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城南,军营广场上,正午的阳光,有些火辣。
但仍阻挡不了人山人海的百姓前来围观。
广场两侧边上,数十名男女记者,手持照相机,耀眼的闪光灯几乎就没停过。
其中甚至还夹杂着几名金发碧眼的洋妞记者。
这些记者都是全国各大报社派来的,原因是一个星期前,王司令发出通电。
宣称杀奴军将于5月27日,举行成军仪式,特邀所有报社前来观礼。
对于这支神秘的杀奴军,国内的各界之士,早就想一探真容,所以各大报社,当然不会错过这么好的机会。
此时,军营广场中间,数千大军,无一不是身着礼服,头戴大檐帽,脚踏皮鞋,站的标杆笔直,胸前的红色领带额外的惹眼。
“天啦,这是哪国的军服?即便是德军的军服,也没有这么美观精致,有气势吧?”
“呼,关键是军官和普通士兵都是一个款式,这实在太奢侈了。”
“也不知道是谁设计的,这套军服简直就是艺术品。”
边上的几十名记者,一边用相机记录着这一幕,一边啧啧感叹,其中一名洋妞更是眼冒金星。
而周围的百姓早就睁大了眼,大姑娘看着场中的战士,是羞羞答答。
小伙子却是羡慕的直流口水,年长者则是指指点点。
“快看,那是我儿子,这身行头穿在身上,老子硬是差点没认出来。”
“呵呵,那不是狗娃吗,以前邋里邋遢的像个叫花子一样,穿上这身行头后,竟然也变得人模狗样了,啧啧。”
“什么行头,刘婶,这是军装,狗日的,要是早知道有这么漂亮的军装穿,当初我也报名去参军了,哎!”
“不行,明天我就去问问他们还招不招兵。”
“我也去。”
“我也去…”
顿时外围的精壮小伙们,纷纷咬牙在心里下定了决心,无论如何也要加入杀奴军。
看着周围那无数羡慕的眼光,和此起彼伏的议论声,场中的数千大军,胸都不由自主更加的挺了起来,心里是自豪无比。
前方台子上的王司令,看见这一幕,满意的会心一笑,他的10多万积分总算没白花。
前世09式军装,包括作战服,训练服,礼服,冬装,夏装,秋夏,再加上皮带鞋子,一整套下来,也才20积分。
但架不住数量多呀,整整8000套,足足16万积分,可他还是咬牙兑换了出来。
不是为了装逼,而是为了增强军人的荣誉感和自豪感,尤其是在这时代,好男不当兵,好铁不打钉。
效果还是很明显的,恐怕当那些记者手里的照片扩散出去后,前来投奔的热血青年,会络绎不绝吧!
想到这里,王司令偷偷擦了一下嘴角的口水。
“哼!”
白莲花显然看见了他那猥琐的动作,冷哼一声,原因是王林竟然让她穿裙子。
还是刚遮住膝盖的那种,再加上那什么丝袜和高跟靴,穿着实在别扭,现在看来明显就是故意整她。
王林瞥了一眼她那大长腿,摸摸鼻子,也知道这妞肯定误会了,但谁叫这她身材火辣呢,不用她打广告用谁打?
小雪小露两姐妹虽然也不错,但毕竟还没长开,所以为了吸引全国各地的女同学前来投奔参军,只能便宜这妞出风头了。
毕竟他现在缺的就是医生,护士,报务员,和小学老师。
李倩和六名特务,看了看身上的军装,又看了看杀奴军的军装,尤其是白莲花那副行头,都是有些自惭形秽的低下了头。
以前在黄莺他们面前的那点自豪感,消失的无影无踪。
国军的呢子中山军官服,配上黑色马靴,相比起杂牌军,无疑要拉风多了。
至于王黄莺他们的灰布军装,更是没有可比性,但现在和王林他们一比,逊色的根本就不是一星半点。
“哼!黄政委,你是不是私自给王林拨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