蛮汉那个径直走向吧台,直接将装麦酒的酒桶拿来过来,砍开一个缺口便直接用大嘴接着,喝了起来。
其他佣兵叫骂起来:“狗r的蛮牛哈尔西,你给老子们留点!”
这个叫哈尔西的蛮牛“咕噜咕噜”喝了近小半桶,方才满足的打了个酒嗝:“真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