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念张口结舌,没法反驳了。过了一会儿,陶念说:“要不,你把这个快的追不上慢的的道理给我说说?”慢的,本是形容词,但此处相当于名词。后面再接一个的字,是可以的。
“为什么?凭什么?”吕林兰说,“我要是就这么讲了,岂不是抹杀了你们感悟天道的机会了?”
很明显,感悟天道什么的,都是借口。但吕林兰就这么公然借来了,陶念也没法。
陶念问:“那你要怎样才肯讲?”
吕林兰说:“记得我们说好,在大陆中间区域的行事,以你为主。虽然你平时不怎么吭声,主意多是由我在拿,但因为事先有约定,你是有一票否决权的。现在,你如果放弃这个一票否决权,我就讲。”
陶念说:“不行,我正要行使这个否决权呢,事关重大,真的没法放弃!”
吕林兰听了一惊,但却不问陶念为什么要行使否决权,只说:“那你总要做些让步才行的吧。”
陶念想了想说:“记得在北边的时候,我们经常争论,怎样活着更有意思。现在,我不得不承认,刚才买兔子这事,的确很有意思。”
吕林兰问:“那你是不是承认,目的虽然重要,但沿途的风景也很重要了?你是不是认为,我用不着一个劲儿地提高修为了?”
对于前者,陶念基本接受。但后者,还不能接受。陶念仍然认为吕林兰应该尽快提高修为,但她也知道,自己并不是吕林兰,无论自己怎么想,到吕林兰那儿,总是要打些折扣。于是陶念说:“差不多吧。”
——
“这样,也行。那你就听好了,”吕林兰说,“不管什么道理,都有其应用范围。在其应用范围之内,那道理就是真理。而超过了应用范围,原来的真理一下子就变成谬误。关于这些,你是否清楚?”
“呃,我一时之间想不明白……你还是举个例子吧?”陶念说。
“我讲的,可能是事先准备好的,像是作弊了,”吕林兰说,“不如你随便说个道理,或者让她们两个说也可以。”
陶念不知道说什么道理好,便把眼睛望向邱书仪。邱书仪也急忙开动脑子,准备想一个什么道理出来。
“我说、我说,”东方以巧却抢了先,“为了小事发脾气,回头想想又何必。这是我们原来那个地方的顺口溜。说的是什么意思,相信你们都懂。”
吕林兰说:“好,就这个。先说说它是真理的部分,因为这部分是比较简单的。生活当中,总是会出现一些不重要的小事。夫妻之间、父子之间、母女之间,很多时候都在为了这样的小事而生气。既让自己难过,又伤害了自己的亲人。这当然是不必的。你们对此没有疑问吧?”
“没有、没有,”东方以巧说,“我们就想听听它是谬误的那一部分。”
“我也是、我也是,长姐快点讲另一部分吧。”邱书仪也跟着说。
吕林兰说:“如果不是生活当中,而是一家企业。企业,你们可能不知道。企业指的是,以盈利为目的,运用各种生产要素,向市场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法人或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其实,你们见过的作坊,也是一种企业。而门派,虽然也有企业的属性,但其性质并不单一。这样说,你们能懂么?”
邱书仪问:“那个法人是什么?”
吕林兰回答:“一家企业的本质是一个组织。但由于它要参与各项社会活动,所以有必要在法律上,把企业给予人格化。因而法人,也就是法律意义上的人。跟自然人,享有同等权利和义务。”
邱书仪又说:“那法律又是……哦,这个我知道了,应该就是律法,不用解释了。”
东方以巧问:“长姐你刚才说,运用各种生产要素,请问是什么啊?”
吕林兰答道:“就是可以用来生产的各种东西,譬如土地、劳动力、钱财、技术,还有才能、知识等等。”
陶念说:“你说的这些,我们虽然提不出什么疑问,但一时半会儿的,要完全接受,也是不可能的。你不要越说越复杂了。”
“好,我接受这样的批评,”吕林兰说,“不说企业,直接说作坊吧。也就是许多人合伙做生意,买进材料,然后生产一种东西,最后卖给市场。”
“作坊啊,这个就好懂了,”东方以巧又嘀咕,“原来作坊跟企业差不多啊。”
邱书仪道:“长姐接着说,换成作坊又怎么啦。”
吕林兰说:“为了小事发脾气,回头想想又何必。这样的道理,适用于家庭,适用于生活,但不适用于企业,不适用于作坊。为什么呢?因为企业或者作坊的成就,就是一件件小事配合、积累而成的。所以企业或者作坊必须从小事抓起,事无巨细,全都认直,最后企业或者作坊才能兴旺发达。”
邱书仪道:“这是不是又要举个例子了哦?”
“也行,”吕林兰说,“譬如一家生产瓷器的作坊,把瓷器从生产作坊那边,运送到售卖的商店。这个运送过程,就是小事。之所以说它是小事,是因为运送过程,对于该作坊的赢利,贡献实在不大。但是,如果不认真,运送过程当中就会出现损耗。那边,别人辛辛苦苦做出来的华美瓷器,一转眼,就在运送过程中被摔破了。这样的损失,实在让人痛心。
“所以这种场合下,就不能再说‘为了小事发脾气,回头想想又何必’,而应该说:‘关注细节,成就大事’,‘成大业若烹小鲜,做大事必重细节。’”
“懂了,”陶念说,“这回是真的懂了。她们懂没有……”
“我也懂了,”东方以巧抢着接话,“就是不同的场合,适用的道理是不同的。”
邱书仪反而没做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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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好,我们又说回前面的追不上的问题,”吕林兰说,“当时,我做了个假设,说是快的速度是慢的速度的两倍。这样的假设,对于追不追得上的命题来说,的确无关紧要。我的意思,其实是在诱导。诱导什么呢?就是诱导‘一尺之锤,日取其半,万世不竭。’结果嘛,小邱妹被我诱导成功了。”
“这有什么问题吗?”邱书仪不解。
“没有直接问题,却有间接问题,”吕林兰说,“‘一尺之锤,日取其半,万世不竭’这句话,说的是物质无限可分的道理。在这里,我必须申明,假定事物都在物质无限可分的限度之内。于是乎,物质无限可分,也就是真理了。”
东方以巧问:“长姐干嘛要假定一下呢?”
吕林兰道:“因为实际上,分到某个程度的时候,原来的道理就不适用了。”
陶念看了吕林兰一眼:“你居然连这个也知道。”
“这是细微末节,我们不要让话题转移了,”吕林兰说,“刚才说,‘一尺之锤’那句话,阐述的,是物质无限可分的道理。
“无限就无限嘛,干嘛要引入时间呢?其实,引入时间,是为了比喻。假如‘日取其半’的话,那么将会‘万世不竭’。
“时间,与物质无限可分的道理无关。引入时间,仅仅就是拿来做比喻的。”
邱书仪问:“这些,好偈没什么吧。然后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