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八章 地毯(1 / 1)

晚上的时候维金斯回来报告,贝克街小队盯了皮尔逊半天没有什么收获,他照常在化工厂上班,并没有什么反常的举动。

福尔摩斯也不着急,只是让那群小鬼继续盯着,而他自己则开始着手为那篇职业对手型影响的论文收尾。

结果第二天一大维金斯就急匆匆的跑来叫门,哈德森太太正在厨房烤面包被吓了一大跳,张恒也被这声音给吵醒了,从屋里出来就见楼下的福尔摩斯在哈哈大笑,拿了七先令给维金斯道,“一人一个,你自己两个,去找格雷格森警长,就说福尔摩斯喊他来贝克街221B。”随后他抬头看到从楼梯上走下来的张恒。

“成了,这件案子终于可以收尾了,抓了皮尔逊,主犯也跑不掉了。”

“嗯?”张恒扬了扬眉毛,“你的证据搜集齐了。”

“没错,”福尔摩斯道,搓了搓手,“我们先吃早饭吧,顺便等格雷格森,到时候我一起说。”

大概一个钟头后格雷格森警长才不情愿的来到了贝克街221B,一进门就扯着嗓子道,“我说案子都已经结束了,您还找我干什么,我们警察的工作也是很忙的,昨天晚上我都没能怎么睡。”

“是吗,你在忙什么,新的案子吗?还是等着接受局长的表彰。”福尔摩斯笑道。

格雷格森脸上一红,嘟囔着,“我毕竟也是为这座城市做了贡献,这两天的报纸上都是这件案子,局长重视也很正常嘛。”

“是是是,不过我看还是等把真正的凶手抓住再庆祝也不迟。”福尔摩斯道。

“真正的凶手?”格雷格森愣了愣。

“跟我走一趟吧,耽误不了你多少时间。”福尔摩斯道,“对了,你带手铐了吗。”

“带了带了。”格雷格森不耐烦道,“枪也带了,这些东西我都不离身的。”

“枪的话估计用不上,对方毕竟不是什么穷凶极恶之徒,况且我们这边还有高手。”福尔摩斯一边说着一边瞄了眼一旁的张恒,他很难忘记昨天发生的事情,眼睛到现在还有点微肿。

“走吧,先生们。”

三人没有立刻赶到化工厂,而是先坐着马车先来到了一家当铺,福尔摩斯对当铺的老板道,“之前有人来典当了一张地毯,那张地毯在哪里?”

当铺老板闻言脸上顿时露出了紧张之色,暗骂了一声,“我就知道。”

“嗯?”

“不是说你们,几位先生,我说的是之前来典当地毯的那小子,我当时就在怀疑他,不瞒您说,我做这行这么久了这双眼睛可是看过很多人的,像他那样的穿着打扮,一看是个苦哈哈,怎么可能有那么好的地毯,而且还专门挑在清晨,刚开门的时候来交易,我当时就在心里嘀咕,这东西别是他偷来的吧。”

“嗬,那你还敢收?”格雷格森道。

老板闻言露出一个讪笑。

“你给了他多少钱?”福尔摩斯问。

“两……两英镑。”老板道,“我琢磨着那做工和材料,真要拿出去买的话少说也得二三十英镑才能拿的下来。”

“所以你这只要一转手就能有十倍的收益吗。”福尔摩斯道,“得了,你也别难受,这东西是证物,牵扯到一桩命案,我们用完后说不定倒是还能还给你,现在,先带我们去看看吧。”

“好……好嘞。”

老板带三人来到放典当物的仓库,福尔摩斯蹲下,都不需要用放大镜就能看到地毯中间残留的血迹。

那里显然被人清洗擦拭过,但是没能擦干净。

“这个什么也说明不了吧。”格雷格森道,不过能听出语气也已经有些动摇了,他的心里这时也有点慌,仿佛是在安慰自己,又道,“而且老板也说了这东西很可能是偷来的。”

“这是约翰·琼斯办公室的地毯。”福尔摩斯道,“老实说我也没想到会这么顺利,我还以为他会用更稳妥的办法来处理这东西。”

“这个名字听起来怎么有点耳熟,等等……这是约翰纺织厂的现任老板?”格雷格森终于想起了这个名字是从哪里来的,“之前去纺织厂的时候就是他接待的我们,他人看起来还不错。”

“纺织厂的女工们可不这么想,这已经不是他第一次骚扰工厂里的那些女工了。”福尔摩斯道,“虽然大家都不想谈这件事,但是我还是想办法打听到就在前年他从父亲那里接手纺织厂后,这里的女工经常有意外怀孕的事情发生,当然最后绝大多数人都没有声张,拿了笔遣散费后就离开了纺织厂。”

“这的确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格雷格森的态度明显有些软化,顿了顿道,“好吧,我承认之前可能漏掉了一些东西,约翰先生看起来也有一些嫌疑,但我还是要说那个叫保罗的小子依旧是我这里的头号嫌疑犯,毕竟他床下带血的衣服也是实实在在的。”

“别着急,听我说下去埃”福尔摩斯笑了笑。

“事发当晚轮到莫莉打扫卫生,她是最后走的人,恰好那时候约翰办公室的灯也亮着,所以最后的时候只有他俩在工厂,这就给他留下了犯案的时间,第二天我和张去拜访了纺织厂,门口的家伙告诉我们约翰不在,这本身就很可疑,在发生了那样的事情后他最近都应该在工厂想办法安抚女工的情绪才对,我抽空溜进了约翰的办公室里,注意到他的地毯有换过的痕迹,新的地毯大小明显不是很合适,估计是从家里抱来应急的,他那张气派的办公桌一角也有隐约的血迹,渗进木纹里,但是就像你说的,这依旧没法解释保罗床下莫莉的衣服。”

格雷格森能坐到警长的位置上倒也不是完全的榆木疙瘩,闻言摇头道,“别跟我说是约翰嫁祸给保罗,一来保罗在隔壁的化工厂工作,约翰都未必知道他,二来就算他知道有保罗这么个人,也不可能知道后者住在哪儿,贫民区那路能把约翰给绕晕了,像他这样身份的人如果出入那里太过显眼,也不可能没人注意道。”

“是的没错,所以我认定本案还有一个同谋。”福尔摩斯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