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八十二章 大西北(1 / 2)

从美国回来,宋铮在家里没待几天,又要出门了,这次去的是大西北,宁皓的《无人区》现在正跟那边拍着呢,他要是不亲眼过去看看,实在是不放心。

事实上,上次两个人通完电话,宋铮心里就有点儿后悔了,倒不是后悔支持宁皓把这部注定过不了审的电影拍出来,而是后悔把话说的太满。

万一宁皓那厮的牛劲发作,变着法的把这戏给拍的太深了,到时候,公司投进去的钱,可就真打了水漂了。

别看宋铮说的时候痛快,好像根本不在乎似的,可他心里还是带着点儿侥幸,盼着这戏最终能从审片大神的手底下,逃得一条活命。

毕竟《无人区》这部电影,不同于宁皓之前的“疯狂”系列,这次不再是一部喜剧,而是一部西部片、公路片,里面虽然也夹杂着些许黑色幽默的元素,但那也只是凤毛麟角,整部电影从里到外毒渗透着一股子狂野和血腥。

如果以为这些就是影片的所有特质,那么就大错特错了,宋铮上辈子看《无人区》不下十遍,整部电影的每一个细节都有着细腻的人物内心刻画,体现了人性复杂的善与恶,美与丑。

虽然宁皓自己说,这不过是一个在旅游路上想出的故事,没有那么多人性思考,纯粹只是为了拍中国没有的电影类型,但是,这样的说法怎么都有些牵强。

影片是以两个猴子的故事开始讲述的,这是一个关于动物的故事,两只猴子为了能偷吃到桃子,一个负责偷,一个负责放哨。

于是乎,后来发生的一系列故事,都标榜上“动物”的标签,无怪乎,前世看过这部电影的人都说,在无人区里,只有坏人,确切地说那只是动物。

是的,的确,在无人区里,只有生与死、喜与恶,道德和法律完全不起作用,这似乎有点儿违背这个现实的社会,但是又折射出社会的现实,人内心的阴暗面,在面对困境时候的无奈与挣扎,邪恶与暴力,脆弱与崩溃。

人性本善或本恶已不重要,有时候只是一念之差,也许,在特定的条件下,才会发现最真实的人性。

这个题材,宋铮是真的喜欢,可是也注定会被那些掌握着生杀大权的人所不喜。

尽管宋铮心里还是非常希望宁皓能够完全按照自己的想法,把这部电影给拍出来,但是,有的时候,人也要面对现实。

就比如,按照宁皓的最初剧本,电影的结尾是,徐争扮演的律师潘肖在车上,看着余南扮演的妓.女在不断地奔跑自救,故事便戛然而止。

这样的结尾对于整部电影而言,显然要更好,但是,宋铮上辈子看过的那个版本,结尾还是修改了,最终余南获救了,这多少带给人们希望,这也是符合相关部门的批复要求。

但是宋铮本人更喜欢那个邪恶的结局,能够带给人们更多想象的空间,或许那样观众的心情会更加沉重,但是,这部影片的黑色烙印也会变得更加明显,更加悲情。

一路上,宋铮都在想着关于这部电影的事,现在和他前世看到过的,想到最后,他感觉自己神经都要错乱了。

要找到宁皓的剧组,还真不是件容易的事,太TM偏僻了。

到了剧组的时候,宋铮都想对着宁皓三鞠躬,这厮在选景的时候,没死在半路上,也算是他福大命大造化大了。

无穷尽的荒漠和掺杂着砂砾的狂风,一眼望去,绵延的戈壁滩似乎没有尽头,这里给人的感觉就是一片绝地,是存放未知与破碎的地点,没人愿意成为这里的客人,赶着撞向被屠宰的命运,旷野之中,感觉不到天高地阔,能够感觉到的竟是异常的凄美。

汽车飞驰而过,卷起漫天黄沙间,呈现在眼前的,是一个粗粝的真实世界,置身其中,就像是被扔进蛮荒之地。

宁皓看到宋铮,也显得非常惊讶,他这会儿的形象实在是难以恭维,上身就穿了件大背心,下面是一条大裤衩子,头发乱糟糟的,胡子拉碴,双眼布满了血丝。

“铮子!你怎么来了!?”

宋铮看看四周,黄博正倚着墙睡觉,徐争攥着剧本,表情挣扎的也不知道在钻研什么,只有在电影里扮演妓.女娇娇的余南看上去还正常一点儿,人家在涂手指甲。

看了一圈儿,宋铮对宁皓更是佩服的五体投地,这帮演员到底是怎么凑在一块儿的,也真是神奇。

女演员不多,余南一个人就能拉升平均颜值,男演员简直可以用惨不忍睹来形容,多步杰还算是个冷面帅大叔,其他人,我去,这是掉在妖魔洞里了?

徐争居然都能混上颜值担当。

和《疯狂的石头》相比,让人更绝望,和《疯狂的赛车》相比,也是不遑多让。

“我怎么就不能来了,你这破片子,我可是往里面砸了真金白银的,就算是扔水里,我好歹也得听个响啊!”

宁皓抓着头发笑了笑,也没心思跟着宋铮寒暄,招呼着人进行下一场戏,宋铮也没打扰他,等到开拍的时候,拽过一把椅子,往宁皓身后一坐,就算是来学习了。

看着宁皓拍戏,绝对是一种烧脑的自虐行为,因为你永远都不知道,他接下来要干什么,而且这厮抓重点,也抓的异常奇特。

前世就有很多人说宁皓最擅长玩儿蒙太奇,在《无人区》这部电影里面,他算是将这种受罚运用到了极致。

相比于《疯狂的石头》里面的三线叙事,《疯狂的赛车》里面的五线叙事,本次的电影反而成了单线了,一点儿都不故弄玄虚。

虽然是徐争为主线,但是里面人物的反复出现,而且衔接特别完美,最体现水平的的就是经常在电影里出现的那个打火机,而且可以说,里面最大的亮点就是打火机的运用,当然,其它独具匠心的情节设置,也有不少,而且几乎同样精彩。

宋铮上辈子看《无人区》,看完之后,最深刻的感受就是,这部吊足了影迷胃口的电影,确实对得起等待,也对得起电影票,至少这部电影可以让他的双眼钉在银幕上,一秒钟都没想过离开,这本身就是难能可贵。

不过,宋铮一直都觉得他看过的那个版本,还算不上杰作,相信这一点不会有太多人反对,它似乎差那么一点儿火候,这个火候究竟是什么呢?

宋铮认为包括风格、人物、主题,以及某些戏的处理,都差了那么一点儿。

比如风格,整个故事,情节,细节,都有强烈的真实感,然而电影的影像、音乐,以及包括节奏在内的某些气氛渲染手段,则是有一点儿超越真实,具有某种艺术气息的风格。

而演员的表演夹在两者之间,更多的偏向于写实风格,这使得整部影片的风格不够统一,有点儿串味儿的赶脚。

也许有人会说这叫做混搭,好吧,如果这的确是一种有意而为的手法,那么效果呢?

很抱歉,宋铮没有看出这种混搭对于整部电影起到了任何一丁点儿积极的效果,相反,它倒是拉低了影片的艺术质量,同时对观众的感受也产生了消极影响。

因为风格是作品天然的属性之一,它是电影散发出来的气息,润物细无声中作用于观众,感受这是否是浑然天成的佳作。

基于这部电影展现出来的这些材质,它可以向两种风格方向发展,其一是更真实的方向,这是因为剧本和演员表演都偏重于这个方向,如果在影像、音乐、节奏等方面也作出相应调整,那么可能会呈现出一个绝望、残酷的风格,也可能利用镜头语言呈现出一个冷静、客观、写实的风格,但无论如何,都将带给观众更加真实的、令人感同身受的恐惧,或更加感同身受的感动,假如做到极端,弄不好会被归为文艺片。

其二是保持影像、音乐等风格,调整剧本和表演,做出超越生活,超越真实的风格,例如传奇性,就拿传奇性作比方,那么首先得修改剧本,就像荒诞风格的电影首先得有荒诞的事件一样,在事件上、细节上增加传奇性。

演员的表演也要调整,摆脱写实风格,可以尝试适度夸张,那么也会有多种可能的风格呈现,例如一部酷酷的西部片,或者是暴力美学的风格,或者通过加强人物内心呈现的强度等手段,做出一部即传奇,又有感染力的影片,甚至可以做出一部喜剧片。

在这两个风格方向上,宋铮个人其实还是更喜欢后者,因为尽管前者具有更强烈的心理冲击,但它不美,另外从商业性上考虑,也应该是后者。

在不考虑冷静、客观的写实风格的前提下,这部影片还存在一些可商榷之处。

就比如现在正在拍的这场戏,徐争和多步杰在餐馆里的一场对手戏,这是为了铺垫两个人性格的,可是和之前看守所里的那场戏似乎有些重复了,影片法庭戏之前的那场看守所的戏,就是徐争和多步杰第一次见面那场,从剧作的角度,风格的角度上都值得斟酌。

在剧作上,这场戏是否有存在的必要?

这场戏对叙事没什么作用,主要起塑造人物的作用,就徐争而言,重点是传达了徐争关注的是钱,从而对这个律师有了一个最重要的初步塑造。

对多步杰呢,其实更多的是通过影像塑造出了一个“恶的可怕”的形象,多步杰的“可怕”是要在法庭戏之后,二人吃饭那场戏之前塑造出来的,否则那场戏不具有多步杰对徐争的巨大压迫力,多步杰的一举一动,就不能令人感到紧张,从而产生那场戏的张力。

所以说,这一场戏真的有必要吗?

首先,对多步杰的“可怕”的塑造,完全可以在法庭戏上完成,例如增加一句那个警察的台词,警察对徐争怒吼:你知道他是什么人吗?你知道他背着多少条人命吗?!

还可以在吃饭这场戏的开头,再进一步辅助塑造一下,例如隔壁桌的几个狠角色在高声喧哗,多步杰看了一眼,狠角色们认出了他,赶紧离开。

这些有信息量的塑造,是影片这种主要靠影像渲染的方式更有力度的。

再说徐争这个角色的塑造,试想一下,如果没有看守所那场戏,徐争在法庭上为多步杰脱了罪,出了法庭就说:快给钱,不然我让你这个官司再输回去。

这本身就完成了这一形象塑造。

其实,在宋铮看来,在餐馆里的那场戏就非常好,徐争拿着账单上的签名,以暗示的方式威胁多步杰,他可以帮他脱罪,也可以帮警察重新定他的罪,这个行为本身是十分具有说服力的,只要利用好就足够了。

例如,徐争一开始就直奔主题要钱,而多步杰则不想给,这时候徐争有备而来,直接那么威胁他,这样这个人物就立即出来了。

而且,这样也形成了一个翻转,一个令观众意想不到的惊喜,效果是比现有的方式更加顺理成章。

所以,从剧作上来看,看守所一场戏完全是多余的,而且可能是画蛇添足的。

从风格的角度来看,整部电影里,也有一处应该斟酌。

在对多步杰的形象表现上,刻意的让他陷入黑暗之中,产生一种“可怕”的气氛,刻意做出这种画面,是一种有漫画感的风格,会给观众一种超越真实的暗示,即黑暗中的这个“恶魔”不能是一般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