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四十九章就这样被我征服
看到格拉夫曼院长示意安静,一号音乐厅的师生们都将目光投到了他的身上。
“好了,大家请安静,接下来,你们将会听到一首非常美妙的曲子,相信你们一定会和我一样感到惊讶的,李利,来吧,为大家演奏你的《凯旋之歌》吧!”格拉夫曼说着,笑着对台下的我做了一个邀请的手势。
看到格拉夫曼上台打断了演出,我还不知道他要说些什么,因此当格拉夫曼提出这个提议时,我倒是微微愣了一下,不过了解格拉夫曼性格的我,倒也没觉得什么意外,笑笑站了起来。
听到格拉夫曼的话,全场师生寂静了几秒钟后,爆发出了巨大的掌声和欢呼声,同时,人群中也响起了阵阵议论声。
“《凯旋之歌》?什么曲子啊,哪位作曲家写的?”一位作曲系的学生问旁边的同学道。
“不知道,我也没听说过,估计是哪位作曲家写的,不过刚才院长说,演奏他的凯旋之歌,不会是他写的吧。”另一个学生说道。
“他写的?他学过作曲吗?呵呵。”
听到我这位刚刚来到柯蒂斯不久,就成为学校的风云人物的李利,居然要上台演奏,柯蒂斯的师生们都有些期待。在我参加这个运动会之前,的人可以说是寥寥无几,虽然现在我成名了。不过却是因为和音乐无关的一次运动会,这使得我虽然现在在学院里地名气很大,不过却没有多少人认同,只因为我并不是因为音乐而出色。
我笑着走上了舞台,在众人的掌声中坐到了钢琴面前。看着台下的一千多师生,我的心情比起上次参加中国国际钢琴比赛来,还要激动许多。虽然这里的观众远没有那次比赛多,不过坐到这里的,可无一不是音乐界真正的精英啊,光是演奏家级别的台下就坐着百十多位呢,可以说都是真正的内行。在这样的环境下公开演奏,没有点真正的水平是绝对不行的。
轻呼了一口气,我平复了一下激动的心情。目光投射到了熟悉的琴键上,在柯蒂斯的师生们地注视下。扬起双臂,奏起了胜利之歌。
雄壮激越的和弦响起在音乐厅内。虽然仅仅是一架钢琴的声音,但那丰富的音响。却让人感到了一股浩浩荡荡的气势,仅仅是一个主题的呈示部分,就将乐曲那激昂奋进地主题展露无疑。
师生们静静地观看着舞台中央我的演奏,没有任何一个人发出一丝声音,这些人都是经过多年的专业音乐训练的,观看演出的基本礼貌,已然,融进了他们的身体里。
只不过,随着我演奏的继续,这些人的目光中,都流露出了些许赞许之色,虽然从未听过这首曲子,不过鉴赏能力出色的众人都听得出来这首曲子的好坏,而我的演奏,无论是从技巧的驾驭上,还是从情感的表达上,都完美地达到了曲子本身的要求,可以说得上是一流水准。自然,许多人还不了解,这首曲子就是我一手创作的,演奏自己的曲子,情绪的把握当然准确。
当那段如同梦幻般的同主音小调主题出来的时候,人们更是难以掩饰心中的震惊之色,神色与刚刚看到此曲的劳琳、格拉夫曼一样,显得那么难以置信。
“真是看不出来,李利的基本功居然这么扎实,这小子可真是个天才!”同样是坐在台下的朗朗,看着我的这首《胜利之歌》,脸上也露出了难以掩饰的惊讶。一直以来,朗朗和我在一起练琴切磋的时候,也只是觉得我的水平最多和他差不多而已,不过看到这儿,朗朗清楚,单纯从这一首曲子中,我所展现出来的技术和艺术水准,已经明显超出了他一截儿了。不说别的,就是现在这段左手的炫技部分,朗朗就自认为虽然勉强能够驾驭,但却无法做到像我这样圆熟自然,而更应了格拉夫曼的那句话。
“这首曲子,是李利自己写的?”如果不是已经和格拉夫曼学习了将近一年,十分了解我的为人,朗朗是无论如何也不敢相信这个事实的,看着前面的部分还没什么,不过这段已经明显达到大师级水准的变奏部分,朗朗实在是无法相信,居然是这个和他一样大的老乡写出来的。
“这太神了吧,格拉夫曼院长推荐过来的学生,果然没有一个是泛泛之辈啊。”众多的学院教师们看着眼前这一幕,震惊之余,也叹服格拉夫曼的眼光。这样的水准,就是在强手如林的柯蒂斯音乐学院中,也绝对算得上是上等水平了。这孩子来这儿还不到半年,就已经是这个高度了,等到他毕业了,会是一个什么样的水平?想到格拉夫曼那高超的教学手段,人们真的无法相信,再过一年半,我的水平会达到一个什么样的高度。
“或许,二十一世纪没有伟大钢琴家和作曲家的现状,会因为这个叫李利的华夏国学生改变吧。”不少人大胆地想着。
一曲结束,全场掌声雷动,柯蒂斯音乐学院的学风一向很正,对于有实力的人,无论是谁都会得到大家的尊重。虽然我是一名新生,不过刚刚我的这首演奏,已经向人们证实了我的实力,此刻人们看我的眼光,再也不复当初的那种怀疑或轻视,而是换成了一种发自内心的尊敬。
已经演奏完毕准备下场的我,再三谢幕仍然平复不了众人的热情,在师生们的强烈要求下,我不得不再次坐到了钢琴前面,这一次,我演奏的是李斯特根据帕格尼尼的同名小提琴曲改编的练习曲《钟》。
我选择这首曲子,倒不是因为这首作品在钢琴界公认的超高难度,而是在上次柯蒂斯为我一个人举行的入学考试中,演奏过一遍这首曲子的我,就对它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这段时间里,我除了日常的练习,演奏最多的曲子就是它了。
而比起上一首曲子来,这首曲子对于下面的师生们来说,就熟悉得多了,钢琴专业的老师和学生,都视李斯特的曲子为钢琴演奏殿堂中的塔尖之作,自然下了大量的功夫,而这首即便是在李斯特的作品中,知名度也十分高的《钟》,几乎每一名老师和学生都会演奏下,因此,当看到我演奏这首曲子的时候,虽然刚刚已经知道我的水平很出色,但众人眼中还是不自觉地带上了一丝挑剔的目光。
这道理很简单,就像是你熟悉的一门技能,突然看到别人在你的面前展现,当然会不自觉地将自己和他比较,这完全是一种本能。不过,我接下来的表现,再度让众人有了一个不小的惊讶。
曾经有人形容演奏一遍拉赫马尼诺夫的《第三钢琴协奏曲》,如同“铲十吨煤”,而对于这首并不很长的《钟》,也有人风趣地比喻其为“钢琴演奏中的百米冲刺。”,同“拉三”那种长期巨大消耗体力的曲子不同,这首《钟》虽然只有短短不到四分钟的时间,但除了一开始那两个小节的空灵的引子外,接下来就是无止无休的炫技了,可以说在这三分多钟里,双手的十指没有一个是平静哪怕一刻的,从头至尾,双手都处在一个高速的击键运动中。
这样的一首曲子,将其演奏下来,本身就是一种很困难的事情了,而如果想要加上哪怕一点点的音乐表现,那其中的难度更是呈几何级数地增长。你能够想像在右手的其他四个手指都在快速地做着三十二分音符的跑动的时候,还能够自如地将大部分的注意力放在大指的歌唱性旋律上的难度吗?
正因为如此,才使得虽然能够演奏这首曲子的人虽然多,但它仍然成为检验一个人的钢琴水平的试金石。
而我的演奏,节奏清晰准确,各部的层次感更是极其明显,这首李斯特的《钟》,最难的时候三个声部同时进行着快速地跑动,在这样的情况下,要仍然保持着乐曲的歌唱层次,是极其困难的,不过此刻在我的手下,这样的困难却仿佛不存在了一般。
在我那令人眼花缭乱的十指动作中,这首《钟》就如同一首节奏鲜明且简单的乐曲般,然而细心听就会发现,那些原本极难的华彩部分,却仍然被除了演奏主题之外的其他手指,极其完美地演奏了出来,只不过,由于力度表现得恰到好处,使得人们几乎感觉不到那刻意的炫技,居然是一种浑然天成般的感觉!
“哦,这是我听到过的,最接近李斯特感觉的《钟》,这孩子比起上次的入学考试来,对于这首曲子的理解进了一大步啊。这样的水平,就算是俄罗斯的那位钢琴天才基辛,恐怕也达不到吧。”听着我的演奏,格拉夫曼心里暗道。
一曲奏罢,全场掌声雷动,我以我出色的钢琴技巧,彻底征服了柯蒂斯音乐学院的师生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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