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章 状告真凶(2 / 2)

秦澈在管家想要强行抢走豆腐方子时,就已经让人查去了苟家的累累罪证。

苟家以为谢明珠是一只可以任人宰割的羔羊,却不知谢明珠的身后,还有他。

“你想怎么帮?”秦澈问。

这里又没有专门替人打官司的讼师,若是有,她还可以请一位讼师帮着老婆婆打官司。

“明珠,既然老婆婆已经上了公堂,我们如今唯一能做的相信县令,相信他不会做出愧对“明镜高悬”这四个字的事。”

秦澈刚这么一说,一起围观的百姓们,都七嘴八舌的讲着县令的好话。

“我们大人可公正了!”

“我之前丢了一只鸡,都被大人帮着找到了。”

“上次有一个人贩子来县里偷孩子,也被县令抓到了。”

谢明珠不由感慨,能被老百姓如此拥戴的县令,就是一位好官。

“好,我听你的。”

公堂之上的老婆婆原以为自己这辈子,好不容易死里逃生,却永远都无法为自己的女儿报仇了,却不知有人找到自己,可以帮她报仇。

她的人生,又重新燃起了希望。

她是死过一次的人。

她不怕死。

她只怕死了之后,在阴曹地府,如何面对家里的一家老小?

谢明珠踮起脚尖,看了一眼公堂上的老婆婆,老婆婆佝偻着身体,半边脸,都被大火给烧毁了。

饶是这样,她却依旧坦然的面对围观百姓的打量。

谢明珠和秦澈就站在人群中,看着苟员外和其子被带上公堂。

待县令说出整个案件时,苟员外呛声道:“胡说八道!大人,求你为草民做主!”

老婆婆压根儿没有料到苟员外竟然如此矢口否认。

“姓苟的,人在做,天在看,你不怕你子子孙孙,会有报应么?”

苟员外得意轻蔑冷笑道:“没做过的事,怕什么报应?”

他的女儿,可是郡守的第七房姨娘。

区区一个县令,能大过郡守不成?

“你……”老婆婆气到说不出话。

县令惊堂木一拍,道:“传人证!”

衙役推揉着苟府管家上了公堂,苟员外及其子一看见管家,都愣便住了。

苟员外威胁道:“管家,你竟然在这?你的家人可一直在找你!”

管家吓得一个哆嗦。

他知道管家这话是在威胁自己,可他没有办法。

横竖都只是一死,他总得为家里的小孙孙考虑一二。

“大人,草民乃苟府管家苟东,人称苟四,苟这个姓,是东家赐于草民的!”

“十年前,苟员外看中一名卖柴翁的闺女,拿出重金下聘,奈何卖柴翁不同意,他一怒之下,抢走了那闺女,逼迫闺女委身于他,闺女誓死不从!”

“他见闺女如此强硬,亲自放了一把火烧死了那家人。”

“至于那位闺女被他关进苟家后,因着性情刚烈,上吊而死。”

苟员外慌了,他万万没有想一直忠心耿耿的管家,会在此时临阵倒戈。

“大人,他在胡说八道!”苟员外不惜给管家泼起了脏水,道:“此人是家中逃奴,所言并不可信。”

管家下意识的看向人群中的一个人影,瑟瑟发抖的磕了一个响头。

“大人,草民所言,句句属实,如有半句虚言,草民天打雷劈,断子绝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