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一来,所有风险都在电影公司的身上。
华国电视台不认可这个观点,他们认为自己也承担着风险,电影拍砸了,会对《渴望》这部电视剧的声誉造成负面影响,降低这部剧的无形资产。
说起来,这是双方站在各自的立场上考虑问题。
华国电视台认为《渴望》就值这个价。
林子轩算过一笔账,用八百万买版权,加上投资和后期宣传,这部《渴望》的续集至少要两千五百万才能完成。
张凯莉和李雪建都是著名演员了,片酬绝对不低。
也就是说,票房要达到七千五百万才能收回成本。
这么算下来,真没什么赚头。
当然,好梦公司会因此提高知名度,影片会拿奖等等,那是额外的收获。
这件事其实是一个提醒,那就是无形资产的价值。
国内的企业往往不重视这一点,没想过经营自己的品牌,多是在替国外的公司做代工。
一个品牌,一个商标,只要经营的好,就会具有极大的价值。
林子轩想过绕开华国电视台,比如给电影起名叫《刘慧芳》,在宣传的时候所有人都不提电视剧,只说电影。
但那么做显得特别别扭,就像是在掩耳盗铃一样。
老百姓知道,记者知道,就剧组的人装作不知道,记者问问题,大家就打岔,顾左右而言他,那样宣传不出什么效果来。
《渴望》讲究的是怀旧,是情怀,如此才能打动观众。
听着张凯莉和李雪建说起当年拍摄《渴望》的故事,观众自然而然的就陷入回忆之中,愿意掏钱到影院看电影。
这才叫做宣传。
林子轩和韩三评商量之后,决定接受华国电视台的报价,不过他提出了两个方案。
一个是好梦公司直接用八百万换取授权,一个是电视台用这个授权作价八百万,算作是电影投资,等到电影上映后,电视台获得票房分账。
第二个方案相当于电视台承担了一部分风险。
不过林子轩给出了具有说服力的理由,《生死抉择》的票房破亿,这是好梦公司和京城电影制片厂合作的结果。
如今韩三评成为华影集团的副董事长,拥有更大的权利。
两者的再次合作,这部《渴望》续集的电影票房将会再创辉煌。
加上华国电视台的宣传渠道,想想看,大家一起合作,肯定比《生死抉择》更火爆。
林子轩既不想拿钱出来,又想让华国电视台做免费宣传,这是最好的办法。
如果票房真的好于预期,华国电视台同样能赚到钱。
有钱大家赚,合作共赢,要是电影票房一败涂地,也能拉上华国电视台一起赔钱。
华国电视台综合了好梦公司的业绩,以及华影集团庞大的实力,觉得投资进去比直接拿八百万能获得更大的收益。
由此,三家企业就拍摄《渴望》续集达成了合作协议。
这是民营影视公司的生存之道,和这些国有大企业互相博弈,从而获得发展的机遇。(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