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据说恩修在调查询问的时候,承认过自己被父亲家暴的事。但是因为,一直以来他都没有对外说过实话,所以同学和老师都认为他住院,和他身上的那些伤都是他自己在外打架时留下的……于是便没有留下什么确切的证据。他自己反倒,给别人留下了一个不诚实的印象。」
「那他妈呢?哦、我是说他那养母。她老公都家暴成那个德行了,她还能够和他一起过日子啊?」李楷不爽。
「这个就不清楚了,他们两个又不会和强森说这些。兴许,是有什么经济、或者其他利益上的关系吧,不合适离婚。而且,你忘了恩修是她的情敌的儿子了吗?她能够把他带大,我想已是不容易了吧。」
李楷无话可说,不爽是最真的。
他因为不爽而无话可说,也因为无话可说而不爽。
午休结束前。
队员们就纷纷来到了训练场里,准备开始下午的训练。
他们才刚在八月十八日结束了对路林风凉火的比赛,不过两周,到九月一日就又要飞往马尔斯赤城打星火燎原了。
可这回队员们是如此积极,麦德强森却一反常态。不仅没给他们加训,连这下午的训练都迟到了……
「我们大概是被放弃了吧,呵呵。」伊力亚斯半开玩笑地说。
「啊……虽然我也没觉得我们这次能赢星火,但是没想到教练也是这么觉得的……」齐遇没精打采地说。
「嘿!」刚说完,一个没什么气势篮球就砸向了齐遇。
「嘿!」紧接着,又有一颗砸向了伊力亚斯,也是一样,软绵绵的。
南云云双手叉腰地站在那头,不高兴地看着俩人,不知道是刚睡醒午觉的起床气,还是看到他们没志气的样子生气。
艾一从后面走上来,微笑着摸了摸南云云的脑袋,随后扬起头来对着场上的队员们说道:「强森教练没来的话,你们不会自己训练吗。刚刚如果是被强森,而不是云云看到的话,不知道会怎么样呢?」
听了艾医生的这一番话,场上的人们立刻老老实实地操练了起来。
不久后,麦德强森和恩修一起走了进来,他们之前不知道聊了些什么,令后者不是很耐烦的样子。当然也可能只是,他万年都是这种样子。
自从听了斯蒂文斯的家庭故事以后,李楷更加放不下恩修了,一双眼没事就盯着他看。
他也总算是理解,为什么强森教练能对恩修有那么强大的包容心了。
迟到早退、当众怼教练、把人话当耳旁风都是恩修的日常形态。而这疯子强森却从来都没有骂过他一句,更别说使用他以前常做的那些暴力手段了。
没想到这疯子教练也有如此柔情的一面啊……李楷想着,注视着恩修的眼神里充满了动容……
嗖
啪!
直到这飞来的一颗篮球,打断了李楷的念想。
「呃……」他吃痛地摸着后腰,心想:这手法,定是那个疯子强森……
「都什么时候了,还连个球都接不住!啊?发什么呆!」麦德强森一边骂着,一边向他走过来。
「呵呵,我说教练啊,哪有人往人家后背传球的啊?您这是传球失误吧?」
「少废话!」强森在他腰上又补了一巴掌:「跑圈去。」
「是。」
一边恩修瞥了他们一眼,像无语的路人一样,冷漠地走开。
奇怪的是,这次的强森教练,面对如此强敌,竟没有布置下什么不一样的训练任务。
只剩最后十天了。
十天后,他们就要遇到强森曾经为之辉煌过的那支队伍了马尔斯赤城队,现在叫星火燎原队spa。
距今二十多年以前。
当时的麦德强森仍是一位二十几岁的大好青年,在联盟中炙手可热的超级明星。
当时媒体对他的评价是:无人能及!他是篮球技术和身体素质所能达到的最完美的结合体!
他那身强壮的上肢能轻而易举地把对手挤开,这使他在进攻端、防守端、和篮板下皆占尽了优势。
就算他没有选择篮球,他也是一位可以在任何一种体育项目上取得超凡成就的体育奇才。
他当时的最高的记录是单场比赛记录100分!他是七界得分王和十一届的篮板王。
当时的他,拥有无人能及的变态体质!
都说北面温和秀气,南面强悍狂野。而只有这个疯子强森,他可以同时具备这两种特性。
可能,也就是因为这样,这样过度地消耗和使用自己的能力与身体。
强悍坚韧如他,也只能撑到二十九岁。最终因为无法挽回的腿部伤势,而提前结束了自己的职业生涯。
二〇〇四年底,他带着马尔斯赤城队四连冠的战绩,光荣地选择了退役。
退役以后,他选择来到格兰德这座小渔岛上。
那时候,他已决定将自己的理想从篮球变为打鱼。
他曾一次又一次的杨帆出海,只为了能战胜那条传说中的大西洋蓝枪鱼。
身为一个好汉,他不会是为了失败而生的。他可以被毁灭,但绝不可能被打败!
直到,他遇见了托马斯格兰尼克这位崇拜他至深的农场主。
两人一拍即合,一同建立了现在的这支格兰德同人队。
两人带领这支穷乡僻壤的小破球队一路走来,经历过的困难不计其数。
除了杨帆出海所必要经历的那些大风大浪,他们还遇到了最艰难的敌人鲨鱼群。
在比现在的同人队还要艰难困苦的条件下,他们虽然从没有到达过所谓顶峰,也没有遇到过什么值得夸耀的好事,却始终都在逆风前行!
在最大的绝望之中,寻找着最坚强的信念!
橘尼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