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人也逐渐开始明白孔文的意图,无非就是想让沈欢出丑,然后以自己的优势抱得美人归。
若还是在校园,这里面的一些男生别说帮孔文,不横插一脚就算是好的了。
蝉联四届的校花,这种魅力可不是当初还是学生的他们能够抵抗的。
但现在就不同了,他们都成熟了,或者说是变得世故了。
颜值是很重要,但更重要的是金钱。
一个长相平凡,却身家过亿的男人,和一个长相帅气,却身无分文的男人,女人会选择哪一个?
人们可以坦诚自己是因为爱和对方在一起的,甚至是因为对方帅和对方在一起的,却从来没有人敢大声的说,自己是因为喜欢钱和对方在一起的。
他们已经不再是当初热血昂扬的纯情少年,仅剩的哪一点纯洁,也早已被世俗所蒙蔽,再也见不得天日。
帮助林妙诗,没有任何好处,她已经有了男朋友,而且人在燕京,在明珠根本起不到什么实质性的帮助。
帮助沈欢?得了吧,林妙诗还有张脸蛋,他身上完全没有任何的可取之处。
反观帮助孟浩和孔文就不同了,别忘了,刚刚孔文说了,他在人力资源管理部担任经理。
在座的已经有不少想要跳槽了,低工资高消费,除了土生土长的本地人,没有一分高收入和稳定的工作,休想在明珠这样的经济化大都市生活下去,而在丰茂国际工作,无疑是最好的选择。
再说孟浩,新区最大餐饮连锁业的少东,自己用一点小钱加盟,直接可以做个小老板,有少东在背后扶持,就算不能大幅度的盈利,也能保证不错的收入。
这么一比,优劣瞬间一目了然。
而结交这些比自己有实力者的第一步,就是讨好外加拍马屁,刚刚在吃饭的时候,马屁该拍都已经拍过了,现在正是表现出战队精神的时候。
“唱一个!唱一个!”
也不知道是谁先开的口,众人全都开始附和,一时间沈欢这个外人,完全成为了这场聚会的焦点。
唯独小蕊的脸色有些迟疑,“沈欢连KTV都没来过,应该不是很会唱歌吧?”
“嘿,咱们就是玩的,要真唱的好听,谁来KTV啊,工作压力太大了,咱们就是放松放松。”孔文面带不屑,不是很会唱歌?他根本就是不会!
从一进来他就开始观察沈欢,刚刚众人唱的那些流行歌曲,沈欢好像一个都没听过,还一直盯着歌词在看,很明显,在音乐这条道路上,沈欢就像是雏女一般纯洁。
对于沈欢的定义,孔文心中就俩字——土鳖。
“不过沈欢看上去,似乎并不是很有压力啊。”
孔文这句话就比较玩味了,在大都市生活的人,无一不被现实压迫的喘不过气来。
没有压力的年轻人只有两种,一种是像孟浩这样的纨绔子弟,从生出来就衣食无忧,根本不需要考虑任何东西,除了吃就是玩,等到了年龄直接接受家族的安排就好。
另一种,明明是个没有上进心的缺心眼,却偏偏要表现出一副,我乐观向上懂得知足,说白了就是根本不了解钱重要性的土鳖。
沈欢是哪种人,一看便知。
穿着虽然干净,却没有一个是名牌,吃牛排还要筷子,来个KTV就像是进大观园的刘姥姥,这种人活在世上,真是在浪费氧气。
这种想法明显是出于嫉妒心理,若是真看不起对方,根本不会想着和对方攀比,无论沈欢是否隐藏,从孔文将他当成对手的时候,就已经输了。
和沈欢那种有仇报仇,有恩报恩的小心眼不同,孔文是一种自卑的小心眼,即便看起来,他非常自信。
自己的女神没有选择更为优秀的自己,却选择了一个默默无闻一事无成的吊丝。
不甘、愤怒、嫉妒,就是孔文的内心现状。
外表的表现的再怎么风度,也无法掩饰他内心中的卑劣。
出乎所有人预料的是,沈欢竟然接过了话筒,“我是第一次唱,感觉挺好玩的,但要是唱的难听的话,还请各位不要介意。”
本来孔文还寻思着,用什么办法让沈欢开始唱歌,没想到对方却选择了自取其辱。
“不介意,我们不会介意的!”
众人在说这话的时候,眼神中全都带着玩味。
“你会唱什么歌?我给你选,要是都不会唱的话,我就帮你选歌,蔡芸萱的鸳鸯对怎么样?”
鸳鸯对,一首弘扬华夏对联文化的中国风歌曲,无论是业内还是业外,都受到了高度的好评。
但因为戏腔,和仿佛朗诵古诗的抑扬顿挫,以及符合当下流行的审美,对唱功有着极其苛刻的要求,让很多专业歌手都望而止步。
现在孔文已经丝毫不掩饰自己的内心,摆明了是想让沈欢出丑。
出丑最爽的不是一个人看,而是所有人一起看,而出丑人本身却跟个傻哔似的什么都不知道。
“我不会唱蔡芸萱的歌,最近刚学了一首薛自谦的认真的雪。”
“噗——哈哈哈——”
众人全都忍不住笑了起来,薛自谦?这都什么年代的歌手了。
娱乐圈发展迅速,一闪而逝的明星太多了,就算火了很久,最终也要被淹没在历史的长河当中。
“还好麦克风KTV的内存大,有这么老的歌,不然你今天还真就唱不了了。”矮小男笑呵呵的调出了歌曲。
孔文却从其中得到了另外一个讯息,这沈欢实在是太有心计了!
先是主动接过话筒,然后再挑一首别的KTV里根本不会有的老歌,说自己只会唱这一首,要不是麦克风的歌多,还真被他逃过了这一劫。
当音乐响起,众人都已经做好了嘲笑的准备。
可令众人没想到的是,当“雪下得那么深,下得那么认真”这句歌词出口的时候,整个屋子都安静了。
这种充满磁性的嗓音,真的是这个土鳖发出来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