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你的人很多,但是真正爱你的人却少之又少,不管你们信不信,每个女人的一生中都要听到无数的谎言。清晨的粥比晚上的好喝,骗你的人比爱你的人会说。那些为了得到你的男人说的掏心掏肺,恨不得把整个世界都给你,却忽略了每一个可以让你真正感受到被爱的细节。
就好像会给你买衣服的男人可能有很多,但是想起来给你买内衣的男人却不会有几个。因为这是一件很私密又细微的事,一个人独自去买女士内衣对于一个男人来说,就像让一个女生去选套套的size一样令人尴尬。可偏偏他买来了,偏偏拉开了我记忆的闸门,偏偏让我再度的想起了那些我以为忘记,却又从没真正忘记的事情。
那一刹那间我的心口突然一阵酸热,不知道该怎么形容这种情绪,既痛苦,又有一丝若有似无的甜。
沈煜没有过多的言语,仿佛这么做已经是一种习惯,习惯性的把衣服披在我的身上,习惯性的把伞全部给我,习惯性的给我买好所有该穿的衣服。
其实很少有轰轰烈烈的感情。大多数的普通人的感情,都是在的微小的感动中催化而出的,那份感动不会像小说或者电视剧里那般炙热和浓烈,平淡的就像是湖面上的光。即便是时间悄然推移,我们悄然长大。那最初的热与光,还是能够撼动你的脉搏,唤醒你尘埃里的心跳。
沈煜把衣服袋子扔到了我的床上,然后把内衣从袋子里面拿了出来,那是一件大红色的蕾丝边内衣,红的特别艳俗,薄薄的一层,只有中心部位被勾勒出了一朵花,其余的地方都是透明的,就像是情趣内衣一样。让我看到之后,脸上猛然狠狠一红。
他把带子缠绕在指尖,十分有兴致的把玩着,仿佛很是喜欢。随后他把吊在指尖的内衣在我面前晃了晃,微笑着说道:“送给你的,喜欢么。”
我直视着他的脸,刚刚才涌起的感动,瞬间消失殆尽,仿佛被现实狠狠的一巴掌给打醒,有个声音血淋淋的告诉我,过去就只是过去,不要再抱有它还会重新上演的幻想。心里那些隐隐有些悄悄复燃的死灰,再次彻底黯淡了下去。
是啊,一切早就变了味了,就连回忆,都变得酸臭无比,再寻不见一丝美好。
他微微的笑,直视着我的脸蛋,说:“什么样的马,配什么样的鞍。我看这件胸罩最适合你不过了,因为跟你一样的恶俗。”
他的手轻轻的一扬,那片薄薄的文胸就搭在了我的脸上,我闭上了双眼只感觉整颗心脏在瞬间变得冰冷无比,连呼吸都带着寒气。那种被感动了半天,结果对方是在羞辱你的感觉,我真的无法言说,言语和文字都在此刻变得苍白无比,说什么都不能表达出我那时心情的万分之一。
记忆里是他第一次陪我买文胸的时候,我们两个都是那样的羞涩尴尬。在营业员的目光下小心翼翼的行走在内衣店里,像两个毛贼般胆战心惊。他一边嘴上骂着我是个麻烦,一边硬着头皮进去给我挑选,那副模样,最令人心动了。
我嘴角轻轻的勾起,在那层薄薄的纱下面微笑,睁开眼睛看着他,没有表现出任何内心异常的说道:“谢谢你了,的却是我很喜欢的款式。”
“喜欢就好,人就是要找到适合自己的东西,才能活出本该有的样子。你说我要是送的东西不对别人胃口,还不如不送呢,对么。”他眼角里面是淡淡的讥讽,与我说话间再没有一丝过去的情分,一如面对一个陌生的小姐。
我本来以为他会像之前一样。只是对我沉默,用眼神愤恨的看着我。却没想到,随着这段时间的流逝,并没有磨灭他在心底对我的偏见,甚至是从恨转变到厌恶。
当我脱下少女内衣,换上钢圈与蕾丝时,当我脱掉帆布鞋,穿上细细的高跟鞋时,当我不再素面朝天,画上鲜艳的红唇时,我以为这是我的成长,却没有看见我的背后,只是一张悲伤的脸孔。我忘记了我把当初的那个陈桑丢在了路的哪里,我只知道,等我回头时。我再也找不回她了。
“你就自己在这好好休息吧,我可要先走了,房间费已经替你付了。”沈煜说完转身就要走,没有一丝的留恋。
“你忘记你答应过我什么了,现在就要回去?”我在他身后冷声的提醒道。
“毕竟我都是要当爸爸的人了。总不能跟着一个小姐胡混,你说对么?男人,是要恋家的。”沈煜背对着我,我似乎看到了他肩膀的颤抖。
我把内衣从脸上拿了下来,就像被困在网里的鸟。做出最后一丝的挣扎,我说:“如果有一天,夏优把我害死了,你是不是还会相信她是无辜的,还会觉得是我在诬赖她?”
沈煜听了我的话。终于转过身子低头看我,没有正面回答我的问题,而是说:“如果你能蠢到能被她害死,那我看你还是死了算了,就算不被她害死,也早晚被别人害死。”
他说完这句话之后,就头也不回的直接离开了,我不禁有些疑惑,为什么他这次没有再说什么夏优很善良,她是无辜的之类的话了?反而是像在提醒我让我多加些提防似的,让我有些摸不清头脑。
沈煜走到门口后,并没有立刻走掉,而是稍稍停下了步子正面对着我,淡淡的撇了下嘴角对我说:“我不仅今天不会回去,最近很长一段时间都不会回去了。有人盯上我了。”
他意有所指的抬眼看向我:“刚刚夏优问我能不能给你报仇,我还真不敢答应,现在我是一个今天睡下去,明天就不一定能起来的人,哪里还有那个能力,给别人承诺。”
我静静的听他讲,没有打断。他讲到这里,就不再往下讲了,把接下来所承受的苦全部默默吞到自己的肚子里,因为他已经扛过来了。不想再去揭开那些伤疤。
我一时间有些许的愣神,听着他的话,不免后背发寒,这才明白他那一百多万的来历,他只是个在大佬手底下做事的人。捞不着多大的油水,却要每天冒着生命危险。要想要钱包快速的鼓起来,就只有铤而走险,可是即便这样,他却将这钱。原封不动的给了我,而我,只不过是张了张嘴,即使这样,我还能怪沈煜对我无情么……
“我常常抱着钱。整夜整夜的失眠,你知道我当时想的是什么吗?”他眼神低垂的看着我,说:“我满脑子想的都是给你买个大房子,虽然我知道,一百万在深圳。根本不算钱,但至少能让我们有个安身的地方,有一个属于你自己的家。”
我闻言,心脏上像是忽然被扎了一刀,半天都发不出声音。
沈煜苦笑。眼角带着忧郁:“不知道吧,曾经有一个人,他一直想养你,但是,你错过了他。”
他问我知不知道。他为什么会叫大D哥,我说知道,因为你把以前的大D哥给砍了,他用鼻吸轻嗤一声,说:“看来你不知道。”
“大D哥给了我一百万。他得罪了人,让我把他假装给砍了,现在他人天天吃香的喝辣的,过得好不自在,然后让我用他的名字继续混,他把钱给我的时候,告诉我,如果我能躲的过乱刀砍死的下场,我就能成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