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1 / 1)

隋清似乎已经缓过来,还颇为好心情地冲聂征笑了笑。

也是,她女儿都找到了,人就在面前,还有什么好着急的。

他和聂母的关系说来话长,总结起来又是一桩狗血。

隋清确实与聂征的母亲周礼存有血缘关系,同父异母。

两姐弟一个是宋家嫡母正妻的嫡幼女,一个则是母不详的庶子。

周礼走失之前两人并没有交集,隋清五岁被带回宋家时周礼已经走失半年。

那时候宋家大部分人还心存一丝丝希望,认为周礼还能找回来。

周礼彼时是个粉雕玉琢惹人怜爱的小姑娘,宋家上上下下,无论主仆、老小,就没有不喜欢她的。

有些人已经隐秘地私下想大半年找不到,小姑娘八成是找不到了,但没有人会愚蠢、伤人地说出来,所以时不时的念叨几句成了大家宣泄和表达惋惜、难过、失望等等复杂情绪的唯一方式。

“如果小姐还在就好了,她每天都会来找我玩……小姐最喜欢和我踢毽子。”

“小姐最喜欢吃我做的糖醋里脊,可是我……我已经快半年没有做过糖醋里脊了。”

“小姐……”

“小姐……”

佣人们一脸怀念、惋惜地这样说,而宋家大宅的主人们则说

“囡囡特别乖巧,囡囡会把自己喜欢的糕点分给大家吃……”

“囡囡虽然年纪还小,但是她却最孝顺,母亲生病的时候会认真虔诚地给母亲呼呼,会奶声奶气地说‘呼呼就不痛了’……”

“囡囡会……”

“囡囡……”

那时候的宋家,没有周礼的存在,周礼却无处不在。

隋清很快记住了这个人。

但是这个人直到他长大成人都没有见过。

隋清是私生子,他的父亲确认是自己儿子带回家之后再没管过,宋夫人,也就是周礼的生母则把整颗心都系在寻找宝贝女儿一事上,对他不闻不问。

隋清在宋家如路边一棵野草,从未有人关注过。

在宋家住了十多年,依然用着自己母亲的姓氏和名字。

十六岁,隋清自己跑了。

宋家人甚至都没有人发现家中有人不见了。

他自己一路南下,在云省一个落后的乡镇落脚。

由于未满十八岁,正经单位和企业公司没人敢用他,只能在餐馆打打零工,给人搬东西。

虽然日子不算富裕,勉强能够过活,隋清自己过得也自在。

耐不住有天手贱扶了个倒地的老头去医院,老头苏醒了解隋清情况之后,非要将人拉回去继续念书。

两人还上演了一番哭笑不得的“三顾茅庐”的戏码,隋清烦不胜烦便不情不愿又回了学校,老头还找关系给他报了户口和身份证,他进了镇上的高中继续念书。

隋清就是那时候认识的周礼。

不过那时候他并不知道对方是别人口中念叨多年、与自己有一半血缘关系的宋家走丢的嫡小姐。

只因为周礼当时实在瘦弱得厉害,哪还有半分富家小姐的影子。

不过周礼学习非常好,是镇上最有希望出去上大学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