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千九百九四章 找律师(1 / 1)

要帮着立达他们挽回声誉,或者说至少是不要承担不应该背负的黑锅,贾鸿渐知道首先要做的,那就是先要弄一个中立的组织出来调查一下实际情况。光是让立达他们本身找人来调查什么的,说真的贾鸿渐也不是太信的过,贾鸿渐要全身心的投入帮忙,那是必须要知道除了那90万件以外的玩具的确不是立达的问题!弄这么一个组织,其实可以很快——本来咱国内就有各种商会,像是曾经贾鸿渐他们不是还专门联系了文洲那边的制鞋商会去意大利那边弄投资么?现在贾鸿渐他们华夏高科出面,找了岭南省这边玩具业协会,然后由他们出面在一个周日临时借了一些其他厂商的工程师、设计师等等资深从业人员,那就组成了一个专家团可以来分析立达和美泰之间的纠纷到底是谁的责任比较多。

而根据这么一种专家团分析的结果来说还真是分几种情况,一种是属于涂料和油漆方面有问题的,这算是中方厂家的锅,但是只占整体召回数量的3.7%!而第二种情况,那就是美国那边发设计图弄的小玩具,结果还真是美国那边的设计有问题,导致小玩具里面的吸铁石容易被扣出来,然后可能就被小孩儿吃进肚子里。还有第三种情况呢,那就是美国的订货商为了风险转嫁而弄的召回——在3个月前,也就是2008年1月1号的时候,美国的材料测试协会公布了一项针对玩具材料使用的新标准。而中国方面立达生产的这些玩具基本上都是在标准出来之前生产的,把东西给了美国方面之后,美国美泰知道了新标准出来的事儿,虽然说新标准距离全面推行还有一段时间,但是问题在于这么1800万个玩具。那是几个月里面能销售完的么?显然不可能!

要知道这主要卖芭比娃娃的美泰,那一年在全球卖芭比娃娃,也就是一千多万个两千万个而已。而这么一千八百万个玩具里面。大多数的还不是芭比娃娃!大多数的还是美泰旗下的其他各种产品!美泰为什么一次下这么多订单?因为分着下的话,那价格肯定没有一次性下大单来的高啊!他们下了这么一个大单子。结果发现新规定出来了。虽然说新规定出来之后肯定是有一个缓冲期,让正式施行之前生产的旧标产品能够卖掉,但是美泰他们的订单下的太多,基本上缓冲期间是卖不掉的!

卖不掉怎么办?任何公司第一时间想到的方法,那肯定就是把损失风险转嫁给别家。这跟道德没啥关系,任何公司都不太会在这种时候想着照顾别人或者自己的口碑而如何如何的承担下来损失——毕竟公司本身就是为了赚钱的,而且还有各种股东,公司不是一个人啊。是一个组织啊!就像是国家之间也不讲什么朋友,也讲究的是利益!美国当年还跟越南打的要死要活的,过了几十年为了遏制中国,美国不是又和越南走到了一起么?又不会有人说这时候美国和越南两家没脸没皮啥的。

假设有一个公司进口了大量黄豆或者白糖什么的,结果船到岸的时候,产品的价格和当初订货的价格已经差的相当大了——当初订的价格还在相对高的水平,结果几个月下来价格大跳水,那么基本上任何公司在这时候,都不会心甘情愿的按照合同收下这批黄豆或者白糖,那基本上都要找点盘外招来退订!怎么弄?这黄豆和白糖不是在港口等着验收么?那就拖呗!就鸡蛋里找骨头一样的找茬。然后慢慢拖时间呗!白糖和黄豆这种东西,那又不是能够天长地久放置的东西,放个几个礼拜。质量方面肯定就会优点下降,拖个一两个月,质量不过关这不就有光明正大退货的理由了么?这样以来进口商就跟美泰一样,找各种理由把责任推到人家供货商身上,不想要这么一批货。而供货商肯定会跟立达一样,想方设法的证明问题不是出在他们这里,想方设法能够把自己这边的利益争取回来。

这么一种情况呢,要是放在两个中国企业之间吧,那很不是什么大事儿——但是放到了中美企业之间。那就有些民族主义的情绪容易夹杂在其中了!为啥?因为国内媒体本来这几年就在渲染咱中国在工业链条里面利益太少,一个芭比娃娃咱供货价才是1美元一个。结果人家美泰卖出去就9.9美元一个!多少钱都给美泰赚去了啊!本来这么一个事儿呢,那是两个企业之间的纠纷。但是如果美泰那么一种想要避免自家亏损的想法被媒体发现的话,那么媒体很容易就觉得这是一种美国公司欺负中国公司,就像是美国欺负中国!这样以来前些年那些被美国撞飞机炸大使馆的屈辱一下子就涌上心头,然后这就容易按照民族主义的路线进行宣传了!

当然了,这么一种舆论真的兴起来的话,其实用处也不大。美泰不太可能因为中国这边的舆论就低头服软——他们公司的“头牌”芭比娃娃本来在中国卖的就不好,9.9美元的一个娃娃山寨货才多少钱?不说他们本身在中国卖的都贵,一个娃娃要两三百,就算是按照汇率只有六七十,那也卖不过山寨盗版啊!正版六七十,还不可能铺货遍及全中国,盗版的全网络全渠道都可以买到。而且芭比娃娃还有什么科技含量?不就是塑料娃娃么?本来美泰在中国就没有多少利益,人家至于因为中国媒体的看法就如何如何低头认错?

所以这事儿还是要走寻常的解决纠纷模式,还是要带人去美国那边打官司、闹,任何公司解决纠纷都是要这么解决的。买黄豆,买家看着价格下跌了,不乐意自己按照合同多掏钱,于是找各种理由退货,那卖家也是要打官司来解决纠纷。所以很快贾鸿渐他们这边就带着立达的人组团去了美国,去了美国第一件事并不是找媒体诉苦什么的,而是先找律师!在美国,律师那可是太大能了!整个美国可以说都是建立在律师这么一个职业上的国度!美国总统那多少任都是律师出身的,远的不说,就说近的克林顿,那就是律师出身,甚至之后要上任的总统奥巴马,那也是律师出身!

而美国律师那是从属于英美法系之下的,那英美法系环境之下的律师能量是远远大于大陆法系的律师的。最简单的一个例子,在历史的时空里,美国曾经出过一个富家子弟酒后开车把n个人撞死的案件,这放在中国事情被媒体报道了闹大了,肯定是该怎么判怎么判,至少程序是要走一通了,该几年就几年,至于进去之后家人怎么做工作怎么让人早点出来,那是另外一回事儿。而在美国那就不一样了,美国那可是有钱人的天下,牛逼的律师帮着这家人打官司,结果愣是说这富家子因为从小优越的环境培养,导致他早就已经失去了判断是非的能力了——也就是说一切都是环境的错,是环境让他这个人长歪了,不是他本人的错!

这完全是狡辩啊!要在中国来说,只要他本人有民事、刑事能力,那么哪怕他有心理问题不能辨别是非,该坐牢还是要坐牢啊,但是美国的律师就能说的最后只把这么一个富家子当成“精神病患者”来对待,而且还不是关在精神病院的那种,只是要求这么一个富家子需要送到医疗机构“治疗”他这种“富贵病”。然后呢,这人本来要被判20年监禁的,结果一下子就不用坐了,有了10年的缓刑,然后只要去一个“私人”的医疗结构进行“矫正”就行了!这就是美国律师能干出来的事儿!而且法官还就真敢判!同时哪怕美国的媒体各种“友邦惊诧”,美国的法官律师那还是跟没事儿人一样!

所以要在美国能够打赢官司,那是一定要找好的律师团的!而要找好的律师团,那是一定要偷偷摸摸的!为什么?因为美国律师事务所都有一条行规——一个律师事务所不可以同时服务于一个案件的原告和被告!所以如果贾鸿渐带着立达他们来了美国,立刻召开新闻发布会找媒体,那么美泰知道了之后,人家二话不说直接跟全美国前一百牛逼的律师事务所都签订代理合同,那么结果会怎么样?结果就是美国前一百的律师事务所就不可能接立达的代理业务!结果就是美泰可以集合全美国最牛逼的律师上堂,然后立达这边只能找各种没名气没能力的律师来帮忙打官司,这特么的还能赢?

立达他们是愿意出钱的,不过他们钱不多。本来只是代工做玩具的,老板能够拿出来一千万美元找律师用,那就已经算是砸锅卖铁的地步了。而这么一份钱呢,要找一个律师事务所还是可以的,要弄一个大律师带着助手来帮忙打官司还是行的,但是说要组团弄个全明星律师阵容,那是真不可能。而年营业额80亿美元的美泰,那是真可能会砸钱弄个全明星律师阵容出来的……(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