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宫,是礼字旗舵把子李长乐的私人宅院。因为占地广大,并且修建的是古代宫殿风格,所以被人称为长乐宫。”
“礼字旗?1
我顿时大吃一惊。
丁锦瑶问道。
“你在南滨市待了那么久,也去过东渝市,肯定知道袍哥的四大堂口吧?”
这个我当然知道。
只是,我搞不明白。
沈败天为什么要带江菲儿去长乐宫呢?
他的葫芦里究竟卖的什么药?
这时,丁锦瑶安慰说。
“你不用担心。有我朋友在,菲儿肯定不会有事的。”
“我并不是担心她有事,只是很好奇而已。”
“要不,我打电话给我朋友问一下?”
“你朋友是?”
“李长乐1
我再一次惊呆了。
目不转睛地看着丁锦瑶。
她微微一笑,半点没有骄傲和嚣张。
好像这一切都是很平常的事。
丁锦瑶拿出了手机,眼神里满是询问。
她在问我,要不要打电话问一下?
我想了几秒钟,还是选择不打。
丁锦瑶问道。
“你不是很好奇吗?”
“老沈没有说,江菲儿也没有主动透露,说明他们暂时不想让我知道,或者是不能说。既然这样,那我还是别问了。”
丁锦瑶呵呵一笑。
“看不出来。你年纪不大,考虑事情倒是非常成熟。不过,你放心好了,菲儿在长乐宫,肯定不会有事。相反,说不定她还会给你带来一个大惊喜。”
我笑了笑。
希望吧。
“关于李长乐,我还可以再给你透露一点消息。”
我马上看着丁锦瑶,期待她的介绍。
“她除了是礼字旗的舵把子,跟何仲达是平起平坐以外。她还有一个绰号,小嫦娥。”
一听到嫦娥这两个字。
我马上想起了另外一个人——赛嫦娥,叶倾歌!
这是千坛八大金刚之一。
非但千术高明,而且人非常漂亮。
据说她有着沉鱼落雁之容,闭月羞花之貌,是百万里挑一的大美人。
李长乐能被人称为小嫦娥,肯定也是倾国倾城的。
这时,丁锦瑶笑着说。
“她这个小嫦娥的称号,主要因为她是叶倾歌的徒弟,深得叶倾歌真传。另外,她非但千术高超,人也长得非常漂亮。本来,我想介绍你们俩认识的。但你有了女朋友,就算了。”
这下我就更好奇了。
难不成,沈败天想让江菲儿跟着李长乐学习千术?
想想也不成立。
如果要教千术的话,沈败天自己就可以教。
他当年名噪一时的时候,连叶倾歌都无法与之匹敌。
即便时隔多年,沈败天功力仍在,教江菲儿这个门外汉,根本是绰绰有余。
再说了,他不行,那不是还有我吗?
虽然我现在的名声比不上叶倾歌,但我是皇爷的高徒,又得到了沈败天的指点。
难道我会比不上李长乐吗?
打死我也不信。
不是学千术,那又是什么呢?
我想不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