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望无际的沙海,枯萎断折的胡杨,这里,是罗布泊,沙漠的领域,死神的乐园。
然而,此时这里却不同往日那般寂静。
“呃呃啊,要死啦——”
一个黑发青年坐在沙堆上,一副不甘心的模样。他脸色苍白,衣物已尽被汗水浸透。奇特的是,作为穿越罗布泊的冒险者,他居然孤身一人,背着一个旅行包,就莫名其妙的走了进来,而且一直没有回头。
好运的是,他一直没有踩到流沙。
不好运的是,他把水喝光了。
所以结果是,他就要死了。
“兄弟们,我就要死了,我绝对是哥几个里第一个死掉的人。看看吧,我刘月就是刘月,干什么都领先,死也比你们早…呃,好吧,我认了。”
刘月是大二学生,口中的“兄弟”即为室友。自恃才华横溢的他经常干些离谱的事。比如说,帮兄弟写情书追mm,没事作诗写歌,更夸张的是,他居然敢把自己写的文称之为小说发到网上去。对这一点,他的兄弟们都持嗤之以鼻的态度。
但是不得不承认,这厮还是有些能力的,更有魅力。他代写的情书还没有向他表白的人数量的三分之一。
令表白者们失望的是,刘月没有答应任何人,连校园十大美女榜单上的mm都被他一口回绝了。
他用的理由是:“很抱歉,我已经有喜欢的女孩子了,谢谢。”然后撇下表白者,若无其事的走了,留下人家在原地黯然神伤。
很多人都以为刘月是为了拒绝追求者才那么说的,其实不然。在他身边,确实有一位小他两岁的知性女子。刘月相信,这样好的女孩子他不可能再找到。他们是青梅竹马,是这钢铁丛林里越来越少见的关系人。两人的父亲都是探险家。四年前,两位父亲在罗布泊中失踪。自此,两位母亲就成了两家里的主要支柱。
商量好了,母亲们决定两家人住在一起。这样两家人也好互相照顾。
所以,刘月和她同在屋檐下整整四年了。四年中,两人的感情飞速发展。为了和她在一起,刘月甚至高中走读,每天骑十几公里的路,可谓是不爱江山爱美人的典型(诸位请不要向这厮看齐)。
不过,她也真是标准的小迷糊,除了学习,其它事几乎都不知道。更难得的是,这个女孩子善良到让人想哭的地步,而且始终单纯地看待这个世界。明明也是生活在这样的环境下,却与其它人完全不一样。思来想去没有结果,刘月只能归结于“造物主的神来之笔”。
想到她,刘月心中的悔意上升到了极点。可惜的是,现在一切都来不及了。
“留封信吧。“
刘月吃力地爬起来,写下了给她的绝笔。自己带不出去,相信总会有人能发现的,希望是热心人就好了。
热心人…刘月苦笑。这年头,交大运了才会碰到热心人吧。
转念一想,冒险者们终究也都是热血青年,想来还是有很大机会的。
~~~~~~~~~~~~~~~~~~~~~~~~~~~~~~~~~~~~~~~~~~~~~~~~~~~~~~~~~~~~~~~~~~~~~~~~~
写完了信,刘月把它装进一个玻璃瓶里,再次躺了下去。
刘月不知道的是,这小小的一封信,她直到两年后的才看到。他更不知道,这一封信,如同南美洲的蝴蝶,在他的命运里,掀起了一场风暴。
为什么会来罗布泊,说实在的,完全是因为预感。他感觉罗布泊里有非常重要的东西,他要去找回来。顺便打探下父亲的消息。
听上去或许有些不可思议,但身为探险家的儿子,刘月骨子里也充斥着不安分的因子。原本他只把这当成一次冒险,在预感犹如灵异事件般强烈的情况下,这冒险让他兴奋。
刘月是个随心所欲的洒脱派,所以来时也没想那么多。
总结起来…冲动是魔鬼啊。
渐渐地,他的意识开始模糊,眼前的一切都变得虚幻了起来。在他的意识即将凝固的瞬间,他突然发觉眼前的天空上,有一座城。不只是因为幻觉还是因为什么。更奇特的是,那座城居然是那么清楚,明明他的眼睛已经快睁不开了。
“这是…什么…啊……”
自言自语还没有冒出喉间,他便已经彻底失去了生气……
死寂的罗布泊,今日,又多了一个孤独的亡魂。
第一章:习剑(上)
奥兰大陆,雷云帝国。
在边境线上的一个鲜为人知的名为雪村的村庄里,一个黑发的英俊男子正焦急地在一间房屋外来回踱步。旁边一位老人见他这样,安慰道:“别担心,不会有事的。不是,你别晃了,老头子我眼都晕了!”
这个黑发男子名为莫合,他和妻子墨云是这个村庄里最特别的一对夫妻,因为两人都是黑发黑眸。在这个世界上,人类很少有黑发黑眸者,这样的人往往被视为魔鬼,遭人排斥。更奇特的是,莫合英俊潇洒,墨云美丽动人。几年前,两人来到雪村,希望在此住下。尽管村长同意,但是村民们都对他们有稍稍的敌意。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两人渐渐融入了这个村子里,成为了村民的一部分。
此刻,莫合正在等待墨云生产。
“村长,你当然不急了!听听,阿云还在**,几个小时了这都?压力很大啊!臭小子,赶紧给我出来,别再折腾你妈了!”
村长偷笑:“没见过你这样的就。”
一声响亮的啼哭在耳边响起,莫合马上如风般冲进了房间。房间里,接生婆正托举着初生的小生命,墨云则已沉沉睡去。
“男孩女孩?”
“男孩。诶,你轻点儿!”
三年后。
莫合看着自己的儿子莫墨:“墨墨,你想学剑么?
莫墨表现出与平常孩子不同的反应。他沉默了。
“怎么,你不想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