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 熟人?(1 / 2)

为了让花灵更好的休息,林恩特意买了一辆马车。

马车很大,外表看上去普通,可一进去,里面却装饰的奢华舒适,可花灵不愿意一个人进去!

总是要在林恩赶车的时候抱着小猫坐在他旁边,说是为了陪他,怕他一个人在外面寂寞。

林恩笑笑也就由着她了。

他们一路赶着马车过重庆,入陕西,自备了一些水,吃得食物却没有买。

什么时候饿了,林恩便出去打猎,花灵一直奇怪为什么他总能打到猎物?

什么野鸡,野兔,野猪老鹰之类的,只要林恩出去,必定能有所收获。所以他们的车上没带吃的,调味品倒是带了很多!

每到一个地方,林恩总是带着她和“黛玉”把城里好吃的吃个遍,然后再上路出发,而且只要是他说好吃的,那就真的是很好吃!很好吃!

这样耽搁下来,有时候一个小城就要待上两天,赶路的速度自然就慢了下来,好在他们也不赶时间,就这么慢悠悠的走着,

按照林恩的说法,这叫热爱生活,享受旅程!

看着吃的满嘴流油的林恩,花灵心中一笑,明明是个惫懒的性子,当初遇见的时候怎么会感觉是个“吃人的怪物呢?”

这日,两人行至陕西一处名叫耀县的小地方,依然是林恩赶着马车,花灵抱着猫陪他。

山路蜿蜒,走的很慢,林恩也不催,就任由马匹慢慢的拉着。

正走着,突然发现前面有伙土匪的拦路抢劫。

林恩有些幸福,好事啊,又该发财了!

这种事一路上他们已经遇见好几回了。

遇到那些只要钱不要命的,就抢了他们的钱,饶他们一命。

遇到要钱还要命的,就抢了他们的钱,然后把他们都挖坑埋了!

所以这一路走下来,林恩的钱越走越多!

现在看到“钱”又来了,便兴奋的冲了过去。

让花灵留在车上等待,只要没有枪响,一般林恩是不会杀人的,但要是响了,一会就该帮忙挖坑了。

林恩兴冲冲的跑过去,见到一伙十来个人的土匪正在抢劫一对年轻夫妻。

他一下子跳进场中,有些开心的说道:“嘿,土匪们,要不要来打劫我呀,我很有钱的!”

两边人都愣住了,土匪疑惑这是遇到神经病了?

那对年轻夫妻刚开始还以为遇到救星了,没想到竟然是个脑袋不好使,俩人心眼倒好,便焦急道:“小道士,你别管我们快走吧”

林恩没理会他们,“动手之前想好,我可是很厉害的!”

说完轻轻踢飞一块脚边的碎石,只听一声厉啸,鸡蛋大小的石头直接洞穿了三丈开外的一棵碗口粗的大树!

轰隆一声,大树倒地!溅起漫天的尘土。

那领头的头目一个激灵,艰难的咽了口唾沫说道“误会!都是误会!我们只是路过的村民,看着他们行李沉重,所以想帮忙抬抬而已,绝不是什么土匪强盗啊!”

林恩遗憾的撇了撇嘴,这些强盗连把枪都没有,还如此识趣,他倒也不好意思出手要他们的命。

点点头道,“很好,既然如此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