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了音乐,话题一下子就聊开了。
周扬知道旁边那姑娘弹的是《致爱丽丝》,而且弹的是真不错,周扬觉得她弹钢琴比电视上的那些人还要好,所以就有意无意地多看了她两眼,长的不错,有点儿像后来的明星佟丽娅,属于气质超脱型。
林榆雁一听周扬会弹吉他,顿时也说起了自己的音乐梦,她说自己从小就喜欢音乐,其中最喜欢的就是弹吉他,因为受到了当时的摇滚风潮的思想,周扬笑道,你一个女孩子家家的,怎么还喜欢上摇滚了,你们不是都应该喜欢邓丽君的吗?
林榆雁以为他在取笑自己,说道,邓丽君是父母辈的人才喜欢的,像我这么大的,喜欢的是周杰伦和徐琇莹。
徐琇莹?
周扬刚开始还楞了一下,但是随即就想到了,徐琇莹就是徐菁菁啊。
“虽然她现在还是一个小众歌手,但是我觉得,她的歌真的非常非常好听,你听过她的《遇见》吗?超级好听,而且作词作曲都是她一个人完成的,我觉得她真的超级厉害!”
看到徐菁菁有了自己的粉丝,周扬挺替她高兴的,但是去年火了一首歌之后,现在好像也没怎么听到她的消息了。
想到了那首《遇见》,周扬又想到了同属于小众歌曲的那一首《我怀念的》。
或许,当初给徐菁菁定位的小众歌手的路线是完全正确的,对于像林榆雁这种学历比较高的人,还是很有杀伤力的。
很多时候,听歌不都是听个优越感嘛,虽然周扬很讨厌这种心理,但是不得不承认,唱片公司赖以生存的就是抓住市场的这种态势,从而发展风格不相同的歌手,然后吃尽整个市场。
大概是刚才说到了陈婷的事情,周扬一时觉得手头痒痒,他觉得自己要买一把吉他了。
那把初中毕业时候买的二手旧吉他被王美丽给“抢”走了,说是要留点儿纪念,既然她要,那就给她了,后来,周扬偶尔手痒的时候,也是用张亮的那把吉他弹两下就算了。
但是现在,他像是着了魔一般想要买一把属于自己的吉他。
不弹,就摸一摸,看看也好。
坐了一会儿,聊了一会儿,走的时候林榆雁问他去哪儿,周扬直言不讳,说想去买一把吉他。
“不是吧,我就那么一说。”
周扬笑道,“看到了吧,你就适合做销售。有你这样的人才,哪个公司得到你就是一笔巨大的财富。”
林榆雁也笑了,“我能跟你一起去吗,大不了,咱俩就一人买一把,反正我现在有时间,而且老爸老妈也管不着我了。”
“走。”
后海酒吧里有很多人驻唱,而酒吧旁边就是一条乐器行的街道,据说中央美院,戏剧学院的人都来这里买乐器,这也无形之中奠定了这里的乐器地位,假冒伪劣的产品越来越少,因为没人想在这种竞争之下砸了自己的牌子。
良币驱逐劣币的经济规则,在这里尽显无遗。
下午来到这里的时候,人还挺多的,周扬和林榆雁两个人一路边走边说,最后来到了一家乐器行,是专卖吉他的。
周扬经验老道地挑选了一把吉他,然后另外买了三根弦,一共1600块钱。
林榆雁看到周扬花一千多买了一把吉他,顿时心里大吃一惊,虽然之前她说的自己买一把吉他带着开玩笑的成分,但是现在她也知道,自己兜里的几百块钱,真是不够看的。
他哪里来的这么多钱,看他的穿着打扮,也不像是有钱人家的啊?
周扬没注意旁边的林榆雁在想什么,他全身心都倾注在了手里的吉他上,偶尔撩拨一下琴弦,或是调一下琴弦,他的样子,对音乐很是享受,而也就是在这一刻,林榆雁更加脸红了,她说自己喜欢吉他,有一些因素其实是装出来的,但是她看到周扬之后才知道,这才是真正喜欢吉他、懂吉他的人。
从这以后,林榆雁告诫自己,以后千万不能再说自己是一个吉他爱好者了,而且说不定人家周扬早就看出自己是附庸风雅了,只是没说出来而已。
想到这里,她的脸更红了。
两个人打车,回到了学校,随即二人分开,周扬背着吉他回到了自己租的房子里,而他不知道的是,身后的林榆雁盯着他的背影看了很久很久。
回到家里,两个老人都不在,这个时间应该都在学校上课才是。
两个人都是德高望重的老教授,被学校返聘回去,也只是担任一些选修课而已,这是一个双赢的抉择,一方面,学校需要这样的人来充门面,另一方面,两个老人干了一辈子教书育人的工作,现在让他们一下子闲下来,就等于要了他们的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