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承乾也愿意如此,就他这个弟弟那一手狂草,没有几个人看得懂。</p>
每次都得连蒙带猜的,听说有时候连李慎自己都不认识自己写的是什么。</p>
打开谢恩表李承乾第一眼就皱起眉头,果然是纪王亲笔,字迹潦草,大的大小的小。</p>
一共就几十个字,没有一对字是一样大的。</p>
而且他还连笔写。</p>
说实话,自己就是用脚写的都比这个强十倍。</p>
“太子殿下,据臣看,纪王殿下写的好像是一首诗,名字叫金缕衣。”</p>
看到李承乾皱眉,马周就猜到什么原因了,自己刚开始看的时候皱了好几下呢。</p>
李承乾把上表放到书案上,重新拿过来一张纸。</p>
仔细辨认了良久,才写下第一句,劝君莫惜金缕衣。</p>
然后继续辨认,用了一刻钟时间才把全诗抄录下来。</p>
“好诗,十弟果然才华横溢。”</p>
拿着抄录好的诗李承乾不由得夸赞道。</p>
“臣也是这么认为,此诗颇有意境,让人莫要负了光阴,珍惜大好年华。</p>
又有及时建功立业之意,莫要等以后后悔。</p>
这与纪王的行事很贴切,及时行乐。”</p>
马周也跟着附和,他也很欣赏这首诗。</p>
“马公所言极是,这首诗道出了十弟玩世不恭的态度,及时行乐。”</p>
李承乾也很认同这个解释。</p>
“只不过,纪王殿下这字......”</p>
马周摇了摇头,可惜了,本来可以成为一代文坛大儒,却写了这一手丑字。</p>
他都想说纪王是用脚写的么?</p>
“哈哈哈哈,马公有所不知,我这十弟自小写字就是如此,他还自夸自己写的交作狂草体,自立一派呢。</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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