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欢打开天眼,开始寻找起两个墨虺的魂魄,它们刚死没多久,应该不会离体,就算离体了,应该也不会漂泊的太远。
两条墨虺刚死,还没过头七,正处于一种迷茫的状态,它们不记得生前的记忆,就像是没有思想的游魂。
“真是天助我也!”
没有经历过“回神”的兽魂,不具备任何的攻击性和反抗力,正是收为器魂的大好时机。
在沈欢的召唤下,两头墨虺之魂,迷茫的停在了他的面前。
听完咒语吟唱之后,更是毫不犹豫的成为兽魂。
和穷奇一样,在化形时,它们也散发出了强大的光芒,只不过要稍弱一些。
墨虺是水中凶兽,虽然在凶兽排行榜上,但和穷奇比起来相差的就有些远了,如今又是魂体,自然比不得泣血这一只更为强大的存在。
“坑爹啊!”
等到光芒消散后,沈欢简直有种骂娘的冲动。
已经骂了?他只是在骂爹没有骂娘。
根据千幻传出的提示,墨虺之魂虽然有两条,但主魂的判断却是一个器魂。
这个情况和当初融合了白龙魂的敖邪差不多,细节上又有一些差别。
本以为能够续命两年,没想到只续了一年。
在加上两头三层楼高的巨大凶兽,变成武器后,竟然是……匕首!
天啊,不带这么玩人的!
沈欢不大喜欢匕首,因为这些东西是平时可以接触到的,而且短兵这类东西向来不是他的心头好。
这一点从他习惯使用的兵器就可以看出来了,方天画戟、青龙偃月这类长武器才是他所钟爱的。
和一寸长一寸强这种理论倒也没有太大关系,要说理由……还真没什么理由,就是一种主观意识上的喜恶。
用心理学来说,就是——人们大多喜爱的,就是那些得不到的东西,因为得不到显得珍贵,因为得不到而显得珍惜。
两把匕首的造型不算奇葩,甚至很普通,唯一的区别就是一黑一白。
黑色的只有一半刃,呈现出一种亮黑色,白色只有尖头有刃。
手柄和匕身是一体的,上面布满了鳞片,手感很好。
沈欢因为失去了兴致,看都没看就直接让它们回千幻里面去了。
“现在总可以走了吧。”
沈欢尴尬的挠了挠头,干笑道:“等一下。”
“等一下等一下,等你妹啊!还有完没完!”
“这次是最后一次了。”
“穷奇你已经收作器魂,墨虺也被你收为器魂,你还有什么事情要做?”
沈欢笑道:“这两个妖兽尸体总不能浪费了吧?墨虺肉对人体有不小的益处,鳞片可以锻造武器,虺胆可以增强功力……看这两头墨虺的个头,应该已经形成妖丹,这妖丹可是好东西,而且你看——”
“不看!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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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四更,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