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四章 我还是喜欢他的。(2 / 2)

这个主意好啊。

只要他这个当父皇的开口,那小子想娶他的女儿,也要老老实实憋着。

“还是姑母心眼子多,朕自愧不如。”秦政站了起来,已经是一扫刚才的怒气模样,转为神清气爽了。

如今永宁公主的名声已经传遍了整个宁国。

药丸堂带动着整个药草市场也正规了起来,百姓再也不用害怕一点小小的风寒腹泻就会要人性命了。

这其中至少七分的功劳,非朝朝莫属。

如此被百姓记挂在心上的一个公主,怎么能轻易嫁了人?

哼!

看着秦政昂首阔步地离开,大长公主在他身后翻了个大白眼。

“公主,皇上这意思是……”向若疑惑,“难不成要棒打鸳鸯?”

“那不至于,只是让崔暮那小子多等几年而已,谁让他从小就惦记朝朝。”大长公主带着一抹坏笑。

在她眼里,崔暮胆子也太肥了。

要是她没猜错的话,朝朝第一次见到崔暮的时候,才多大啊!

她是知道朝朝的身体里装着成年的灵魂,可是崔暮不知道啊!

“啊?”向若不解。

从小就惦记是什么意思?

“娶媳妇嘛,哪里能一帆风顺,总要经受点困难,才知道珍惜呢。”大长公主感慨地摇摇头。

向若:……哦。

次日。

秦政便将崔暮召见到了御书房。

“见过皇上。”崔暮恭敬行礼。

秦政从高台上走了下来,围着他转了两圈,仔仔细细地看着。

崔暮站直了身子,任凭他打量。

“什么时候有了喜欢朝朝这个想法的?”秦政停下步子,眯起眼。

他就想听听这小子怎么说。

若是想靠着朝朝的名声去做什么事,他定然是不许的。

崔暮犹豫了一下,但还是决定说实话。

“回皇上,十年前。”

“……”

“好啊你小子……”秦政伸出手指头,不客气地点点他,最后对着崔暮的肩膀怼了怼。

他一方面知道崔暮不是因为朝朝的名声而喜欢,这是高兴的点。

可是另一方面,十年前……十年前!

秦政自然是有印象的,那是皇后好起来的同一年,他还在七夕节的时候见过这个小子呢。

那时候,他也不过十岁而已!

“朕有个条件。”秦政咬牙切齿道,“你想娶朝朝,没问题,让朝朝自己来找朕,朕怎么知道朝朝是不是喜欢你?”

看着崔暮脸上一慌,秦政满意地点了点头。

这样子,朝朝还没有答应他嘛!

“臣这就去找朝朝,皇上,臣告辞。”崔暮说完,急匆匆就走了。

他刚走到门口,就见一个熟悉的身影站在了那。

秦朝朝迈步进来,看了他一眼,然后给父皇请安。

“父皇,我想,我应该是喜欢崔大哥的。”

喜欢就是喜欢,她向来不愿意藏着掖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