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宋是中国古代封建王朝中经济实力最为强盛的一个帝国,在这个强大的帝国中,女性的地位也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提升。
众所周知,封建王朝时期是以男性为尊的时代,因此女性的地位是特别低的。根据《礼记》中的记载“男不言内,女不言外;内言不出,外言不入”,这就意味着在古代的男女是有一个明确的家庭分工的。
对于无法外出工作的女性来说,没有经济收入,在家庭中就没有话语权,只能依附着男人生活,因此中国古代就一直存在着男尊女卑的思想观念。
古时候对于离婚的规定是,如果女性违反了婚姻生活的七项规定的话,那么男方就可以提出“和离”。《大戴礼记》中记载“妇有七去:不顺父母去,无子去,淫去,妒去,有恶疾去,多言去,盗窃去”,从这里我们也可以发现这是维护男性利益的社会规定,但是在宋朝的女性却拥有提出离婚的自主权。
根据宋代的法律,只要男女收下了双方的聘书的话,婚姻生活就此开始,但是如果男方没有在3年之内迎娶女方的话,女方就可以再次自由选择婚配对象了。除了这一条之外,在宋神宗时期(大宋的第五位帝王),如果丈夫很久都未归的话,那么妻子也可以向官府申请和离,然后就可以另择夫婿了。
这在《名公书判清明集》就有过这样的记录“夫外出三年不归的,其妻听改嫁”。另外,宋朝对女性的保护也是提升了很多,中国传统的伦理观念是“出嫁从夫”,可是在宋朝,如果在婚姻中受到来自丈夫家庭带来的人身伤害的话,妻子就可以提出离婚。
《庆元条法事类》规定“被与丈夫同居的亲人强奸,虽然未成,妻子可以请求离婚”。由此可见,宋朝已经制定了一系列成熟的法律来保障女性在婚后相应的一些权力。
古代的女性是没有继承权的,而出生在宋朝的女子却可以继承一定数量的家产。《户婚门·女承分》中的描写是这样的“假如有在家未出嫁的女儿,则以全部财产的四分之一给其”,这就意味着没有进行婚嫁的女性是享有继承权的,但对于那些出嫁的女子,她们是否就无法拥有自己父亲的一部分财产呢?
其实,对于宋朝已经结婚的女子来说,她们也是可以继承的,《宋刑统》中写道“有出嫁女者,三分给与一”,因此无论女子是否婚配,在宋朝都是可以进行财产继承的。此外,宋朝在法律上也不会重男轻女,比如说“父母已亡,儿女分产,女合得男之”;
以及“在法:妻家所得之财,不在分限。又法:妇人财产,并同夫为主”,于是在宋朝详细的法律条款保护之下,女性的经济地位得到了极大地保障了,因为女性不仅可以有家产,而且还可以拥有夫妻共同财产。由于宋朝的社会经济处于一个高度发达的水平,因此女性的社会地位也发生了极大的改变。而且我们知道中国古代是有缠足的习惯,这是对女性身体上的伤害,但在宋朝女性可以“俱不裹足,不贯耳”,所以在中国古代这个男权主导下的社会中,宋朝的女性地位已经是极高的了。
在宋朝时期,就已经出现了早期的资本主义萌芽,经济发展十分的快速,因此也衍生出了更多的职业。有学者经过研究表示,在宋朝娱乐业非常的发达,因此如果女子的姿色足够的话,是可以进军“演艺圈”的。当然,笔者这里和大家说的演艺圈并不是我们现在的那种演艺圈,而是类似于歌伎的一种。在当时的文人墨客圈子中,很多人都会选择在自己的家中养一只私人的娱乐班子用来平时的消遣。别的不说,大诗人文天祥,他的家中都养了一只歌伎队伍。除了私人歌伎之外,南宋杭州城里,大型娱乐场所有好几十个。身怀才艺的女子能够在这里挣到更多的钱来养家糊口,她们一般日入过千是没有任何问题的。所以对于很多老百姓来说,生一个女儿就相当于有了一棵摇钱树,能使得一家的生活得到一定程度上的改善。所以这也使得宋朝形成了重女轻男的风气。
无论北宋还是南宋,整个社会氛围都是偏爱女儿,女儿一生下来就被当成掌上明珠,要是生了儿子反而会很不开心,甚至男婴有被丢弃的风险。生个女儿,培养得好,将来就能谋个好营生。据说连当时“最为下色”的厨娘,其雍容华贵的气势,也绝非寻常士庶可比。
《江行杂录》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
宋朝有一位告老还乡的太守,想起了自己曾经在京都某官处吃过晚膳,那一日是厨娘调羹,味道特别适口,留下很深印象,让他一直忘不了。于是他也想雇一位厨娘,继续享受那忘不了的美味。
经过多番的托人,最后太守如愿以偿的在京师物色到一位厨娘,年可二十,能书会算,颇具姿色,“其人年可二十余,近回自府第,有容艺,能书算”。
接着太守叫厨娘快点过来,但厨娘却先写了一封信给太守,说叫太守发一四台暖轿来接她进府。
太守不敢怠慢,连忙派了一顶轿子前往迎接,待到将厨娘拾进府中,人们发觉她确实不同于一般庸碌女子,“及入门,容止循雅,翠袄红裙,参视左右,乃退。”
如此太守很高兴,于是第二天就叫厨娘展露本领。厨娘自带的白金全套厨具,“刀砧杂具,璀璨夺目”。挽袖切肉,惯熟条理,运刀成风。做出的菜品馨香细腻,清新脆口,举凡上桌皆一扫而光,府中宾客无不交口称赞,都说好吃。
当然,太守脸上也很有光。正盘算着下半生的口福,厨娘主动找来了说:“今天是试厨,您也非常满意,但照规矩得给我犒赏。”说完拿出单子给太守看,结果太守有些傻眼,绢帛或至百匹,钱或至三二百千,这完全超出了他的财力范围,只有心里叹气:“这样的伙食吃不起,这样的厨娘不敢用啊!”
没过两月,太守便找了个理由将厨娘“善遣以还”。
一个厨娘的收入就已经如此之高了,难怪临安的中下之户都想生个女儿好好培养。
众所周知,宋朝是一个娱乐业高度发达的时代,各式各样的娱乐场所、娱乐戏码出现在人民的生活中。不仅是达官贵人,就连平民百姓都可以到勾栏瓦舍里观赏表演。而宋代的娱乐项目不止于弹琴舞蹈,评书、杂技也是极受追捧的表演。
最主要的是这些表演者大部分都是女性。所以说,宋朝都盼生女儿,不仅仅是能嫁入皇家或者豪门,获得改变命运的机会,还可以获得了足够令人羡慕的就业机会,也能获得改变命运的机会。即便嫁一个有钱人的路子走不通,自己努力一把,获得收入高的工作也可以。
而宋朝大部分令人羡慕的工作都是女性的,正因为如此,整个社会便形成了一种重女轻男的社会氛围。
这里有一个更鲜明的例子,那就是当朝皇帝宋仁宗的母亲,开创了垂帘听政的刘娥。刘娥本是四川孤女,父母双亡,跟随银匠龚美来到汴京,在街上以打鼗鼓卖艺为生。后来机缘巧合下,被赵恒赏识,带了回去。从此,完成了人生逆袭。上演了一个从流落京城的卖唱歌女到执掌天下的皇太后,为北宋政局奏响了一曲华美盛大的“清平乐”。
此时的陆皓已经回到了房间中去看自己刚刚生产完的妻子,也就是陆垚的大嫂许氏了。陆垚站在门外,仔细思考了一番,这才明白过来,陆盱为何会对许氏生女儿感到如此开心。然而,这开心的背后却是一个十分残酷的真相。一方面宋代重女轻男主要是因为商业和娱乐业的蓬勃发展,这些产业需要大量的女子,所以对女性的需求极大。而更重要的原因,就是女孩可以被送去学唱歌跳舞,将来可以给家中增加不少的收入,虽说话说的有些残忍,但是事实就是如此,宋朝的时候,就有大量的女性艺人,甚至连统治者的宫中都有大量的歌女舞女。她们都是很有名扬的。从这些女性艺人就可以看出那时候对于女性的追捧是远远高于男性的。因此生出一个女孩的好处非常多,能够帮助一个家庭摆脱贫穷,甚至自己都能当上富贵名人,因此宋代的百姓对于生女孩是具有执念的。只是不知道,陆垚的父亲陆盱,会不会此时已经动了这个念头了。
陆垚并没有选择回到自己的房间去再睡上一会儿,而是选择到正厅当中吹吹风,此时天还没算完全亮,微风吹来,还是比较冷的,不过陆垚还是拒绝了棠溪让他回房间的建议,坚持要在这正厅当中坐上一会儿。
刚才,一切事情发生的太快,没有留出一点给陆垚思考的时间。
要说让陆垚最震惊的事情,就是陆皓选择辞官不做,之后要帮陆垚打理钱庄,他自己也要做买卖的这件事情了。
陆皓刚才表示,这一切都是跟父亲陆盱商量过后的原因,那这其中就有一个问题,到底是陆皓自己愿意辞官不做从商,还是说,是陆盱授意,将这其中的利害关系告诉给了陆皓最后二人共同做出的决定呢?
从陆皓的表情当中陆垚自然是看不出什么,毕竟他刚刚有了女儿,喜悦之情溢于言表,自然是不会表现出对这件事情的一个态度出来。
仔细想想,虽说陆皓在朝中的官位并不算多大,跟韩文远和曹诱这样同辈的官二代公子哥比起来也是逊色一筹,之前陆垚也曾经听陆盱对朝中局势还有一些政事询问陆皓建议,最后得不到满意结果,陆皓灰溜溜从书房出来的场景。很显然,陆盱是十分希望自己的这个儿子能够在朝堂中争气,仕途蒸蒸日上的。不过从事实上来看,陆垚倒是很少看到陆皓在政治方面发表什么有见地的见解,之前关于宋夏之间的问题,陆垚也曾经询问过陆皓的建议,但是当时陆皓却是天真的认为,双方谁都不想打仗,毕竟到时候开战会消耗自己的国力,谈判才是最上策,他觉得大宋国立昌盛,对方只不过应该就是借着自立的这个机会来跟宋朝示威最多要些钱财罢了。所以,通过和谈是可以解决的。陆垚当时并没有对陆皓说的这番话做出什么质疑,毕竟是自己的大哥,但是他在政治和外交上面的短板已经暴露无疑,这种政治嗅觉不灵敏的人,再加上给出的建议也不是十分有技术含量。这样的人,是很难在朝堂中有立足之地的,最多最后就是一个虚职了此一生。
说不定,陆盱也是发现了陆皓本质上就是这样的一个比较平庸的人,再加上,陆皓最近一段时日打理钱庄好像也乐在其中。毕竟许氏之前一段时间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生产,所以更多的时候钱庄主管是陆皓,看样子他是真的喜欢打理钱庄这个生意。可能,陆皓自己也觉得,比起在朝堂上如履薄冰,每次说话前都要看看父亲的表情,或者说是思考一下各方势力在自己发言后要做出的反应实在是有些疲累,倒不如辞官退隐,好好做生意过得舒服自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