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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菲粤兴高采烈地开始建造房屋,她雇佣了十几个工人,负责打扫卫生,等打扫完之后,就可以让那些泥瓦工过来干活了。
「娘子,你要建这样一座宅子,可不是一笔小数目,光是打渔,就能挣到那么多银子?」
村民们问东问西,买下这座宅子,再加上这片树林,少说也要两百两白银,一般的农家,一辈子也挣不到这么多。
而向氏,不过是忙碌了两三个月而已,竟然就有了这样的收入?
王佳红哼了一声:「向姐是个能干的人,她的钱都是合法的,你怎么会有这种问题?」
几个女人再也不敢像刚才那样,说什么也要分一杯羹,忙道:「嘉红姐,你别动怒,我们不是这个村子的人,你要是能和她在一起,也能帮帮我们!」
这一刻,再也没有人敢小看王佳红,因为她和向夫人在一起,日子过得很好,整个人都变得年轻了很多,就像是她新婚之初,让很多男人都为之侧目。
陈楷也是一脸郁闷的望着王佳红,如果她走了,王佳红会更好,那他的选择就会变得更好。
无论如何,这个时候,王佳红都跟他无关了。
他很想把自己的孩子接回去,但是他的孩子还在镇上上学,他的另一个孩子又整天惹是生非,陈楷已经没有力气再管他了。
但看着王佳红那意气风发、自信美丽的样子,她心里还是有些不舒服。这时,林菲粤走了进来,王佳红道:「这个问题,你自己问她,我也不知道。」
所有人都围着林菲粤转,林菲粤只觉得浑身的汗毛都竖了起来,她可不想被这样的气氛所影响,恨不得现在就动手。
「行了,挣钱的方法有很多,只要你够努力就行了,成天说别人坏话,有什么用?」
大伙一脸尴尬,觉得这事都怪他们,赵三婶接着说:「才几十块地,咱家的汉子都干活去了,能有个挣钱的活,大家还能闲着?
招弟,你要是愿意帮我们,我们就欠你一个人情。」
「不用了,我本来就不打算承担这么多,能把他们养大,我就知足了。
我准备开一家兔场,等我们养的多了,你也可以一起养,等它们长大了,我再帮你卖。」
「当然是养只兔子了,你确定?」
妇女们迟疑了一下,以往的野兔都是上山打的,也没多少银子,最多也就是比山鸡好上一些。
「一只野兔能赚二十个铜板,再给它一点青草,它就能长得很好,不费吹灰之力。
要是能给我四十多只,一批一批的话,每个月至少能产一百多只,那就是二两银子,岂不是更好?」
听到这话,所有人都兴奋起来,仿佛这两两银子就是他们的囊中之物,也有人讽刺道:「你不接受,我们就白费力气了。」
林菲粤顿时黑着脸道:「这可不是喂我吃的,我不要,镇上的,镇上的,应该都会有人要的。哪怕是不能出售,也可以自己吃啊!
想想自己的儿子,一个个头大腰圆,骨瘦如柴,居然还敢说浪费时间?
真要有这种想法,那还不如老老实实的待在家里,出去都能被一场暴风雪打得头破血流,难道还能等着天上掉馅饼不成?」
林菲粤可不会容忍这样的人,她觉得大多数人都是善良的,只要她指点一下,自己就能赚到更多的钱。
「向姐,不用管她了,三婶也是乐意的。」
「很好,我这里有很多竹子和木材,我可以弄点泥胎,做几个兔窝,然后去山里捉一只怀孕的小白兔,慢慢养。
有什么不明白的尽管来找我,只要我能做到的,绝对不会推辞。」
林菲
粤挥了挥手,示意两人好好想想,反正他们也要去看看地皮,现在土地都准备好了,第二天就可以将建筑的地基和地基搬过来。
池大明赤|裸着上身,将一堆碎石往山下拖去,那结实的身躯,看得林菲粤目瞪口呆。
亮子,这样的壮汉,有另一种力量型的美感。
「向姐,你好。」
池大明抹了一把额头上的汗水,下车就去看她了。「你干的不错,那你觉得哪个地方比较适合养殖兔子?」
「那也不能住在屋子里,有一股难闻的气味,我觉得山下和河边都不错,洗澡也很方便。」
林菲粤点头道:「就在这里盖房子好了。
先是造了个兔场,现在我家的兔崽都在生产,已经快要撑不住了。」
她养了一百多只母兔,还好都是幼仔,看起来很萌,但随着年龄的增长,也会越来越丑。
「行,包在我身上。」
兔场也不求多好,只要能防风雨就好,林菲粤甚至还帮他去开了个粪坑,兔屎也算是个好玩意,以后地里的化肥再也不愁了。
处理完这件事情,林菲粤带着王佳红回去了,王佳红还要去买一只小白兔,这样她才能更放心的去挣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