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像二十年后,只要有钱什么名声不名声的。
人多力量大真不是说说而已的,一下午的时间,山坡就清理出了十分之一,按照这个速度算的话,五天的时间差不多应该可以清理完了。
下班收工,回去吃饭。
还没进村呢,一股浓郁的肉香就飘进了众人的鼻子里,这让原本疲惫的众人瞬间不感觉劳累了。
光是闻这香味就知道肉一定是少不了,肉要是少了香味不会这么浓郁。
果然,一进秦天家的院子,就看到两头杀好的猪挂在院子的墙上,其中一头已经砍掉了一部分。
看到这两头猪,众人的眼睛就更亮了,心中很快就计算出了猪肉的大致重量。
然后再一平均,每个人差不多可以分到两斤的肉吃。
这个数目可是不少了,一下子,每个人心中更有劲了。
洗手吃饭。
因为人太多,院子里当然装不下了,所以,大家都是排队端饭去外边吃。
秦天家临着大街,大街上有的是地方吃饭。
都是农村的庄稼人,吃饭没有那么多的讲究,随便找个干燥的地方往那一坐就大口吃了起来。
吃饭的时候秦父说了,只要不浪费,菜管够,馍管够。
不仅如此,为了缓解大家身上的疲劳,秦父还从镇上拉回来了上百斤的散酒,有要喝的可以喝一碗,但是不能喝多,因为明天还得干活呢。
酒先不急着喝,先把肚子填饱了再说。
油汪汪的肉片子是那么的吸引人,如果可以,这些人真想把肉带回去给家里的孩子吃,可惜不能这么做,无规矩不成方圆。
“狗日的,秦宝胜到底买了多少肉给这群苦哈哈吃,也不怕把自家给吃穷了。”
大街上也有闲着的人,他们鼻子闻着浓郁的肉香,口里不住的咽着口水,嘴上还不停的嘟囔着。
“你管人家穷不穷的,你这是妒忌了吧。想吃肉你也进去呀。”
“滚,想吃肉老子可以买,用不着掏那个苦力去换肉吃。”
“切!”
旁边的人脸上都是不屑了,你还买肉吃,你有钱嘛?但凡你勤快一点,你现在也在那里坐着吃肉了,又怎么会在这里看着别人吃肉呢。
不过秦宝胜这狗日的也真是的,给干活的人都舍得吃肉,不得不说是真爷们,看来下次再招人的时候,我也得想法进去。
一顿饭,让秦家村的老少爷们各有各的想法。
但无疑的也让更多人对秦天家竖起了大拇指。
效果也是很明显的,第二天大家再干活的时候,就更卖力了。
对于这些秦天并没有过多的关注,有他老爸在,还有他大伯以及几个叔叔在,不会出什么意外的。
此时的秦天正和秦驰文在一起,就在道观这里。
今天老道士没在道观,而是去县城买东西去了。
一个多月没见,秦驰文看上去更加的憔悴了,整个人看上去胡子拉碴的。
能不憔悴嘛,先是孙强他们那档子事儿,结果孙强的事情还没有头绪呢,又来了一个盗墓的大案。
那个墓葬,专家也鉴定了,从留在墓葬里的一些东西查询得知,墓葬之中有国宝级的文物,这下子就更了不得了,就连省里都派人下来了。
没办法,案件太大了,像秦驰文这样的小民警,只有被安排的份儿,每天做的最多的就是排查线索。
一排查就是将近两个月,结果是什么有用的线索也没有排查到。
看着一脸憔悴的秦驰文,秦天也不知道该怎么给他说。
他只知道头目叫做张春峰,但是这个人长什么样他不清楚,关键是他说了张春峰以后,没办法解释消息的来源。
不过,不能提张春峰,他可以提秦二狗。
自从对秦二狗有所怀疑以后,秦天就留意上了他,而且还真被他有所发现了,他可以确定,秦二狗应该参与到了盗墓的那件事情之中。
因为就在三天前的傍晚,秦天在土山的山顶亲眼看见秦二狗把一只玉碗给了秦建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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