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一章 醒来(1 / 1)

他这一笑,却仿佛冰山融了薄云散了梅花谢了般,一时间点漆般的眸子里仿若落尽了万里星空,极明亮中极淡远,极幸福中极爱恋。

看着围在床边本来有些不快的众人也纷纷动容,他们知道宣锦书是谁,也知道无忧总是笑的疏懒淡然,却从不知道这俩人之间的爱恨纠葛,看着宣锦书强忍悲戚却依然笑着,想起无忧那不经意散发的浓浓思念,众人仿佛找到了答案,却又为这样的答案感到心酸无比。

“没关系,无论她能不能醒过来,我都会陪她一辈子。”

为什么要在这样的时刻呢,为什么不能早一点儿在一起呢,为什么要等到她沉睡过来或许再也醒不过来的时候,才匆匆赶到呢?

如果你早点过来,或许无忧就不会睡过去了。。

这会儿,连智耀辉都忍不住这么希望着,明明知道这已经是不可挽回的事情,要说痛苦,谁也比不上宣锦书。

“宣首长。”去安排检查仪器的范海昱回到病房,却正好,看到了在病房门口张望的宣川毓。

宣川毓听见声音,回头朝他微笑一下,“老范,是你啊。”然后继续透过病房门上的玻璃看里面的情景,大方从容的就像他正在做的事情不是叫偷窥。

范海昱早年曾受过宣川毓的提携,其实这事儿还是跟他哥哥有关,当年他父母去世,葬礼过后哥哥就失踪了,被人举报通敌叛国,家里又没有长辈坐镇,赫赫有名的医学世家范家眼见着就要在几个新新冒出来的医学权贵阴谋下陷入万劫不复之地,就在他走投无路的情况下,是宣川毓在背后帮了他一把。事后虽然范家依然受到重创,但总算没有彻底消失,而他本人也在宣川毓的推荐下进入卫生部保健局,凭借着精湛的医术站稳脚跟,直到如今成为各大元老的座上之宾,可以说,没有当年的宣川毓的援手,就没有今天的范海昱。

也因此,范海昱虽然只比宣川毓小了几岁,这么些年来面对宣川毓都极为恭敬。更是一手扒拉起宣锦书的医部,为宣川毓父子俩免除了不少后顾之忧。

面对宣川毓的行径,范海昱连眉毛都没动一下。就那么安安静静的陪站在一旁,知道宣川毓自己开口,“那小姑娘怎么样了?”

范海昱沉吟了下,“不太好。”

“不太好?”宣川毓偏头看向范海昱。

“肝脾破裂,伴有内出血。人已经昏迷过去了,具体的,我还要进一步检查。”

“这么严重?”

“这还不是最严重的,关键是她的脑子。”

本来人家小姑娘救了自己,宣川毓就觉得挺不好意思的,毕竟自己是堂堂男子汉。却被一个小姑娘护在身后,虽然也是她职责所在,但宣川毓的大男人心理就是觉得不大好受。所以检查完了还没来得及换衣服,就穿着一身病号服过来,想说看看人家小姑娘受伤严不严重,没想到倒是在门外就看见了自家儿子,一时有点儿好奇。就没进门,知子莫若父。从宣锦书的动作神情他就能看出来,这小子是真的动了心了,宣家的人,一旦动了心,就是一辈子的事情,要么不娶,要娶就娶这一个,就跟他一样。

可还没等他乐完,就从范海昱口中听到这个不算好的消息,范海昱医术好,又是自己人,这么多年来不离不弃的,他的话,宣川毓百分百相信。

那一圈打到了肚子上,关脑子什么事情?小姑娘脑子挺好使啊,反应挺快的呀,脑子可是最重要的地方。。。万一出了问题,就算儿子再喜欢,这江无忧也不能娶进来。

于是他皱着眉头问向范海昱,“脑子怎么了?”

范海昱便把刚刚同宣锦书所说的话又跟宣川毓说了一遍。

宣川毓一听,心情一下子就复杂了,喜的是小姑娘本事真不小,居然是精神力系的异能者,全世界都没几个,真是太稀罕了,惊的是要是人变白痴了,或者成神经病了,那他该怎么办,同意儿子吧,不说他,家里老爷子和那群追随者肯定不同意,估摸着连儿子那团队里的人也不会同意,可不同意吧,一来儿子肯定不乐意,二来人家是为了救自己才透支精神力了,这一番劫难,也是自己带给她的,他是觉得愧疚,可用儿子的前程和婚姻来换,会不会代价太大了些。

于是宣川毓便沉默了,从玻璃窗内望进去,江无忧的床边围了好些人,可这些人眼中都是担忧,只有自己的儿子,看着无忧的眼神,那是义无反顾的痴迷,就像当年的自己。

虽然有些被感动,可宣川毓不是感情用事的主,这一辈子,除了宣川毓的母亲,还没有人没有事情能让他感情用事,看了一会儿,他也没再推门进去,默默的自己就离开了。

只是离开前,还是忍不住跟范海昱交代了一句,“尽全力治好她。”

只要江无忧醒过来了,他也不用纠结了,不是么,到时候,儿子的愿望也能达到,他的团队里又多了名实力高强的异能者,想必无忧的能力,绝对会让那群拿家世说事儿的主都闭上嘴巴的,那不就皆大欢喜了么?

所以,江无忧啊,为了你自己,为了你的家人,为了宣锦书,你一定要努力醒过来。

在宣川毓经过的时候,范海昱微一躬身,轻轻地道,“是的。”

小姑娘是他花费了那么多心思培养出来的精神力系异能者,填补了他对那个人的失望和歉疚,就算宣川毓不说,他也会不惜动用自己的最高权限让她醒来,医治好她。

她还这么年轻,还有更加美好灿烂的未来,怎么能一辈子,无声无息的躺在这里呢?

无忧仿佛做了个梦,梦里的她只有六七岁的样子,瘦瘦的,白白的,脸色不是很好,很虚弱的样子,一头乌黑长发,衬得眼睛越发的又圆又黑,可是这么可爱的自己,却没有人喜爱。

爸爸不爱她,看见她不是呵斥就是皱眉,不要以为她年少不懂事,其实小孩子最能感受到大人的喜恶,她从小就知道爸爸不喜欢自己,可也一直渴望自己的努力勤奋能够换来他的一句表扬。

可除了把她带出去展示才艺外,爸爸从来没有正眼看过自己,就算别人都在夸奖自己,爸爸也没有。

爷爷也不喜欢自己,他更喜欢哥哥,其实她也很喜欢哥哥,哥哥除了奶奶和妈妈,家里对自己最好的人,他会从自己的小裤兜里掏出好吃的糖给自己吃,会在自己练字练的满头大汗的时候偷偷给自己开电扇,还会在二婶要带他出去玩儿时候叫上她,虽然好像从来没有成功过,但是她也很满足了,真的很满足了,因为总有那么一个人,想到自己,关心自己,会考虑她的感受,在乎她的喜怒哀乐,这就够了,她不贪心的,一点儿也不贪心的。

她很乖,那么乖,每天早早起床练书法,一练就是一上午,下午要学钢琴跳舞礼仪好多好多好多课程,虽然很多,可她都学的很好呀,连老师都夸奖她聪明又用功,她那么那么努力,为什么大家都不喜欢她呢?

小小年纪的她不懂大人的心思,只以为是自己不够乖,不够好,不够优秀,不够讨人喜欢,于是她就算累了苦了受伤了生病了,还是不断的学学学练练练,她想,就算自己不是最好的,可一定要是最努力的,终有一天,他们会看到自己的好,到时候,他们就会喜欢自己了吧。

直到。。。直到她渐渐长大。

哥哥依然是家里所有大人的宠儿,她依然是被忽略的那个。

在学校里看了许多书,接触了许多人那么多小孩子,他们都不如自己优秀,也没有自己努力,可他们依然是父母掌心的宝,她渐渐懂了,原来不是她不够优秀,不是她不够努力,只是不喜欢罢了,不喜欢,是不需要理由的。

她的心也渐渐冷了,死了,她再不愿意出去充当一个叫做江家大小姐的花瓶,她更爱呆在家里,陪着母亲,享受偷的浮生半日闲。

忽然有一天,她玩儿似的拿着筷子对准羽毛喊道,“羽加迪姆 勒维奥萨!”

然后,羽毛飞起来了。

她得到了一种异能,这种异能在小说里被叫做精神力,其实在现实中也这么叫。

中考毕业,她出去旅行,碰到了那个人,然后是。。。疯狂的一天一夜。

她回到了家里,面对的是母亲的整日哭泣,她这才知道,自己的父亲,早就背叛她们母女。

那一天,小三带着孩子,嚣张的上门,她平静的看着陪在那对母子身旁的父亲,如同看一个陌生人。

“无忧,你醒啦!呜呜呜呜,你终于醒啦!你要吓死我了!呜呜呜呜。”

耳边是洛小可的鬼哭狼嚎,无忧无奈的在心里翻了个白眼,洛小可,你丫的,姑奶奶我还没死了,嚎什么丧。

“宝宝,你终于醒了。”一个如蝶恋花瓣轻柔的吻轻轻落在她的额头。

无忧的眼角,便缓缓落下了一滴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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