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出现陆庭期待的笑声,小俏婢和红菱瞪大眼睛,眼里一片茫然,完全是没get到笑点。
对啊,忘了这是初唐,没有吃软饭的说法,按现在的说法应是“攀龙附凤”。
郑妍芝白了陆庭一眼,有些不屑地说“这般没骨气,真是白长了这个子。”
“小芝姐,郎中说吃软饭,跟骨气有什么关系?”红菱一脸好奇地说。
“柔饭就是细粮,细粮只有大户人家才能吃得上,他的意思是傍上那些有钱有势的女子,攀龙附凤说成吃软饭,真是不要脸”郑妍芝白了陆庭一眼,继续说“那么费尽心思讨好王老丈,肯定是想搏得太原王氏的好感,毕竟王老丈出自太原王氏,然后娶个王家女人,这叫近墨者黑,记帐没做几天,倒学会了无利不起早。”
陆庭有些意外地看着小俏婢,厉害啊,没想到她的脑子转得这么快,没听过这个梗,硬是举一反三推算出来,都说数学厉害的女生智商高,算起来,小俏婢是有唐朝版的理科女学霸。
干咳二声,陆庭面不改色地说“小芝姑娘这话就不对了,谁说我要攀龙附凤,王老丈现在是一个阶下囚,本族人都不敢伸手扶一把,本公子也是出自一片好心,谈不上无利不起早吧,像我这种万中无一的天才,不用依附豪门,因为我就是豪门。”
自己就想抱王珪的大腿而己,没想到娶太原王氏女,就算真能攀上关系,很明显,那些漂亮的、知书识礼的早就让名门大族定了亲,剩下歪瓜裂枣才轮到自己这些要钱没钱要背景没背景的人,对颜控的自己来说,接受不了。
“多少积累数百年的名门大族都不敢说自己是豪门,就凭你一个小记帐?做梦可能快一点,也不知哪来的自信。”郑妍芝有些不屑地说。
刚刚还说得好好的,说着说着就没边了,陆庭不仅是登徒浪子,还是一个说话没有边际的人。
红菱也在一旁掩嘴浅笑,明显不相信陆庭的话。
二个小妞都嘲笑自己,陆庭一下子不爽了,这逼装了,干脆装到底,一脸神秘地说“这自信,是上天神灵给的,你们千万别不信。”
神灵?
二个小妞楞了一下,虽说有点不相信,不过还真没笑了,古代科技不发达,人对上天非常敬畏,没人敢轻易说上天的的坏话,郑妍芝有些不相信地说“陆公子,上天给你什么样的自信?”
陆庭一脸神秘地说“一首诗。”
“什么诗?”郑妍芝打破沙锅问到底。
陆庭站起来,背后着,一脸严肃地说“说起来,这件事有些不光彩,当日我受了一些挫折,一时想不开投河,幸好下人拼死相求,不过当时半只脚踏进阎王殿了,就在最危险的关头,耳边响起一首诗,天生你才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好诗啊,这两句诗大开大合,意境悠远中带着一股磅礴的气势,让人听了内心不由生出一股豪气,郑妍芝有些惊讶地看了陆庭一眼,好像一会儿的功夫,自己要对他刮目相看的感觉。
没想到这个登徒浪子能说出这样的豪迈的诗句,虽说是梦中听来的。
细想一下这二句诗跟陆庭的遭遇有贴合,郑妍芝早就打听清楚了,陆庭曾经是有名的纨绔子弟,文不成武不就,认识他的人都说他是败家子、蛀米虫,后来陆家惨遭乱兵洗劫,万贯家财一夜散尽,千金散尽还能复来,这份洒脱和自信,真让人心生敬佩。
红菱也一脸敬佩的看着陆庭,心想陆公子真是幸运,竟然得到上天的庇佑,那首诗听起来,真的好厉害。
陆庭把两女的神态尽收眼底,心里嘿嘿一笑,继续说道“大唐不生陆家子,万古九州如长夜。”
郑妍芝目瞪口呆,看着陆庭有些洋洋得意的脸,无言了,嘴皮动了动,想说他几句,最后还是放弃了,天下间竟有如此厚颜之人,可以跟那些唾脸自干的败类相媲美。
前面二句文采非凡,郑妍芝差点信了陆庭就是受到上天宠幸的人,后面二句明显是自吹自擂,连万古九州如长夜的话也能面不改色地说出来,真的不知该说他什么好。
“陆公子,神灵真是这样对你说的?这公子不会说圣人转世吧?”红菱眨了眨眼,眼里满是羡慕的神色。
“这个嘛,不好说,就听到这一首诗,接着人就醒了。”陆庭有些遗憾地说。
郑妍芝实在听不下去了,冷冷地说“连天都欺,不怕被雷劈?有时候东西可以乱吃,话不能乱说,你只是一介草民,没了你九州如长夜,将天子置于何地?要是这话传到官府,你就是有十个脑袋也不够砍。”
都不想理他了,还没完没了地吹嘘,不打击一下他,郑妍芝心里都不舒坦。
陆庭吓了一跳,自己只顾着过嘴瘾,说话也不脑子,这“天”可欺,可是天子不能戏,对统治者来说,这种事宁可杀错不可放过,到时怎么死都不知道,看到郑妍芝有些得意,好像捏住了自己的把柄,眼珠子转了转,很快有了主意“小芝姑娘不要误会,现在大唐没有长夜,日夜交替、四季轮换,就是因为有天子的存在,天子就是受到上天眷顾的、有大气运的人,萤火之光岂敢与日月争辉,言重了,言重了。”
郑妍芝看了陆庭一眼,彻底败了,这家伙说起话来无边,拍起马屁无际,还真说不过他。
主要是没他这般不要脸。
还是练习吧,每次学习明算,心情都会平复,精神也会变得愉悦,不像对着这个登徒浪子,多对着他一些,会气得短寿几年。
一连三天,陆庭都是连轴地转,打理客来居的生意,一边抽时间照顾王珪,为了抱上他的大腿,一边刷好感,还得抽时间提高小俏婢的心算能力,偶尔还要应付那两个讨厌的捕快,天天早出晚归,感觉前世备战高考也没这么累。
王珪摔倒的第四天,天刚刚亮,陆庭对着一面有些模糊的铜镜整理衣服,看到铜镜里的黑眼圈,有些苦笑地自言自语“起得比鸡早,睡得比狗晚,干得比牛累,陪客人聊天,陪王珪说话,陪小俏婢学习,陪两个捕快喝酒,过的什么日子,陪客陪聊陪读陪喝,都成了四陪,拿的还是小记帐的月钱,谁能告诉我,生活都把本公子逼成什么人了。”
话音刚落,福至双手捧着一个大海碗小跑进来,兴奋地说“公子,鸭,公子,鸭,公子,是鸭子啊。”
鸭个屁,陆庭一听,老脸抽了抽,额上青筋闪现,扭过头没好气地骂道“一大早嚎什么,叫丧啊,平时就叮嘱你注意素质,素质,以后我们可是成大事的人,就没记到心里去吗。”
福至吓了一跳,有些怯生生地说“回公子的话,老郎君杀了鸭,吩咐多寿给公子送来一盘尝个鲜,请公子享用。”
奇怪,以前公子很喜欢吃二叔婆做的鸭汤,说又好吃又滋补,这次怎么没点反应,还训斥自己。
“吃吃吃,就知道知,那么喜欢吃,上面那个鸭屁股赏你吃。”
“二叔公是给吃公子吃的,小的”
“让你吃就吃,这是命令。”
看到公子生气,福至不敢再说话,小心翼翼用筷子挟出鸭屁股,吹了吹,当场就吃了起来。
陆庭心情好一点,又照起铜镜来,无意中看到自己有几根头发有些乱,都翘起来了,用手拨弄了几下也压不下去,学不了二叔公那招用唾沫擦,就从水壶里弄了点水弄湿,这才把它弄到应该的位置。
得注意形象啊,王珪今天吃完早饭,换完最后一帖膏药就得上路,要在他面前好好表现,要知王珪环境再差,衣冠也不乱,像他这样认真的人,肯定不喜欢邋遢,要是形象能加分,成功的机率也大一些。
看看铜镜里的自己,剑眉星目、轮廊分明,说不上风华绝代的美男子,起码也是一个风度翩翩的少年郎,拾缀得好一点,要是遇到一个颜值与背景并存的大家闺秀、名门小姐,嘻嘻,到时倒贴大床,少奋斗几十年不香吗?想到这里,陆庭忍不住吹了口哨,又拨弄了一下自己的发髻。
“公子,骚,很骚。”一旁的福至苦着脸看着剩下半边的鸭屁股,可怜巴巴地说。
鸭屁股有一股骚味,吃不惯的人很难吃得下,以前陆家杀鸭都把鸭屁股扔掉,不知这次为什么没扔,福至没吃过,吃得快要吐了。
铜镜里,陆庭的笑容慢慢凝固,嘴角抽了抽,深深呼吸了一下,平复一下心情,转过身,面带笑容地对福至说“福至,过来帮个忙,来,看着大门口的位置,对,弯下腰,把屁股撅起来,就这样,不要动。”
福至有些疑惑,好奇地说“公子要在小的背上写字?不是有桌子吗?”
陆庭没应他,深深呼了一口气,猛地抬腿一脚踢在他的臀部上,福至一声惨叫,跌跌撞撞走了两步,整个人扑趴在地,直到摔倒在地也不知公子为什么要踢自己。
一大早呱燥,让你说,让你叫,陆庭长长松一口气,这下心情畅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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