驱虎吞狼之际已然成功,如今虎狼皆灭,知情者只剩了设局人。
聂听岚静默片刻,说道:“相府遣人刺杀天遥,本就是见不得人之事。若听说朝颜郡主被这些杀手所害,便是知晓浩初死得蹊跷,也无法公开调查此事。何况知情者无非就是如今还在山上的这些人,他们不可能向相府的人透露太多,不过如果天遥查问,必定会说实话。”
闻博皱眉道:“下面那些人基本不知内情。诱凤卫前来回马岭是侯爷自己的安排,先奉以无毒酒肴,再以亲笔信打消朝颜郡主疑虑、令她服下.药酒,也是侯爷的计谋。至于齐三公子没有喝酒,察觉不对后强带郡主逃走,遇到施府杀手截杀丧命,原就不是我们所能控制的,便是侯爷问起,也不会有破绽。妲”
聂听岚问:“此刻在对付大武的那些人呢?窀”
闻博道:“他们是我从别处找来的,为钱卖命而已,同样不知他们目前对付的究竟是什么人!侯爷尊贵,不可能认识这些人。”
聂听岚“哦”了一声,迷蒙黑眸默然凝于他面庞,却不知是信还是不信。
闻博蓦地悟过来,面庞涨得红了,“聂大小.姐其实是信不过我?放心,将迷.药换成毒酒、以及安排施府杀手伏击虽是你的主意,却是我一手安排。侯爷知晓固然会怨恨你,我也罪责难逃,再怎么硬着头皮也得把这事掩过去。”
他顿了顿,走到那边去拖施浩初的尸体,压了嗓子般闷闷道:“何况,当年之事,原是我对不住你。若能让你回到侯爷身边,我也算补偿了你,可以放下那段心事了!”
施浩初的尸体被包裹好拖出房时,屋后仿佛有一道灰影一晃而过。
闻博忙抬眼细看时,屋后明明就是如削山壁,虽有几株松树零星扎根于岩石中顽强生长,大多相距颇远,便是轻功再高也无法那样一晃而过。
当然,如果有绝顶高手辅以千秋索那样细巧坚韧的绳索借力而行,或许能办到。
但千秋索应该只有一根,应该还在朝颜郡主身边。
若她跌落青江,必随她没入水中;若她侥幸逃去,秦南必定千方百计带她远离这里设法解毒,绝不可能再跑这里自投罗网。
何况秦南身手也不可能来去如此利落。
或许,只是夜鸟恰好飞过?
摇摇头,他继续搬运尸体,进行他的下一步。
他再不会知晓,不远处的嶙峋山石间,有人正抱着沾满血污的千秋索,向青江方向跪倒,掩住脸无声痛哭。
“小观,朝颜……”
而屋里那位满手血污的美貌女子,看着闻博来去忙碌,神思亦已迷离,再也觉察不出丝毫异样。
-------------------------
一个是韩天遥的红颜知己,一个是韩天遥的世交好友,聂听岚和闻博早已相识。
闻博比韩天遥年长七八岁,又是家中长子,早早在京中.出仕,韩天遥回杭都住时,便时常跟他见面,且从未掩饰过跟聂家大小.姐的感情,并曾秘密将她带出去见过几位好友。
聂子明因贪腐之事被抓时,韩天遥虽在越山,却通过好友将聂子明的罪责查得一清二楚,最终拒绝出手相救,只应允依律处置后设法照应。
他出身将门,对文官贪腐素来鄙夷,何况涉及贪墨军饷,更是不悦,见聂听岚苦苦相求,虽是怜惜,却也有些恼她是非不分,言语间便有几分冷锐。
聂听岚失望回京,才听人辗转传来施大公子倾慕并愿出手相助之意,这才恍然大悟。原来一切都是施大公子的计谋。
于聂听岚,施浩初是韩天遥所厌恶的纨绔子弟,徒有其表,却奸滑阴险,不过偶尔在亲友府中见过一面,碍于情面说过几句说而已,其后屡屡“偶遇”已让她烦不胜烦,遣上门来的媒人更被她逼着父亲严辞拒绝;于施浩初,却是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求之不得,辗转反侧后开始剑走偏锋。
聂听岚这才知晓父亲的弥天大祸竟是由此而来,料得决意隐居的韩天遥便是愿意帮忙也插不上手。
她既委屈,又不甘,决定去施府求见施浩初的前一.夜,她先去见了韩天遥的好友闻博。
她的原意,自然是想借闻博之口,向韩天遥转达她的不得已,以及她对他始终如一的感情。
</p闻博真心同情聂大小.姐,但彼时他人微言轻,更帮不上忙,眼见聂听岚借酒消愁,也难免陪着痛饮许多。
后来发生的事,两人其实都有些混沌。
仿佛是聂听岚说,不甘心清清白白的身子被那小贼玷污了去,仿佛是闻博看她素来柔美的面容一时动了怜惜之念,说了句“我来帮你……”
最终到底印证了那句老话:酒能乱.性。
不知道闻博算不算帮了聂听岚,但他的确莫名其妙成了聂听岚的第一个男人,莫名其妙把好友心爱的女人给睡了……
第二夜,是闻博暗暗将聂听岚护送进了施府,甚至连施浩初都听说似乎有个男子跟在聂听岚身后,但聂听岚矢口否认。
也就是从那一日起,闻博再也没喝过酒。
而施浩初却对聂听岚越来越迷恋,未始不计较此事,却始终将这桩公案算在了韩天遥头上,明里暗里使的绊子不少,乃至花浓别院出事后,凭他是谁,第一反应都认为是施家所为……
若施浩初知晓闻博和聂听岚有这层关系,却不知他还敢不敢留在这个本就危机四伏的回马岭上。
除了酒能乱.性,还有一句老话,叫色字头上一把刀。
------------------------
十一仿佛做了很长很长的梦,却又像始终都不曾睡着,那样清醒地看着自己前所未有地虚弱着,面条般柔软地倒在衾被中,时而在车上,时而在马背,有时甚至在秦南的背上。
秦南是她的部属,却是标准的大男人,见她半昏半沉,也便自己做主,竟让人替她换了装束,装作接自己病重的妹妹回娘家。
十一虽出挑,如今病得人事不知,面白唇紫,裹在棉絮中倒也看不出特别来,而秦南自己粗.壮结实,一脸憨厚,换件旅人装束,却是最不易引人注目的那类人。
待到大些的城镇,也曾寻大夫救治,十个倒有六七个推测是被毒蛇咬伤,只是到底是什么蛇,却是谁也说不清,只得挑些寻常祛毒药物先煎来服用着。
他们行李财帛等物都未及带出,秦南无奈之下,只得将十一随身首饰贱贱地当了几贯钱作盘缠。十一出门时的穿戴向来清素,延医买药加上一路住宿饮食雇车马,是以还没到梁州,手边值钱之物便已耗得差不多。
这日秦南背着十一走入当铺,却将自己的刀递了进去。里面掌柜觑眼瞧了一回,却伸出一只手来。
“五十两?”
“五两!”
“……”
秦南默然收了,半晌,从腰间解了个镶珠子的精致荷包进去,当了一百文钱出来。
十一模糊听得动静,依稀便记起,那是秦南妻子所绣,里面还折着一张庙里求来的平安符。
到客栈住下时,十一便唤秦南。
秦南走到榻边,十一取出那柄流光剑,狠命地拽着上面那只鸦青色的半旧剑穗。
秦南问:“郡主,是不是要取下这剑穗。”
十一顿了顿,神智便清醒了些,立时松开手,再不肯失态,只道:“不是……你将这剑去当了吧!有画影就够了……”
秦南将流光剑接在手中,便见剑鞘上有些黏.腻,忙看十一的手时,苍白泛青的手掌不知什么时候已经割裂了一处口子,出.血却不多,暗红浓郁的鲜血顺着掌纹蜿蜒到手背,愈发显得那干瘦异常,——才数日工夫,毒伤和随之而来的高烧已将神姿高彻的朝颜郡主折磨得形销骨立,仿若下一刻阖眼睡去,就可能再也醒不过来。
十一眼前甚是模糊,手足也已失去痛感,隐约觉出哪里不对,便道:“我没什么,可以撑到京城。你的刀留着防身,我也只需一把剑,——一把已足够!”
==========================
阅读愉快!明天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