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看都没看沈欢一眼,将葫芦盖子盖好,就准备原路返回。
“敢抢我的东西!”
在沈欢心里,穷奇后裔的魂魄,已经是他的囊中之物,来人抢走的可不是普通的东西,而是他的命!
好不容易能够再续命一年,竟然半路杀出个程咬金给抢跑了。
“嗖——嗖——嗖——”
人影的身手很敏捷,所以沈欢一边追一边发射连弩,人影没跟他客气,他自然也不会跟人影客气,那些弩箭全都是朝着致命的地方射去,并且是快速的连续发射。
“叮!”
“妈的!”沈欢听到脆响后,脸色直接变得难看起来,这个人的衣服里应该藏有内甲,用灵气凝聚出来的弩箭,根本就没办法伤到对方。
“弩箭不起作用,就用雷弧和风刃啊!它们的速度可比你发射的灵气弩箭快多了!”
苏璃也很气愤,她和沈欢的命可是连着的,所以人影抢走的,不仅仅是沈欢的命,也是她的命。
沈欢一点就通,一手风刃,一手雷弧,朝着人影就甩了过去。
“妈的!”
知道是一回儿事,做起来就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风刃和人影所在的位置几乎差了十万八千里,雷弧距离还稍微进一些,但也被人影一个跟头给躲了过去。
沈欢无奈之下,只能放弃使用术法攻击,转而将灵气凝聚与脚底,使用灵狐步追了过去。
人影的优势比沈欢更了解郭家的地形,所以才会逐渐的拉开距离,但在绝对速度的面前,任何套路都是无用的。
“唰——嘭——”
沈欢追上去以后,直接用龙首双头枪,洞穿对方的肩头,留下了一个血洞。
人影倒地后,除了痛苦以外,脸上更多的是震惊,他身上穿的内甲,就算是子弹都打不穿,这个人竟然只用长枪就做到了。
“跑啊,怎么不跑了!”沈欢面带冷笑,挑飞了人影的面罩,他刚刚之所以没有就势把人给钉在地上,就是为了看看正脸,究竟是什么人这么大胆子,敢跟自己抢东西。
可这一看,沈欢却愣住,对方竟然是一个金发碧眼的外国人,蓝色眼眸中满是恐惧。
一个外国人,拿着个葫芦,把穷奇后裔的魂魄给吸走了,这件事怎么看怎么古怪。
“把葫芦给我!”
“骚瑞,爱东特NO沃特哎呦谁!”外国人嘴里说着英语,一脸的疑惑。
沈欢这次没在说话,将长枪化为青龙偃月刀,准备直接把对方的头颅给砍下来。
“嘿,我只是奉命办事而已,我给了你,你就放过我怎么样?”外国人忍痛露出笑容道:“你死我活不至于。”
“给,我这就给你。”外国人说着,就伸手把葫芦朝沈欢递了过去。
“啊!”
可就在递到半途中的时候,沈欢却将其手臂给砍了下来,不是递葫芦的那只,而是另一只藏在背后,握着手雷的那只。
现在沈欢的经验,比以前丰富多了。
“吼吼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