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临又炒了两个菜,就可以吃饭了,他做了整整一桌子菜,色香味俱全,没有任何黑暗料理,算得上五星级的礼遇了。
“哥哥,坐。”裴临解了围裙招呼季柏廷,看到他拿了瓶红酒过来,“哎,你还带红酒了啊,那我去拿杯子。”
裴临去厨房拿了两只高脚杯,坐回餐桌前,季柏廷已经把酒开了,裴临看着酒瓶身上的英文字母,说:“虽然我不怎么懂红酒,但我记得这个牌子有点贵吧?”
岂止是有点贵,随便一小口就普通人一个月工资不止。
季柏廷语气淡淡:“从我爸那里顺的。”
这么贵的酒也敢顺,裴临咂舌:“那叔叔不会揍你么?”
卧槽,要他被儿子顺走这么贵一瓶酒,说不定还是珍藏版,一定要把他吊起来打。
想想季柏廷被他爸吊起来打的那的场面,莫名爽哈哈哈。
季柏廷看了眼他,从他眼神里解读出了他此刻内心的想法,浑不在意地说:“他还有。”
裴临:“”
草,这混蛋一定是在炫富!
太气人了。
裴临心里恰了个巨酸的柠檬,伸手把红烧肉推到季柏廷面前,笑眯眯地说:“这是我的拿手好菜,哥哥你尝尝。”
盘里的红烧肉码得整整齐齐,皮向外倒扣在盘子里,色泽红亮,肥瘦相间,大部分明星看到这一盘,都会哭着表示拒绝:热量爆炸。
吃一块换十天的水煮青菜不止。
在裴临殷切的目光中,季柏廷伸筷子夹了一块,肉的块头很大,一块估摸都有一两重了。
季柏廷咬了一口,一股肉香顿时在口腔中弥漫开来,在裴临巴巴的目光中,他说:“很好吃。”
真的好吃,肉块虽大,但炖得很入味,裹在外面的酱汁味醇浓厚,吃起来香甜松软,入口即化。
裴临顿时开心地笑了,从厨艺上征服对家,也是一种胜利有木有!
不是有种说法叫喜欢她就要征服她的胃么,从这点上看他以后比季柏廷更容易找到媳妇,事业放一边不说,他在家庭上比季柏廷更胜一筹机会很大。
裴临觉得自己简直是逻辑天才。
“那哥哥你多吃点。”
最好能一顿吃成猪,胖死你,让你炫富!
季柏廷大概都能猜到裴临的“险恶用心”,莞尔:“吃胖了你就脱粉了?”
“怎么可能!”裴临脸不红心不跳地说,“我喜欢的是哥哥的内涵和才华,而不是颜值,好看的皮囊千篇一律,有趣的灵魂万里挑一,哥哥就是我心中最有趣最美的灵魂!”
这一通彩虹屁,就问你晕不晕。
灌完迷魂汤,裴临又把红烧肉往他跟前推了推:“所以哥哥别怕,快吃。”
季柏廷挑眉:“以后都不脱?”
“”妈蛋,这明显是个坑啊。
吃块肉还要给他挖坑,这季柏廷也忒阴险了,说他是阴险家一点都没夸张,贬义那种。
然而牛皮都吹到了这一步,裴临硬着头皮:“必须的。”
季柏廷眼角弯了弯,顺着他的意又夹了一块。
能被他喂胖,胖成猪也无所谓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