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者点头:“再好的易容术也比不上这个‘千变族’的血脉天赋,它们曾经是顶级的暗杀一族,后来逐渐没落于时代,我也是偶然间在游历扶桑时获得了这个天赋,它可以让我们在这个世界的任何地方潜伏下来,并肆意改变身份。”
陶如酥冷不丁的问:“所以你也当过女人?”
“千变不包括性别的转变。”霸者毫不在意她的嘲讽,随意回道:“这也是它的唯一缺点,所以千变一族没落了,因为男女比例失衡。”
陶如酥走上船只,放下行李箱后问:“该怎么做?”
“你的态度看上去积极不少……”霸者意外的挑了挑眉:“是什么原因?”
下一刻的回答差点让霸者这个亲爹咬了舌头。
“因为我将来有很大可能要做个撬人墙角的小三,先学一学这个本领,方便随时换脸。”
陶如酥用很平静的声调说出恐怖且生草的话语:“书里说新鲜感是爱情的调味剂,一名无穷变化的情人想来任何男人都无法拒绝。”
霸者拳头硬了,他的脾气原本就不好:“学会这个本领,去讨好男人?”
他冷笑不已:“究竟是哪个男人值得你这么……”
没说完,他也意识到了是谁。
倒不如说,除了那个豁出命去接他三击的白家人,还能有谁?
这倒是没什么好说的……镇十方狂傲一生,对后辈没几个看得上眼的,那小子就算是其中一个。
“开船吧。”陶如酥平淡的说:“再不走,我怕自己会反悔。”
长篙撑船。
霸者收敛了怒气,船只行入海雾之中,在潮水声中渐行渐远。
陶如酥抚摸着自己的鬓角,那里少了一束头发。
她轻轻哼起一首歌。
她也不知道这首歌的名字是什么,只是听着白榆哼过这首歌,不知不觉就把这首歌的歌词和旋律记在了心里。
‘我听见雨滴落在青青草地,我听见远方下课钟声响起’
‘可是我没有听见你的声音,认真呼唤我姓名’
‘爱上你的时候还不懂感情,离别了才觉得刻骨铭心’
‘为什么没有发现遇见了你,是生命最好的事情’
……
白榆睡着了。
等他醒来时,天色刚刚破晓。
枕头边多了一件东西,还有一封书信。
床铺边残留着一阵桃花的香气,证明某个人曾经来过,然后离开了。
他坐起身,看了一眼手里的书信,还有一束裁剪后的长发。
青丝又名情丝。
古代女子若是有了钟情对象,却也碍于女子矜持不敢诉说,就会裁下一缕头发绑上红绳赠予心上人。
对方若是答应便会收下,贴身保存好,然后等待合适的时间带着聘礼上门提亲。
赠青丝,寄情思。
白榆拆开书信包装,打开后,一行娟秀灵动的字体映入眼中。
‘展信佳’
‘在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不在龙之乡了’
‘很抱歉自作主张的离开,我知道这么做是有些愚笨和一意孤行,但请相信我……’
‘我会回来的’
‘因为我喜欢你’
‘不仅仅是停留于互相牵手、拥抱、亲吻的喜欢,而是想和你度过一生的喜欢’
‘我是认真的’
‘所以,我不能留在你的身边,现在的我没有这份资格’
‘我希望自己能变得更好,也期盼自己能变得更加强大,直至无惧那些声音,也不用去背负那些莫须有的责难’
‘我想了很久很久,虽然我很贪恋和你在一起的时光,但最终还是决定离开’
‘为了更好的未来,短暂的分别也并非不可接受’
‘我想过喜欢的很多形式,留在身边也是一种喜欢,主动分别也可以是一种喜欢’
‘我既然有这份天赋,既然有这份因果,既然承受了这份血脉的诅咒,直面它才是唯一的自救途径’
‘我信不过镇十方,但我会回来的’
‘恨是最强大的力量,但爱是最伟大的力量’
‘只要我还确信自己喜欢你,我便无所不能’
‘请给我一些时间好吗,等待我们长大成人’
‘等待他年桃花开时,期盼重逢会是在春季’
‘那时我会有足够的底气对你说上一句’
‘——白榆,将来我养你好吗?’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