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嬷嬷冷冷地看着连思雨,心里冷哼一句,真是丑人多作怪!就这种货色,也凭和她们家王王妃斗?简直可笑!
“白杏,银娇,抓住她的胳膊!”泰嬷嬷一声吩咐,两个人高马大的丫鬟走上前来,一把丝丝地抓紧了连思雨的手,泰嬷嬷一把扯过她的手指放在那些木片当中!
“不,不要,不要啊!”连思雨慌忙求饶,她亲眼见过那贱婢是怎么被这刑法折磨地去了大半条命的。
“夹!”
泰嬷嬷一声令下。
白杏和银娇两个丫鬟将夹手架用力地往中间一夹——
“啊!”顿时,连思雨惨叫出声,整个人蜷缩在一起,十根手指顿时紧紧地挤压在一起,经受着巨大的疼痛!
她只觉得头脑发昏,就快要昏厥过去了。
“……”毕竟是自己身上掉下来的肉,虽然连思雨摆明了不认她,甚至想杀了她!
但是,春七娘看到连思雨受此折磨,还是母女连心,往前一大步!
可是,可是她刚刚才否认了不是雨的亲娘的事,现在,现在她只能表现的若无其事。
连似月的微冷的目光在这两人身上略过,唇角的冷意更甚!
“明明验个血就能明白的事,你却故意这样做,是要给阿月报仇啊。”凤云峥看着连思雨痛苦的样子,说道。
“滴个血能有多痛,我还是喜欢以牙还牙,以眼还眼。”连似月说道。
“力气太小了!”只见,力大无穷的泰嬷嬷很嫌弃地让白杏和银娇两个人放开夹手架来,连思雨的手得到片刻的纾解,顿时整个人虚脱了一般倒在地上。
她的食十指火辣辣的疼,蜷曲起来,鲜血打湿了手指根。
泰嬷嬷几步走过去,居高临下地看着连思雨,连思雨看到这一脸横肉的人,心里头打了个冷颤!
下一刻,泰嬷嬷已经如同一头水牛一般,一屁股横坐在连思雨的腰上,这样的重量压下来,她是觉得小细腰都快断了!
泰嬷嬷横着脸,冷笑一声,大吼一声,一把拿起夹手架的两端,双手用力地往中间一个猛地挤压!
“啊!”连思雨随之发出一个惨绝人寰的叫声,随之众人还听到骨头碎裂的声音,只见,那一滴一滴的血,像是拧干衣服一样,一滴一滴地从手指缝里流出来。
“啊!”随着泰嬷嬷再一次使尽全力,连思雨再没有叫出声来,只是浑身像是失去了水的鱼一样,在地上直打挺。
泰嬷嬷满头大汗,手一松,居然有两截手指头硬生生地从夹手架中掉了下来!余下的手指,鲜血淋漓,血肉模糊,就靠一点点皮肉连着手掌,而手掌也像是没气儿了的泡泡,扁成了一团。
比阿月刚刚的惨状还要更加可怕!
饶是连延庆看了,也微微皱起眉头来,连母忙闭上眼睛,念了几句阿弥陀佛。
连思雨整个人瘫倒在地上,整个人身体里的力气被掏空了,像条死鱼一样,翻着白眼。
“哼!你折磨我们王府的人时,可没想到有这后果吧,老婆子手下留了情,不然你十分手指头全都断了!”泰嬷嬷站起身来,青黛忙上前来给她擦汗。
“不!不!”春七娘再也忍不住了,她猛地扑到连思雨的身上,颤抖着手,将她抱在怀里,大声地哭着,说,“她是我的孩子,她是我的孩子。”
连思雨隐隐约约听到春七娘亲口承认了这一点,她微微一声叹息,闭上了眼睛——
完了,完了!
一切都完了!
她费劲了心机,想要得到的一切没有得到,现在,已经失去了一切。
连似月冷眼看着,心里只有四个字:咎由自取!
而大夫人看到春七娘紧紧抱着连思雨,眼底流露出只有一个母亲才会有的神态,她终于彻底地明白,自己是被这个连思雨害了!
连母一愣,突然想起另外一件事来,道,“她不是容氏的女儿,但是,和延庆的血确实融合的,这是……这是怎么回事?难道那日有人捣鬼?”
春七娘突然爬向连延庆的方向,手抓着连延庆的脚,哭着道,“老爷,小雨虽没有做嫡次女的份,但是,但是她也是连家的骨肉啊!”
春七娘一言,令连延庆猛地一愣,其余的人也露出了疑惑的神情来。
春七娘缓缓抬头,与连延庆四目相对,连延庆看着她,越发觉得熟悉,但是,实在是想不出到底何时何地见过。
“老爷,十五年前,怡红楼。”春七娘颤抖着嘴,说道,眼泪顺着脸颊流下来。
十五年前,怡红楼?
连延庆脑海中搜寻着这些记忆,十五年啊,那真是太久的记忆了。
连母看着这庸脂俗粉的女子,又听着这刺耳的怡红楼三个人,再看看连延庆,突然间想起了一些事!
她恍惚记得,很多年前,曾经有一次,管家来倾安院和她禀报,说有个抱着孩子的女人,在相府门口求见,说是抱着的是连家的骨肉。
她当时听了就十分火大,得知来人来自烟花之地时,更是没让她进门,表示连家永远不会承认这种孩子,说还不知道孩子是不是连延庆的!
当时,正值连延庆仕途步步高升,为了他的名声,连母便悄悄地将这事给办了,当时就让宋嬷嬷给了银子,将这对母女送回了扬州,并且要这春七娘发誓,永远不会再来京都,否则,非但进不了连家的门,还要将她们母女赶尽杀绝!
此事,连连延庆自己也不知道的。
但是,看着春七娘,听着她的哭诉,那久远的回忆也慢慢地复苏了——
他曾经奉皇命在扬州出差期间,当地管员安排了一名美貌女子春七娘到他下榻之地表演琴棋书画,后来,他便与这女子有了露水情缘。
若此女子不是烟花女子,也想带回来纳为姨娘的,只可惜,身份有别,终究是算了。
他走的时候,还送了那女子一个金项圈挂在脖子上.
只见,春七娘慢慢地解开衣襟,将一个金项圈拿了出来,说道,“老爷可还记得这信物,这是老爷当初离开扬州时相赠的,这么多年来我一直戴在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