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次她与公孙予涵玩儿太疯,她浑身上下都被公孙予涵啃了一个遍,这也就算了,对方跟个狼崽似的,连枝等公孙予涵离开后,才发现自己光荣负伤了。
这一负伤,她足足在公主府调养了几日。
这种私密的事情不好请御医,为此,云秀日日想方设法给公主准备膳食,只盼望自家公主能够恢复如初。
哪想,这一补便有点补过头了,连枝吃的心满意足,一个不留神,就开始流鼻血。
下面还不舒服着呢,上面还流鼻血,连枝多少有点身心俱疲,连宫里人请她进宫也被拒了。
后来她那几位便宜皇兄得知此事,还特意送来了慰问。
还别说,毕竟是个宠文,大周朝皇子之间的关系异常和谐,她的大皇兄也就是太子宋明宇为人有着强烈的责任感,终日替父皇分担朝务,年纪轻轻便有了头秃的迹象。
而她的二皇兄宋明滔喜武,日日泡在军营里,前阵子才北方的部队调回到了军营,如今,隐姓埋名在军中当军长。
至于她的三皇兄宋明文,自小有点自闭倾向,终日就爱把自己关在房间里画画。
得知她生了病,太子苦于公务抽身不了没办法来探望她,倒是从自己的私库里拿了不少宝贝给她。
而宋明宇则是让手底下的士兵送来了一封简言意骇的慰问信。
至于宋明文,则是因为社恐不敢出门,让自己的宫人送来了一副画着水果和鲜花的笔墨画当作自己的慰问。
这种事情还需要人来探望,连枝脸皮厚也禁不起这般折腾,却也满怀欣慰地将那些礼物手下。
宋明宇送来的就不用说的,宋明宇送来的除了慰问信,还有一把绝世匕首,匕首上缀着的宝石闪闪发光,深得她喜爱,而宋明文送来的那副画更是价值千金,虽然宋明文的画风不同于时下的写实风格,鲜少有人看明白,可艺术素养一流的连枝却看得出来,宋明文走的可是抽象派风格,这要是放在后世,拿出去拍卖绝对几个亿。
让云秀小心翼翼地将那些东西放进她的私库里,派出去盯着晋王的暗卫便送来了消息——
“公主,晋王这几日的小动作颇多。塔河族的人不日就到,许是为了能够完成交易,这几日晋王的贴身侍从私底下与京都不少富商联络,估计是在筹钱。”
矿产的盈利拿不到,他们自然得想办法筹钱给塔河族。
不然,只怕塔河族那里也要崩。
晋王不知道自己私底下的财政情况,明流因为私心不敢说,只能自己暗地筹款。
好在,晋王名声在外,那些富商畏惧权势,那些银两短时间还真被明流凑齐了。
闻言,连枝笑了笑,吃着云秀给她拨好的荔枝道,“让人跟着明流,盯紧一点,若是见到她自己去了药房,回来告诉我……”
前世,宋连枝虽然登上了皇后之位,可并不是真正的胜利者,虽然文中将她和晋王写的有多甜蜜,可很多细节可以看出晋王并不是多么深情专一。
文的后期,为了凸显双方的感情,作者特意安排了明流这个角色,促使宋连枝吃醋。
甚至,明流这个女扮男装的女人还替晋王怀过一个孩子,但为了晋王的大业,那个孩子被明流偷偷流掉了。
这一世,连枝和晋王撕破了脸皮,可为了让自己的登基名正言顺,晋王虽然会杀宋备他们,可还是会选择将连枝留下,来堵住那些史官的画饼,让自己的登基有堂堂正正的由头。
连枝可不兴去插手晋王和明流的事情,自然会让明流留下那个孩子。
晋王不是对外表现出一副正直的姿态么让别人流掉孩子这种事情,他决计不愿意被所有人知道。
听着连枝的安排,暗卫有些不明所以,但还是应了下来。
随即,他又从怀里掏出一封信,递了过来,道,“公主闭门不出后,这几日夏二皇子与公孙公子走的很近。”
前几日公孙予涵写的信件,终于今天被他令人送来。
暗卫到公主府的时候,刚好遇到喜宝,喜宝知道对方是公主的人,便将信件交给了他。
闻言,连枝眉间一挑,云秀净了手,从暗卫那里接过信,交给连枝。
连枝这段时间被云秀养的四肢全废,完全不想动弹,并没有接,“你来看。”
闻言,云秀便打开了那封信。
哪想,看完那封信的云秀脸猛然红了起来。
“公主……”似是看到了什么狼虎之词,云秀闭上了眼睛,小心翼翼地将手中的信摊在了连枝的面前。
云秀没有想到风光霁月的公孙公子私底下竟如此放得开。
见状,连枝这才懒散地接了过来。
如今的连枝并没有变成上一辈子的模样,公孙予涵有心报仇,自然会插手晋王一事。
他也看得出来,连枝应该看出了晋王的狼子野心。
信中,公孙予涵提出了合作。
如今连枝行动不便,他会接管负责促进夏国和大周朝这次的贸易合作。
同样的,塔河族那边,公孙予涵告知连枝,晋王和塔河族的勾结,并且告知她不出七日,塔河族的马匹变回进入大周朝的领地,他需要破坏他们的合作,如果可以,他们或许可以代替晋王与塔河族合作。
毕竟塔河族物资稀缺,他们所求的便是自己的部落能够物资丰富富饶,至于大周朝内部的朝政和变更,实际上他们的意向不算太大,和谁不是合作,只要他们的族人能够过上好的生活,单于都是愿意的。
而这其中,少不了资金和硬通货。
这些公孙家没有,可连枝却有的是。
信中大部分措辞严谨,外加这几日他与夏煜沟通顺利,他这才让人将信送来。
只是信的末端极端,公孙予涵却露骨地描写了一番与她缠绵后的思念,他本就是状元郎,文采一流,也不怪云秀看了后,会那般面红耳赤。
看完信的连枝面上面无表情,私底下却是和00大赞了一下公孙予涵的文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