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库曼纳巴德。
彪子解散了队伍。
其实不解散也没有什么意义了,所有的佣兵这个时候心都散了。
这也是挺现实的,无论谁兜里有了那么几百万美刀,都会去过一下早已经向往的日子。刀头舔血?脑袋挂在裤腰带上?
拜托,又不是变态。
以前那样做,还不是因为一个字。
穷!
贫穷的他们除了卖命还能干什么?
真以为那些佣兵都是一群喜欢战争的疯子吗?
有钱之后过一下阔佬的生活谁不希望?毕竟这个世界上喜欢佣兵那种朝不保夕的生活乃是极少数。
真要是喜欢一直陷在杀戮中,那还要钱干什么?
免费杀人岂不更好?
孩子在高级学校里念书,出来以后迈步踏入上流社会,怎么着看都比当佣兵强。
战争疯狗,沙场屠夫。
这样的绰号很好听?
邢杰靠在躺椅上,手中握着冰啤酒,嘴里叼着雪茄,看着围在篝火边上,兴高采烈吃着烤全羊的那些佣兵,也是一个劲的瞎乐。
这才是生活啊。
彪子一个在昏迷中都手不离枪的人,这个时候在营房里睡的是天昏地暗。用他的话来说,也只有在这个环境中,他一直紧绷的神经才能够稍微舒缓一下。
埃默斯的背景很强悍,在东南亚这边简直就是手眼通天。
身在帝都的九二五大佬喜欢什么这货门清。
所以拜托这家伙去趟趟路,那是再正确不过的事情。虽然代价有点高,但是他带来的消息让邢杰和彪子知道了什么才叫做一个专业的情报交易人员。
“摆平了!就你的那点事,XXX早就给忘了。见到你递过去的石头经文后想了半天才回忆起来,挥了挥手就把你的前科给抹平了。话说,你付出的代价有点高了。”
彪子很兴奋,区区一些石头经文对于他来说根本就不算什么。再珍贵的东西和回家与家人团聚相比那就连屁都不如了。
出来这么多年家中只剩老父一人,就连老娘过世还是媳妇给操持的。
说出来简直就是不孝子!
大醉之下,自然是睡的香甜。
“你们想回去的就回去,反正你们都是百万富翁了。我们中国有句话叫做富贵不还乡犹如锦衣夜行,意思就是有了钱当然要回去显摆一下。
当然谁要是还想继续过着刺激的战斗生活,我可以把你们介绍给美帝,1945,英,法,德那些探宝队。虽然实质上一样是佣兵,但是在名声上好听得多,探险家哈,我相信,你们的孩子说起你们工作的时候那也是满脸的骄傲。”
邢杰的话让那些糙汉子们很满意,他们也相信邢杰有这样的人脉。
毕竟是幸运的杰,名震天下的顶级探宝高手,那个圈子里的大佬们谁不认识他,谁又会不给他几分颜面?
不过都是选择了回家。
用他们的话来说,战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