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宋归尘一直睡到了天色大亮。
斗篷完全盖在自己身上,杜青衫却是不见人影。
连她的锅都不见了!
心中警铃大作,宋归尘迅速披上斗篷,一溜烟出了山洞,恰见杜青衫烧起了火,用她的铁锅盛满了一锅化开了的冒着热气的雪水,正准备杀一只山鸡。
宋归尘立刻来了精神,噌地蹿到杜青衫身侧。
“你抓的?”
“废话,不是我是谁。”
杜青衫像回答一个智障似的回答了一句,看都没有看宋归尘一眼,只专心地处理着手里的山鸡。
山鸡行动灵敏,能捉山鸡,看来有几把刷子,宋归尘对杜青衫不由得高看了几眼。
不过杜青衫显然是个处理山鸡的新手,只见他一手抓着山鸡脖子,一手拿着尖锐的石头捅山鸡脖子,这么半会儿了,山鸡脖子早已血肉模糊,却还在他手里激烈地左右扑腾。
“啧啧。”宋归尘看戏似的负手站在旁边,“太残忍了,你给它个痛快行不行。”
“你的弯刀呢?”
宋归尘从怀里拿出昨日杀鸡的弯刀给他,杜青衫冷眼道“睡觉还不忘将刀藏在怀里,是怕人劫色不成?”
“那可不,再怎么说,我也是个弱女子。”
“那也得看你有没有色可让人劫呐。”
“怎么没有,这逃难途中,几乎全是男人,我一介女子,虽说瘦小了些,但该有的可都有,他日养好了,说不定也是个美人儿呢。”
未理会宋归尘不要脸的自夸,杜青衫手起刀落,将山鸡脖子砍断,霎时间,无头山鸡扑腾了两下,便死绝了。
宋归尘有一种他砍的是自己的错觉,不由得缩了缩脖子。
她殷勤地接过死去的山鸡,放到热水里烫了烫,飞快地给山鸡拔毛“咱们今日煮一锅鸡汤如何?”
烹食之事,当然是宋归尘说了算。
杜青衫点头,往火堆中添了几根柴火。
宋归尘这才注意到旁边竟然堆了一堆新柴。
“你这一大早上的,挺忙的嘛,烧退了?”
杜青衫早已习惯了她的口是心非,明明是关心自己,偏偏要用一种无关紧要的淡漠态度来问。
“托你昨夜分斗篷之福,烧退了。”
“噢。”
这会儿功夫,宋归尘已经利落地将山鸡开膛破肚、切块洗净,重新烧了半锅水,将鸡肉放入了锅中。
二人认真地守在锅前盯着火,不多时,锅中便传来了鸡肉鲜美的香味。
没有盐、没有任何调味的东西,煮出来的东西自然没有烤的香味诱人。
昨夜宋归尘身上还有几粒花椒,可全部用在昨夜那只鸡上了。
不过这香味对于两个几个月没有饱吃一顿的人来说,已经足够引人垂涎。
二人就着铁锅捞出鸡肉,一番风卷残云之后,锅里连一滴汤汁都不剩。
“昨夜烤山鸡,今日煮鸡汤,这日子过得,简直不要太快活啊。”杜青衫心情愉快,眯眼看着当空的太阳,“太阳出来了。”
比起不久之前饱一顿饥一顿的日子来,杜青衫觉得,现在的日子简直就是神仙才能过上的了。
“哎,我一直很好奇,你以前是烧火做饭的丫头吗?一直背着这口锅,像个宝贝似的。”
“没有这口锅,你能喝上热乎乎的鸡汤吗?”
“那你可真是个小机灵鬼,这未雨绸缪的功夫炉火纯青呐。”
宋归尘默然,她发现自己莫名其妙在开封乱坟岗醒来,并且还进入了这具身体之后,就一直准备着要前往杭州。
为此,她可是下了不少功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