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5章(2 / 2)

至于林北伤人……</p>

不用多说,被认定为见义勇为,不予立案。</p>

别说那些伤者还没有被鉴定为轻伤以上,就算有轻伤,甚至有重伤,哪怕是出了人命,林北都不用承担法律责任。</p>

当然了,如果真的是出现了严重后果,那肯定不可能这么快就从派出所走出来。</p>

必然是要经过更加繁琐严谨的程序,甚至可能要走到法院这一步,才能最终下定论。</p>

但不管怎么说,林北身上那是一点事儿没有。</p>

他出来后正准备先给父母报个平安,结果就听到隔壁询问室里,传来一道熟悉的大吼声。</p>

“他们都是我的好兄弟,这次我结婚,他们都是来帮忙和祝贺的,那个闹一闹也是我让的啊,咋了,这结婚的时候闹一闹,有啥问题?”</p>

欸?</p>

这不韩超群的声音么?</p>

林北念头一动,一个战术后仰,通过门缝看了眼。</p>

确实是韩超群没错。</p>

他脸上满是干了的血迹,看着埋了吧汰的,但气势很强。</p>

仰着脑袋,梗着脖子。</p>

一副讲义气的模样。</p>

居然直接把事情揽到自己头上了……</p>

好家伙,别人都是“做兄弟,在心中,有事电话打不通。兄弟长,兄弟短,兄弟有事我不管”。</p>

更有甚者,直接就是“兄弟在,我喊嫂,兄弟不在我喊宝”……</p>

韩超群可倒好,还真特么讲义气。</p>

当然,也有一种可能,那就是他并不知道自己这一时脑热说出来的话,意味着什么。</p>

在法律上,这叫“教唆犯罪”。</p>

意思就是说,以劝说、利诱、授意、怂恿、收买、威胁等方法,将自己的犯罪意图灌输给本来没有犯罪意图的人,致使其按教唆人的犯罪意图实施犯罪的行为。</p>

举个栗子。</p>

张三跟李四说,你去杀了王五。</p>

李四这哥们儿也是耿直,真的去杀人。</p>

张三就是教唆犯。</p>

刑法中并没有“教唆罪”这个罪名,但教唆犯依旧会承担法律责任。</p>

教唆他人犯什么罪,教唆人就以这个罪名承担法律责任。</p>

也就是说,</p>

韩超群这一句话,在警察严重,那就是在自己脑门上,打上了“教唆犯”的标签。</p>

警察表情严肃地问道:“你确定?是你让那些人去闹伴娘的?”</p>

“是啊, 就是我让的,这又咋了?有问题吗?”</p>

“我可是新郎!”</p>

“我就想结婚的时候热闹一点,不行吗?”</p>

韩超群显然还没有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p>

他本来没有参与猥亵,所以只是询问。</p>

可现在……</p>

既然你狼人悍跳了,那还有啥好说的。</p>

直接上强度。</p>

警察冷眼扫了一眼,淡漠道:“刑!当然刑!不过,我们需要换一个地方说话就是了。”</p>

几分钟后。</p>

被移到讯问室,坐在后悔椅上的韩超群:</p>

∑(O_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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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