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首的一个满脸横肉的将军,手持长刀,居高临下地看着姐弟俩。
姐姐姿色不错,让他眼睛一亮。
“我听说,你们庄子遭了贼,看来损失不小,正好我们没有找到修整的地方,今夜就留在这里了,以后我来保护你们。”
长刀将军,咧嘴笑。
姐姐顿时面色惨白。
刚出狼窝,又入虎口。
难道,就没有活路了吗?
弟弟更是绝望。
早知道如此,就不让先前的那人离开了,哪怕也危险,但怎么看,都比眼前的这个将军靠谱啊。
随后他脑子一动,急忙道:“将军,您需要马匹吗?”
嗯?
将军眼睛一亮。
乱世什么最好?
武器,马匹,粮食啊。
对于他这样的将军而言,马更有用,能逐渐骑兵。
比起女人,都要吸引他的关注。
“当然需要,你有?”
男孩道:“先前有一个大侠,把来犯的贼人都杀了,抢走了五十多批健马,如今走了一个多小时,估计走不远。”
将军哈哈大笑:“五十多匹,好家伙,足够老子扩建马军了,走,马上追上去,还有你小子,跟我一起。”
说完,将军把男孩挑起来,然后骑马飞奔。
男孩一脸绝望。
女人想要哀求。
但将军带着自己的几十骑,还有几百步兵,已经快速离开了。
能抢回几十匹马,组建一个百骑马军,走到哪里,都会是座上宾。
比起这样的好事,一个破庄子,几个破女人,根本不值一提。
魏阳这边,的确走得慢。
而且到了中午,直接停下来,在一处水草丰茂的地方,喂养马匹。
几十匹健马。
这可是古代,相当于现代的小车了。
魏阳其实很不理解,小时候看到电视里,那些大侠杀了敌军,直接就跑路了,也不要那些马匹,盔甲,摸尸更是没有。
这不是纯属浪费嘛。
魏阳虽然暂时没想好这些马匹该怎么用。
但在乱世之中,总有用得着的地方,而且自己也不着急赶路,自然就带着一起。
旺财去放马了。
它可不是普通的狗,这些马在它面前,很乖巧,都在吃草喝水。
魏阳本来想让奶娃子生火做饭,但是看了看它的小体魄,这要是一般孩子,还在怀中吃奶呢。
根本没办法做饭啊。
所以,魏阳只能无奈放弃,自己去生火做饭。
同时,魏阳还在嘀咕,让奶娃子平日里多吃点,早点长大,总是这么小不点,看着不讨喜,长大变成十来岁,哪怕七八岁也是很好的,也有力气颠勺了。
奶娃子瞥了一眼魏阳,虽然不知道这家伙什么意思,但肯定没安好心,我就是不长大,就是这么大,哼。
做好饭,是个焖肉饭,鹿肉,野猪肉,羊肉,再加上在天剑山脚下小镇购买的辣酱,玉米,酱油,混合大米后,做出来的焖肉饭,香气弥漫,让奶娃子这种不用吃东西的山灵,都忍不住吞口水。
魏阳很满意自己的杰作,觉得手艺越发纯熟,是个标准的大厨了。
然后,他闷头干了三大碗。
奶娃子都吃了两碗。
最后,剩下的饭,都被旺财一锅端了,吃得小肚子滚圆。
魏阳又在水中抓了几尾鱼,煮了一锅鱼汤,添加了一些周边采摘的蘑菇,野菜,味道也是十分鲜美。
让奶娃子又干了两碗,捂住肚子说,这辈子都没这么幸福过,人族的美食,真是太好吃了。
就连旺财,都挺着大肚子,继续眼巴巴的等着魏阳给它继续拿吃的。
但魏阳,却是看向一个方向,脸上露出了意味深长的笑容。
这小日子,比一年前的游历,可精彩多了。
乱世,真的热闹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