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vid="cener_ip">夏日。
乌云蔽日,倾盆大雨,没有茅草遮盖的竹屋里内,两女一男六目相对,浑身湿透,愤怒、屈辱、质疑,气氛剑拔弩张。
“灵儿,你不是还有很多首饰吗?卖掉一个给小玉治病,对你来说也不算什么。”
“我真的只把小玉当妹妹。”
“你们沈家有那么多钱,你拿出一点钱来做好事,也是为你们自己积德,有什么不好的?”
句句戳心。
沈灵是皇商沈家的二小姐,自幼出生在锦绣堆里,奇珍异宝、俊男美女见过无数,偏偏叫一个穷秀才李秀德遮了眼,不顾身份之别,礼仪体统,半夜就跟着他私奔了。
曾经十指不沾阳春水,现在为他洗手作羹汤。
曾经受尽父母兄姐宠爱,闺阁布置的堪比椒房,现在却无片瓦遮雨,外面下大雨,她在屋子里淋着小雨,还是三个人一起!
“李云德。”
沈灵抹了把脸,说不清抹去的是泪水还是雨水,总之她现在异常冷静,毕竟也是活过两世的人了,这一世她是沈家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闺阁小姐,上一世可是现代社会职场女性。
也因此她接受不了这个时代男子可以三妻四妾,女子头顶都冒绿光了,还得贤妻良母的习俗。
说不上对错,但她接受不了。
所以才选择了李云德,只因为他对“一生一世一双人”这句话的认同,只因为他答应自己不会纳妾,有通房,也不会去逛青楼。
结果他却有个好妹妹!
沈灵气得浑身发抖,看也没看那个叫小玉的女人一眼,只是盯着李云德,声音盖过了雨声,摆事实,讲道理“她住在村头,你住在村尾,中间还经过她当大夫的外祖父家,你不是说她外祖父一向疼惜她吗?那她为什么不找别人,偏偏跑这么远来找你?”
“啊这。”
李云德无言以对,顿了顿,目光坚定的说道“小玉性格胆小,生病了更是害怕,从小她就依赖我,跑来找我也不奇怪啊。”
“那她为什么不依赖她外祖父,路过她外祖父家门口的时候,就没想过进去看病拿药吗?”
李云德无言以对。
被他搂在怀里的宋明玉身子颤抖,无力的推着李云德的胸膛,哭声说道“李哥哥,沈姐姐,你们别为我吵架了。小玉这就走,这就走还不行吗?”
“站住。你要走也等把话说清楚了再走,你为什么不去找你的外祖父,而要跑这么远来找他?”
生病的不止宋明玉一个。
私奔半个月,沈灵又是洗衣做饭,又是红袖添香,自从胎穿到这具身体里以来,她哪遭过这罪,从早上起来就觉得脑门发热,现在淋了雨,又冷又气,不用摸也知道发高烧了。
人一病就容易脑子糊涂。
她糊涂之下,竟然伸手去拉小玉,完全忘了只有最蠢的女人,才会不对付自己男人,反而当着自己男人的面去对付小三这件事。
“啪!”的一声。
李云德想也不想,一把打开她的手,力度之大,简直让沈灵怀疑自己的手腕折了。
打完之后。
他自己也惊了,低头看了看手,又抬头看向一脸不可置信的沈灵,结结巴巴道“你,你要是不拉小玉的话,我也不会打你。”
“李云德,是我瞎了眼看上你!”
沈灵头痛的更厉害,却不想当着这对狗男女的面晕,免得叫他们看笑话,甩完狠话,扭头冲进了雨里。
她记得附近有一个废弃的牛棚,里面有一个草垛可以躲雨。
踉踉跄跄找到地方,挤进草垛,浑身冷的像冰块一样,脑门一抹却发烫,显然是烧的不轻,笨的也不轻。
四周的草垛扎得她很不舒服,跟曾经在家里生病时,父母着急,兄姐呵护,她窝在柔软暖和的锦被里,喝一口苦药都得就着蜜糖的待遇,简直是天上地下。
沈灵悔得肠子都轻了。
是她傻,只以为富家公子妻妾成群,不是良配,却忘了李云德虽然没有小妾,不逛青楼,却不一定是他不想,而是他太穷了没有条件!
现代社会那么多凤凰男案例,她简直记到了狗脑子里。
身体如秋雨中的枯叶,抖个不停,而且越来越厉害。
沈灵咬了咬牙,冲出草垛,十个绣娘花了三个月绣出来的罗裙,被暴雨冲的与粗麻布无异,姐姐特意帮她从京城买的绣鞋,原本精致的花纹,现在被泥土覆盖。
就在草垛里待上一夜,她肯定会死的。
脑子里想着要找人求救,意识却越来越迷糊,直到身体也撑不住的时候,沈灵重重往地上一摔。
不会这一世就这么完了吧?
意识再次恢复。
沈灵觉得浑身暖和的发烫,好像在火炉里一般,喉咙发痒发干,她半是清醒,半是迷糊的说道“叶儿,端杯水过来。”
“沈小姐,你醒了?”
这声音?是宋明玉的!
沈灵清醒过来,猛的睁开眼睛,想要起身时,才忽然察觉身上的被子又厚又重,虽然有着皂角的香气,还算干净,但这绝不是在沈家,眼前的人也不是自己的丫鬟叶儿。
她目光厌恶又警惕。
宋明玉身体瑟缩了一下,匆匆从桌子那端来一杯水,小心翼翼的递过来,说道“沈小姐,你先喝口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