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走,我走还不行吗”
吕律忍无可忍地撂下这句话,回房间,将自己的行礼快速收拾,打成背包背上,摔门而出。
外面赤日炎炎,四月的海城早已经闷腾腾的了,裹挟着一股子腥燥味,令人烦躁不安。
他摸了摸自己后脑勺,血液粘着头发,都干了,梆硬。
脑袋里现在都还在一抽一抽地疼,像是有一道闪电在里面时不时地闪一下。
重活一次,从这个节点开始,记起在这之前发生的事情,他还是忍不住动了极大的肝火。
北大荒整整八年的知青生涯,年冬回到海城,待业一年,在街道办小作坊打了一年的零工,天天面对毛森森的刷子,一天不到一块钱的毛票收入,使劲地熬着,还得每个月将工钱的大半上交这个家用于吃喝拉撒。
好不容易争取到了正式的工作的机会,却被自己的便宜父亲要求将这机会让给自己的便宜大哥——那個年近三十,依然游手好闲、不学无术的街溜子。
他的理由很简单:没有工作,你哥连媳妇都娶不上,你忍心看着他就这样打一辈子光棍。
没想到,自己一番据理力争,换来的却是他暴怒的背后一棒。
他就从未替自己考虑过,相处十多年了,始终还是个外人。
只因自己的妈妈去得早,只因自己不是他亲生的。
所以,下乡当知青的是自己,现在有了工作机会,还是得让出来。
“要不是我,你就是个黑户盲流,要不是我,你们孤儿寡母流落到海城,能在海城安家落户你早都不知死在哪片荒郊野地了。”
便宜父亲追出门来,叉着腰,趾高气扬地喋喋不休。
吕律回头,那便宜大哥就靠在门口,磕着瓜子,脸上满是戏谑。
他此时此刻,心里酸涩无比。
一切,和上一世没任何区别。
“你有本事走了就不要再回来,喂不熟的白眼狼!”
身后的咆哮,在巷道中尤其响亮。
“白眼狼”
吕律轻声笑了笑,摇摇头,迈动脚步,眼神变得无比坚定。
“这个家不呆也罢,从此再无半毛钱关系!”
撂下这句话,吕律脚步再没丝毫停留。
一路走到荒野的老妈坟前,吕律坐了许久,想着自己该何去何从。
“……伱要来快快来,嫑在山前山后捱。你要到快快到,嫑在山前山后绕,隔山喊你么隔山应,隔河喊你么打转身,鸡鸣狗叫吓到你,又是鬼神让你惊,快快照着原路转,不让亲人再担心……”
他轻声哼着这首后世偶然听来的叫魂歌,很有种魂无所依却无人叫魂的感觉。
随后,他自嘲地一笑:亲人,大概只有北大荒深山里的那对孤儿寡母了。
一下子,他有了决定,就回前世在兴安岭山里安下的家。
上一世,吕律选择忍气吞声地留了下来,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形势一片大好,一直没有工作的他继续呆在制刷作坊,费尽心思,甚至捡拾破烂,攒了一笔小钱后,借着大好的经商环境,开始经商。
海城他熟悉,北大荒他也熟悉,所以做起了给皮毛加工厂收皮毛和收售山货的营生。
四年后,一次在小兴安岭进山收山货的时候,遇到了暴雨,连人带车滑进了山沟,人事不知。后被一个进山采菇的山村姑娘救起,并且,在她们家养了很长一段时间伤,受到精心照顾。
两人彼此渐生情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