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宗齐能白手起家做到今天这个地步,自然不是傻子,也不会让别人把他当成傻子,如果有人把他当成一个傻子的话,那这个人才是真正的傻子。
而这位福沃特总裁明显想要拉尹宗齐下水,不得不说,这是个万分愚蠢的决定,不仅看轻了尹宗齐,也让众人看轻了他。
和史蒂夫总裁的技术水平极其低下的交谈里,他们轻易地分辨出了三分真的那部分,而结论也很清晰,福沃特公司面临着股值大量蒸发,急需大量资金投入才能抑制这次崩溃解体的危急,然而让他们感到更加不安的是,不仅仅是福沃特,整个M国四成以上的公司都面临了这个问题,这不得不让他们想起了六十年前的经济大危机。
回到宾馆,尹宗齐皱着眉头,死死地攥着拳头不发一言。
岑歌坐在另外一侧的椅子上,看着尹宗齐,不难猜出他现在心里的想法。
明明可以让‘银基’再次腾飞的好机会就这样从手边溜走,换作是谁都不会甘心,岑歌想,尹宗齐现在大概是在纠结要不要搏一把。赢了,‘银基’就可以收获远远超出预期的好处,毕竟趁火打劫也是商人本色,毕竟还有一句话叫做漫天要价,坐地还钱。可若是输了,‘银基’可能就会被拖入M国未知的经济大崩盘里,在大势面前,别说是‘银基’这样尚且年轻的小公司,就算是那些老牌企业又算得了什么?不过是大浪滔天翻覆的小船中的一艘罢了。
其实岑歌想的不错,尹宗齐坐在沙发上,明明是大冬天,可后背却出了层层冷汗。如果不是父亲劝他一定要多考察,尤其是对这种国外企业,一定要亲自去看看,经营公司,不能差这一天两天的功夫,他现在恐怕已经和福沃特签下合同了,对于‘银基’来说,这才是真正的万劫不复,基本可以直接宣告破产了。
可尹宗齐是什么人,能年纪轻轻就做到这个地步的有几个是能甘心看着一个大好机会从眼前溜走的?他从来都不缺拼劲儿,也不缺把握时机的眼力,否则他走不到今天这个地步。
岑歌看着尹宗齐眉目一凝,心里暗叹一口气,尹宗齐应该是下了决定了。
果不其然,只见尹宗齐狠狠握拳,一锤大腿,“拼一把!决不能就这么窝窝囊囊地回去。”
“董事长,老爷子不是说要多调查,我看兹事体大,还是稳重些的好,不如跟老爷子商量一下吧。”侯秘书小心着措辞,希望能让他的这位董事长冷静一下。
“不必了!”尹宗齐干净利落地拒绝了侯秘书的提议,站起身,透过落地窗看着一日一变的M国,猛地回身,平白多了一身凌厉的气势,“我从二十一岁开始经营‘银基’,到现在,公司资产过千万,个人资产过百万,从来没靠过任何人,今天,我也同样谁都不靠!”
当尹宗齐的目光略过岑歌的时候,心下一滞,岑歌的眼神太平静,有那么一瞬间,他觉得自己像被一盆冰水从头浇到脚一样,可话已经说出去,尤其是看到那个Jessens的眼神,尹宗齐心里窜出一股无名火,咬咬牙,他尹宗齐,不能输!
“老侯,跟福沃特的人联系,明天敲定合作事项。”
“是,董事长。”老侯心下也叹了口气,没表露出来,毕竟有外人在,不能落董事长的面子,可他还是觉得有些不妥,这么重要的事情就这么草草敲定,实在是不能让人心安,可他只是一个秘书,能做的就只有等人都走了,再好好地跟董事长商量一下了。
“好了,现在时间还早,今天也够累了,大家先回去休息吧。等七点钟,咱们出去挑个好地方,我请客。”尹宗齐好像终于放下了一桩心事一样,笑道,“岑歌,一会儿你可要多吃点,明天可是要靠你了。”
岑歌点点头,回了自己房间,没有发表一句意见,也故意无视了侯秘书递给他让他劝说的眼神。
这种事,他本就是外人,再说和尹宗齐也没有多好的关系,不过是雇佣关系而已,再说之前对他三番两次的打听和试探已经让他很不舒服了,而尹宗齐对此也只不过是做出了道歉的姿态,既然如此,他只要对得起他支付的佣金就好,其他的事,与他无关。
“你们中国不是有一句话叫做‘旁观者清’,那个尹宗齐是局内人看不清楚,你这个局外人又为什么不提醒他几句?”当房间里只有他们两个人的时候,Jessens终于抑制不住自己对岑歌的好奇。
岑歌打开冰箱,拿了两瓶水,随手抛给Jessens一瓶,然后拧开了盖子,一口气将整瓶水喝了个底朝天,随后又从冰箱里拿了瓶水,放在了房间门外,这才走回了沙发坐下。
Jessens发现岑歌并没有回答自己问题的意思,又看了看手中这瓶水,有些不解。他实在搞不清楚中国人的这种内敛,他没有回答他的问题,他以为他是不想和自己这个保镖说话,可抛给了自己一瓶水,又特意留给了成確一瓶水,实在不像是瞧不起这一行的人,岑歌的态度,让他摸不清楚。
过了一会儿,Jessens实在受不了岑歌这种跟猜谜似的方式,刚要开口,耳朵一竖,眼中寒光一闪,不知什么时候,手里多了一柄飞刀。
Jessens咬牙切齿,“喂!狐狸,这小子是你什么人,你这么护着他!”
久久没有传来任何声音,气得Jessens差点把沙发给掀了,他一直觉得他和银狐这家伙完全符合中国人所说的‘相生相克’,虽然他不是很能明白五行这种看不见摸不着的东西,但是他一直觉得这个词完全就是为了他们俩而生的,只有对方才能让彼此产生各种神奇的情绪和反应,就像只有他能让成確那张冷硬非常的脸上出现想揍他的表情,也只有成確能让一直调戏别人的他反被调戏,好吧,其实这并没有什么可称道的,重点是,成確竟然为了眼前的这个小子朝他扔刀子,这可是从来没有过的事,以至于他不得不怀疑这小子和成確有什么不可告人的关系。
岑歌看着Jessens这样,莫名地觉得喜感,可能是因为他们两个人的职业,反而显得这种信任和超常的感情是多么的不同寻常,吸人眼球。
岑歌一边看着随手从书架上抽出的书,一边被这种好久不见的信任的情绪影响,突然觉得来到美国也是一次不错的经历,尽管可能以后都不会和这位Jessens再见了,但是也算是值得怀念了。
其实说起来,他并不是那种和谁都会很快熟络的人,相反,他其实很难和一个人熟络起来,用晏冷的话讲,他太挑剔,因为太简单所以太纯粹,所以更加眼里不容沙子。
如果说成確是因为曾经在西藏一起突围过,后来又一直被成確保护着,每次看见成確的时候,他都能从他身上感到一份善意和亲切,像是一个照顾他的大哥一样。而这位Jessens到今天为止不过一起待了不到12个小时,性格又有些喜怒无常,对着他也常常上上下下地打量,是个很不好接近的人,可岑歌却在他和成確的老朋友的标准见面方式之中,感到了一份久违的信任和纯粹,和他并无一丝一毫的关系,可他依然觉得有些感动,也有些向往,或者说有些熟悉,和曾经他和晏冷相处的方式很像。
相似又相左的性格,只属于两个人的默契,和与常人完全不同的态度,相处的方式,都让他觉得熟悉,一边看着书,可思绪早已飘远,又想起了刚和晏冷认识的那段日子。
等到岑歌回过神来的时候,一只硕大的手掌在他面前放大,吓了他一跳。
“小子,我发现我越来越对你感兴趣了。”
岑歌看着这位Jessens明明也不过三十岁左右的年纪,却对他一口一个小子,不免觉得有些好笑,觉得这位身手惊人的保镖先生实在是有趣,比起和王多宝、项峥那样的人,他还是喜欢和眼前这两位相处,他们纯粹也真实。
“真巧,我也是。”不得不说,态度和感情这东西真的是相互的,Jessens和岑歌从来都没有对彼此流露出丝毫的恶意和反感,也都不是虚情假意的人,此时,他们都获得了一定的好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