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三章 参加宴会(2 / 2)

布衣小书生 残血凌伤 1235 字 9个月前

小兵被盯得心里发毛,莫名其妙,心想难道是自己又做错什么事了?

要不然他怎么感觉,凌云看他的眼神,这么凶很?

就像是老虎看到猎物的表情,恨不得张牙舞爪将他吞掉。

听到凌云竟然得了案首,王文轩夫妇从房间走了出来,正想同凌云打招呼贺喜,只是见他这幅模样,也不忍心上前打扰。

凌云躺在房间里,看着天花板,嘴巴一直咧着,不停重复那句,“噫!我竟然中了,还是个案首。”

房间里只有凌云一个人,他忽然觉得一切是那么的不真实,真是恍如昨日。

两日后,安州知府府邸学子宴。

凌云本来知晓自己上榜之后,第二天就迫不及待收拾行礼回家,却在准备出王家的那一刻被王景辉拦了下来。

说是中了秀才的考生,会被宴请到知府府邸,参加秀才学子宴。

这个怎么有点像朝廷为考生办的庆功宴似的。

无奈凌云只得往后推迟回家的日期。

“凌云,要是你穿这件吧?这是我上午托下人按你的尺寸新买的,还是白色布料。毕竟待会面见的人,可是学政大人和知府大人这样的大人物,你这样会不会显得不够庄重?”王景辉语气心长,站在凌云旁边劝道。

凌云摇了摇头,他觉得这样挺好。

总不能因为见的人是做官的,他就穿新衣服吧?

难道穿衣服就能够代表内心的尊重吗?

诚然不是?

再说了,这衣服可是大娃和杨氏一针一线做出来的,他穿着去参加学子宴,会让他觉得家人也有参与感,毕竟他可是案首。

于是不管王景辉怎样苦口婆心、用心良苦,他都不为所动。

他又不是去阿谀奉承拍马屁的,没必要穿的光鲜亮丽。

做自己才是最真实的!

凌云穿着干净发白的白衫,其实做衣服的时候,杨氏是不乐意做白色布料的,说什么不吉利,于是要将其换成其他颜色。

只是在凌云的再三乞求与撒娇卖萌下,杨氏才勉强同意,因为不拿来做衣服,就代表着将这块布料给浪费了。

终于,他有机会穿着大娃和杨氏做的衣服,去参加所谓的秀才学子宴。

要是让杨氏俩知道凌云竟然穿着破旧的衣服去面见朝廷大官时,不知她们会作何感想。

凌云同王景辉等一众学子,在下人的指引下,走进了李怀仁的府邸,这时安州知府的住所。

这座府邸和王家府邸相比,风格迥异,给人一种焕然一新的感觉。

亭台楼榭,小桥流水,鸟语花香扑面而来,真让人在这夏天感到心旷神怡。

府邸的各种植物栽植特别有讲究,别有一番风味!

凌云竟然还在院子里看到了竹子,古代文人多爱竹,当朝文人也不例外。

宁可食无肉,不可居无竹。

平生栖息地,必种树竿竹。

竹子是高雅纯洁的象征,因此古人常在自己居住之地,种上一些竹子,以表示自己向往竹子高洁傲岸的品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