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直至,天荒地老(1 / 1)

陆漫漫要是知道

算来,这叫强奸。

完事之后,我帮她清洗了身体,清洗得很干净,我怕她发现我在她身上做过什么!

她由始至终都在昏睡,由始至终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我没敢在她身上留下任何痕迹,没敢太用力,尽管那是我的第一次,其实很多时候,控制得几乎让自己崩溃。

那个吻下去之后,接着,就是一发不可收拾的,做了下去。

在被别的男人亲吻过之后的唇瓣,吻得很隐忍。

没想到事隔经年,现在,我又吻到了她的唇瓣。

我想如果我不走,陆漫漫知道亲她的人是我,估计会肠子悔青!

第一次,是在帝都大学的晚会上,当时陪着叶恒去参加大学那个无聊的晚会,就这么撞到了她,在一个关键环节,我吻了她,吻过之后,就走了。因为遇到了急事儿。

那是我第二次吻她。

当我抱着她柔软的身体放在柔软的沙发上的时候,我承认那一刻,我有些不受控制,我俯身,吻了下去。

我也太高估了这个女人在我生命中的影响力。

大概,我也太高估了我的自制力。

本来只是为了让她在里面睡一会而已,没想过碰她。

我带着她去了一个包房。

谁都知道魅色是谁的地盘,那个男人看了我一眼,而后悻悻离开了,没有人会自讨没趣。

我过去扶住了晕倒的她,在她旁边男人准备出手的时候,我将她带走了。

叶恒来者不拒,只要心情到位。

当时叶恒也已经离开,被夜场一个女人带走了。

在她喝下那杯酒之后准备离开之时,我过去了。

结果那晚上,我还是出手了。

我们不会有任何交集,就算总觉得她无时无刻的不在自己的眼皮底下,总觉得她时时刻刻的阴魂不散。

我其实没想过去帮她,也没想过去打岔,我始终觉得这个女人离自己很远。

她不会知道,她这样的举动会对自己带来多大的麻烦,她不会知道,在她刚坐下的那一瞬间,就已经有男人盯上了她,在她喝下自己点的那杯烈酒时,就已经被下了药。

而我真的没有想到,如此乖乖女的陆漫漫,会在凌晨2点多独自一人来到夜场,独自一人坐在吧台边上喝酒。

那晚上,我和叶恒在魅色喝酒,当时,我已经走向了政坛之路,在自己的努力下,在叶半仙给我铺的道路下走得顺风顺水,文赟一直高高在上对我从不曾有过任何顾忌,几乎是不屑于我的存在!这也是为什么我这么多年把自己形象弄得这么渣的原因之一,我需要在文家人甚至是秦家人,毫无防备的时候,达到我打下江山的目的。

那是她三十岁的时候,嫁给文赟的七个年头。

在她并不自知的时候。

是的,我碰了她。

她大概永远都不会知道,那些所谓的标签在我身上我一样都没做过,甚至于,没有碰过任何一个女人,除了她。

在她看来,我大概是这个世界上最渣的男人,乱搞男女关系,乱花钱,无所事事,纨绔子弟。

好在我是一个冷漠的人,我可以冷冷的看着她面对着文赟时笑颜如花,在偶尔和我碰面时的一脸嫌弃。

其实,我总是在想,如果我稍微往前一点点,如果她稍微可以对我主动那么一点点,我是不是就会一发不可收拾的,绝不放手!

我的世界太血腥,不适合她出现。

不会在我需要等待的时候等我,而我也没有那个能耐和勇气让她留在我的身边。

真的很遗憾,这个女人不会等我。

我就这么看着她幸福满满的走进了文赟的怀抱,就看着她在自己眼皮子地下长大,出落得亭亭玉立甚至倾国倾城,然后离我越来越远。

结果,嫁给了文赟。

我送她回家,她说她以后会嫁给我。

认识陆漫漫,是在陆漫漫还年幼且走失的时候。

我的性格也一度因为这些残忍而变得冷漠了起来,听说,有很长一段时间,我甚至不会笑。

在很多人都还在玩着玩具手枪的时候,我们就学会了真枪实弹!

陪在我身边的,一个叫做叶恒,是莫家忠臣后裔的儿子。一个叫翟安,我姑姑莫温情的儿子,我表弟。

因此。我有很长一段时间都是在一个叫做“训练场”的地方生活,脑海里面都只有杀戮和血腥。

莫家江山不由我看来继承,由我来攻打,我弟弟来继承。

我们看似在各自的轨迹上生活下去,其实都只有一个目的,推翻现在的秦家,拿回我们莫家的江山。

我弟弟留在了帝都,送进了孤儿院,被人收养抛弃收养抛弃。

我姑姑嫁入了翟家,将莫温情改成了温情。

在我姑姑的帮助下,我被送去了莫家,成为了他们的孩子。

后来。

爸爸妈妈也去世了。

没多久。

爷爷奶奶去世了。

没多久。

和我的爷爷奶奶爸爸妈妈姑姑,还有我的弟弟一起,一直在逃亡。

从记忆开始,我就在逃亡。

我叫莫修远。

我背负着家族几代人的使命。

从出生那一刻开始,我就知道,我的人生和别人是不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