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二章就此不举
好像是挺快的,没有钟表和手机的时间自由自在,冷郎中第二次在拐角处出现,黑黢黢的五官看不清楚,却能感受到他的愉悦之情。
“什么情况?”林葱儿站起来急忙问。
“走,慢慢儿说。”冷郎中似乎还有点尴尬,往前走的脚步快如一阵风。
有狗叫声,并不猛烈。
林大小姐一颗心痒得厉害,紧追在后面瘸着腿小跑儿,还不忘低声追问:“到底怎么了?你给他家水缸下了毒吗?”
“你把老夫当什么人了?”冷郎中的身子立刻顿住了,“难不成老夫做了一辈子金创医,就学会个给人下毒?”
“那你还学会了什么?”林大小姐喘着粗气说,“你抢着替我去报仇,没下毒,莫非你杀了人?”
真是越说越没谱儿了,冷郎中的短胡子被气得一翘一翘的,嘴巴上原本把门儿的也擅离了职守。
“不用咱们杀人下毒,那个林石头,自己就作腾的要死了!”
这是几个意思?
老天爷开了眼,专门照顾林大小姐,替她把仇敌给歼灭了?
“冷爷,你说清楚,说不清楚我今儿夜里可没法儿睡觉儿!”
林大小姐把冷郎中的袖子都拽住了。
“这这……”,冷郎中把脑门上的汗都急出来了,满脸困窘的说道:“没办法跟你个小闺女浑说,林石头……那啥……受伤了,他媳妇今儿给抓了猛药,还是……还是……”。
话说的这样隐晦,好在林大小姐聪明睿智,又在前世各种网页浏览过的,再跟脑海中闪现的,当夜自己的木拐那一记狠撩相结合,答案自然呼之欲出!
“哈哈——嘿嘿——”,黑沉沉的夜色里,响起一串低低的很是有些猥亵的笑声,听得冷郎中勃然变色,转身就走。
就这样的小闺女,甭担心她走夜路不安全了,自己早回家洗洗睡吧。
“哈哈——呵呵——”,林大小姐站在原地可着劲儿的轻笑了一回,太解恨了有木有?林石头就此不举了的话,自己这条胳膊就没白白的吊夹板。
这样一来,也能想通了为什么下晌儿的时候,自家门前会多出一串破鞋来,林石头对自己的恨意,恐怕都要超过自己对他的不满了。
那就先放他一马?让林石头好好感受一下就此不举的美好滋味儿?
林大小姐为自己的开阔心胸点一个赞,决定暂时不计较白天的冲突,全部身心投入到挣钱大业中去。
她深深的明白,对林石头最有力的报复,其实就是——挣钱。
她挣得越多,生活的越幸福,仇人们就会越难受。
单手爬上自家后院的墙头时,林葱儿还保持着笑容,心情实在太好了,回到土屋内,一向神出鬼没的猫咪胖胖,“喵呜”一声,也归家了呢。
“你这小家伙,才多大点儿大,就时常夜不归宿……”,林大小姐轻声嘟念着,脱了破旧的夜行衣扯掉口罩,拉开被子准备睡觉儿。
她不知道的是,还有一个佝偻的身影,一直到她安安稳稳再没发出异动,才肯躺回炕上。
家里有一个能折腾的孩子,天天脑子里琢磨些不循规蹈矩的事儿,当爹的哪个不得跟着把自己的心也操的稀碎?
说又说不得,打更打不得,只能小心翼翼呵护着,还不能让看出来……
甭管林有财这一夜睡眠质量如何,林葱儿很是着实的睡了个美满的后半夜,连个梦都没做,满心里都是愉悦。
早晨起床个个忙碌,老闷葫芦还是到地里跟玉米棒子较劲儿,林大牛自己琢磨着糊炉膛,小来福跟在身边小尾巴似的,林葱儿则是摆弄起了铜制的蒸馏器。
按照预先设计的程序,蒸馏器的结构是由加热器和冷凝器两个分体组成,两件器皿之间连接一根引流管。
在蒸馏时,酒液被加热,蒸汽在加热器壁上凝结,沿壁流下,在凹槽中汇聚后顺引流管流至冷凝器,再有冷凝器流出的液体,便是蒸馏过的烧酒了。
看起来一切都是想象中的样子,偏偏第一次尝试就失败了,流经了两个器皿的酒液,不但滴出的速度跟淌眼泪似的龟慢,酒液的味道也没有想象中的醇美,甚至还生生被林大小姐品出了一丝丝馏锅水的味道。
滴眼泪的速度,也真是没谁了,眼泪疙瘩一样的酒液,珍贵的如同享誉国际的龙涎香香水。
香水?林大小姐脑洞大开,用蒸馏器还可以尝试一下制作花露啊,原理上差不多,说不定还可以祛除一下馏锅水的味道儿。
随心而动,似乎就是林大小姐的特质,脑海里天马行空,想一出就做一出。
这个季节漫山遍野野花处处是,想做个试验,随手一大把儿随便采。
双脚都能落地了,感觉今天比昨夜里走的还轻灵,林葱儿挎了个竹筐出门,满头大汗捣鼓铁皮炉的林大牛根本没发现。
但是出了门,还是发现了一条小尾巴,林来福含着一根手指头跟在后面,不说话,只用黑漆漆的眼睛盯着你看。
好吧,不得不承认,目前这小子的皮相超越了大牛跟自己,小鹿斑比一般湿漉漉的眼珠子,能俘获每个成人的心。
林葱儿耸耸肩,继续往东走,脚底下速度是缓慢的,小来福跟的毫不费力。
然后,一只小手抓住了她的大褂衣襟,林大小姐默了默,继续走。
穿过黑黢黢有新绿相间的宅基地,野花就旺盛了起来,林葱儿不讲究,做实验嘛,不拘什么花儿,不臭烘烘就摘……
小来福也帮忙,两条小短腿在野草之间穿梭,时不时回来一趟,小手里就抓一两朵花而已。
“嗯,表现这么乖,回家我给你做个新鲜的吃食。”
林大小姐最受欢迎的就是做菜的手段,唬弄老的小的全用这一套,别说,还真管用,小来福立刻张开嘴巴笑了。
家庭不完整的孩子,会天生就缺乏一种安全感,三岁的娃儿在野外,你不需要担心他跑远了找不到了,因为他会比你还小心,触角敏锐的很,距离稍远儿就会跑回来,眼角的余光里总能看到你才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