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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说离着傍晚还有一段时间,但在邓好时走后,锅炉房的杂役们其实就可以原地解散了。
毕竟现在还没有正式开工。
可除了来顺之外,十来个杂役就没一个想要早退的,因为他们都惦记着晚上那顿杂面馒头,和白菜帮子豆腐汤。
这在荣国府算是最下等的饭菜,可若放在外面,却不是寻常百姓顿顿都能吃上的。
但对来顺而言,就完全没有吸引力了——胡婆婆做的饭,那顿能少得了荤腥?
平常不好搞特殊,这既然有早退的机会,他自然不愿跟众人一起傻等,于是向张炳、赵益告了声罪,就独自出了私巷。
刚到街上,裹着旧棉袄的栓柱就迎了上来,嘴里奇道“来顺哥,你今儿怎么这么早?”
“早还不好?”
来顺横了他一眼,招呼道“走了,今儿咱们回家吃顿热乎的!”
“哎!”
栓柱忙脆声应了,连奔带跳的赶上来顺,献宝似的递过去一个小瓷瓶“来顺哥,我早上帮你带的米酒,你先喝两口暖暖身子吧。”
“少给我献殷勤!”
来顺嘴里说着,却是毫不客气的抢在手里,拧了瓶盖确认是满的,这才仰头灌了一口。
这东西别看是甜口的,后劲儿足着呢,自然得防着栓柱乱喝。
一边咀嚼着甜糯的江米,他一边随口吩咐道“少在哪儿嬉皮笑脸的,先把我让你记得那些背一遍。”
栓柱的小脸顿时就僵了,讪讪道“来顺哥,真要背啊?”
“哪你是想喊出来?”
“我背、我背!”
就听这小子臊眉耷眼嘟囔着“花柳病,生烂疮、流白脓,化污……”
来顺在一旁努力板着脸,笑意却是怎么压不住。
昨儿跟他普及健康常识,这小子却是满脸的不以为然,没奈何,来顺也只能使出杀手锏,骗他说再这么下去肯定会得花柳病。
然后又编了顺口溜逼他背诵。
经这一吓,估计这小子再看到虫二杂文时,就该有心理阴影了。
正憋着笑,旁边的背诵声突的戛然而止,来顺转头见栓柱涨红了脸,畏畏缩缩的望着前面,这才发现街对面多了个古怪的妇人。
说她古怪,倒不是说衣着相貌上有什么奇异之处。
正相反,这妇人拾掇的相当干净,还颇有几分姿色。
只是她也不往前走,却拼命低着头,把那清瘦的身子往墙上贴——这要搁在半夜,来顺就该怀疑她是要穿墙的女鬼了。
话说回来……
这妇人看着有些眼熟,莫非也是‘原主’认识的人?
越过那妇人,来顺正边走边回忆,袖子就被栓柱狠狠扯了扯。
他转头看去,却见这小子的五官都纠结到了一处,颤声问“来顺哥,她、她刚才是不是听见了?”
应该……
不至于吧?
刚才离着还挺远的。
“不成!我得跟她说道说道!”
来顺只是略一迟疑,栓柱就急的直跺脚,转回头想找那妇人解释解释,却发现对方早飞也似的逃进了私巷里。
“她、她跑了!”
栓柱呆若木鸡,仿佛看到了自己‘社死’的未来。
来顺还挺想跟他说句‘节哀’的,不过考虑到孩子脆弱的小心肝,未必还能禁得住打击。
于是一巴掌拍在他后脑勺上,哈哈笑道“别傻了,她就算是顺风耳,刚才也不可能听到什么的——赶紧回家,今儿我让婆婆给你加个鸡腿。”
且不论栓柱一路上如何惴惴难安。
却说回到家吃罢晚饭,来顺跟徐氏说了明天夜里上工的事儿,又特意提起那古怪妇人。
徐氏便问“那妇人生的什么模样?”
“瘦瘦高高的,拾掇的很是干净利落……”
“是不是眼睛很大,颧骨高高的?!”
“对对对。”
来顺点头道“眼睛没看太清,但颧骨确实挺高的——娘,您认识她?”
“你也认识她!”
徐氏愤愤骂道“若不是那贱蹄子从中作梗,你又怎会被打的损了魂魄?!”
原来那妇人就是秦显的妻子杨氏。
“原来是她啊。”
来顺这才恍然,不过那杨氏撞见自己,为何显得如此慌张?
难道她当初真是在刻意陷害‘自己’?
这时徐氏又抱怨道“都说‘女人颧骨高,杀人不用刀’,可这说的是克夫,她倒好,把刀子捅到咱们身上来了!”
“不过她也甭想好过,这些日子娘可没闲着,前前后后教训她好几回,管叫她以后撞见你就绕道走!”
呃~
原来是这么回事。
…………
到了第二天,来顺自在家中养足精神,且无需多提。
却说那秦显之妻杨氏,一早交卸了巡夜的差事,身心俱疲的回转家中。
她家住在宁荣前巷,与来家一样也是三间堂屋,却非但没有厢房,还是兄弟二人共居一处。
长兄秦翊夫妇占了东屋和客厅,秦显和杨氏就只有一间西屋可以容身。
和杨氏预料的一样,此时屋里空荡荡的,压根不见丈夫秦显的踪迹。
打从三年前她被调去巡夜,夫妻二人就聚少离多,但那时女儿尚在家中,身边勉强也还有个藉慰。
可打从今年开春,十岁大的女儿去了琮公子屋里做丫鬟,吃住都在府里之后,这个家就再没有一丝人气了。
唉~
杨氏幽幽叹息着,把身子扔到了炕上。
最近当真诸事不顺,原本为了能调换个好差事,不再做这人不人鬼不鬼的上夜人,她下了好大力气去巴结林之孝家的。
可谁成想林之孝家的刚有些松动,她就莫名其妙的得罪了来家。
现下非但处处被来旺夫妇针对,换差事的谋划也就此没了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