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相信,恶火森林外的火焰结界不曾有半分改变,他们能够进出,不代表这些普通人也能够进出,又或者,那结界只容有缘人进出,这些人若是太过贪心,只怕要枉送了性命。
这便是大自然的法则,你想从它身上获取额外的东西,便要付出相应的代价,而进入恶火森林的代价……就是死。
凤语筠从头至尾都一言不发,被人围观议论让她心生不悦,只停了一小会儿,她便率先往前走去,过了街道之后才能离开魔兽村,她可没兴趣继续在这儿当猴子被人观赏。
三人很快来到街道,路过那家餐馆的时候,却恰好又遇上了那几个草包勇士,他们是没打算与人招呼,那几个草包勇士却是觉得面子下不来,一下挡住了他们的去路。
“站住!”他们心里虽然很是疑惑,却也没脸直接问出,只拿贼溜溜的眼神瞅着凌霄肩上的小雪狐,明摆是在打灵兽的主意。
“把这小东西留下,我们就放你们走!”那一副大爷的姿态,让人忍不住想要怀疑,他们是有多么强大,足够让他们能够横街打劫。
凤语筠微微挑眉,唇角扬起一抹似笑非笑的弧度,嘲讽之意明显得很,“凭你们?”仅是三个字,就将挑衅的范儿摆足了。
她不找麻烦便也罢了,麻烦自动找上门来,她岂有不应战的道理?再说了,这几个人渣实在是惹人厌,不扁个痛快,她自己这关都过不了呢!
“唉,语筠,看来,不把挡道的恶狗清除,咱们是不能继续前进了,需要我帮忙吗?”这话问得实在是没什么诚意,他摆明就是想再看凤语筠那些扁人的劲招,再次欣赏她打架的英姿罢了。
“不必,你就安心在一旁看好戏吧!”凤语筠岂会读不懂凌霄的小心思?扬唇嫣然一笑,那叫一个百媚丛生,直看得人晃了心神,凌霄微眯了双眼,只觉得眼前一道白影闪过,抬眸望去,已经有三个草包勇士被撂倒在地,连哼哼都免了,直接口吐白沫抽搐去了。
其余几人见状,全都警惕地抽出了随身的佩刀,四五个人将凤语筠团团围住,打算群起而攻之。
远远围观的村民们都忍不住担心起凤语筠的安危来,凌霄却是浅笑淡然,心中对这场打斗已经有了定论。
这种草包,给凤语筠热身都还嫌不够呢!这个丫头,到底会变得多强呢?想到这个问题,凌霄的心脏不受控制地阵阵发热,兴奋的情绪染满了全身,每一个毛孔都在叫嚣着想要看到最终的结果。
只是几次眨眼的功夫,那个草包已经全部被打趴在地,只是,那领头的人渣仍是不甘心地一剑投刺过来,凤语筠轻巧躲过,却因为突然而起的一阵风,宽袖被吹得翻开,露出了左臂上闪着寒光的金蛇。
凌霄才一皱眉,便感觉有一道异样的目光投射过来,待他循着望过去时,只见得一个黑色的人影迅速奔离。
那人显然是看到了金蛇,如此明显的闪避行为,到底有什么目的呢?
离开魔兽村之后,凤语筠一行人往火都焰城而去,那里是火族领地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集结着火族最强大的灵师,守护着皇宫和统治者。
途中经过一个叫桑桥的小镇,连续在外露宿了四五天的凤语筠一行,决定在小镇留一天,稍事休息之前再继续前进。
小镇虽然不大,却仍是很热闹,镇上民风比较淳朴,对待外来的客人也很是热情,三人才一进镇,便被热心的镇民引去了客栈,安排好了住所,天色也恰好暗了下来。
“语筠,听店里的伙计说,今晚镇上有集会,要不要出去看看热闹?”休息过后,凌霄刚要去敲凤语筠的房门,就恰好在门口遇上了她。
“集会?好啊!”她虽然是个孤儿,却也一直生活在大城市,在福利院的时候这种活动与她无缘,被父亲收养之后,却也难得有这样的机会,如今来到这个陌生的世界,倒是能真的清闲下来了。
三人都没吃晚饭,于是决定出去逛集会,顺便吃点东西,便出了客栈,外面不太宽敞的街道上,已经渐渐热闹了起来,沿街的小商小贩正叫卖的欢,老远就能看到前方的小吃摊上冒出来的白气,还有不曾闻到过的香气四下飘散。
“还真热闹。”凤语筠心里颇有些新奇,她已经不记得,自己有多久不曾这么放松过了。在原来的那个世界里,读完高中,便应召入伍,两年后进入女子特种部队,同时还在进修大学课程,每天都把时间安排得满满当当,仅有的假期,也全都用来陪伴父亲。
细细回想起来,她似乎……连逛街这种女孩子最常做的事情都不曾做过,以前会不会活得太拼了点?
可现在再想这些已经毫无意义,那个世界……已经与她无关,她现在生存的地方,是神行大陆。
“语筠,在想什么呢?”凌霄察觉到凤语筠的闪神,关心地询问了一句,却见她淡然一笑,表情是少有的轻松。
“没什么,只是想起一些以前的事情。”而那些事情,与现在的一切都没多大关系。
凤语筠是真的没有半点负担,自己的死必然对父亲是一种打击,可是,父亲今后的人生,如无意外的话,会由那个温婉的女子陪伴,不必过于担心,她该要担心的,是自己的未来。
这个世界于她而言,几乎是全然的陌生,今后的路要怎么走,她甚至都无法去细想,只是有一个坚定的信念在支撑着:一定要变强!而且,是最强!
“前面有小吃摊,我们去吃点东西吧,我饿了!”凤语筠率先往前走去,凌霄应声跟在后头,只见得一团雪迅速窜到前方,竟是赶着往那小吃摊走去。
“这小东西,倒是比我们还心急,贪吃得很呢!”原本以为,灵兽应该是吸食天地之精华,若不然,食物也该是像青草、树叶、水果这类纯天然的产物,不料,小雪狐却偏偏喜爱烹调好的食物,见他们上了餐桌就直往上蹦,吃得比谁都欢。
“呵呵,无妨,我可没想过要这小东西贡献什么,能吃能睡能玩,便是好事。”至于修灵这种事情,最应该依靠,还应该是自己,灵兽这东西,充其量也只是个辅助,若是主人不够强大,最强的灵兽,也只有可能是浪费。
“那倒也是,小雪狐这么可爱,就当个宠物养着也无所谓!”凤语筠很是同意凌霄的说法,浅笑着点点头,跟在小雪狐后头,来到一个小食摊,坐到了小雪狐占据的座位。
“小东西,你倒是机伶,还懂得要占位,一会儿给你好吃的。”虽然对宠物并没有多大的喜好,看到这般可爱的东西,倒也是情不自禁地欢欣起来。
“三位客倌,您来这儿可就对了,我老婆做的酸梅汤那可是桑桥镇一绝,三位请品尝!”小吃摊就卖酸梅汤,这食物凤语筠倒也听过,只是一直没机会喝,看着眼前色泽玫红的汤汁,空气里飘散着酸甜宜人的清香,只觉得精神为之一振,还没喝过,就已经开了胃口。
伸手端起小碗喝了一口,立时有梅子的酸爽味道在口腔里漫散开来,驱散了身上的躁热,很是舒服。
“嗯,不错!”爽快地仰头一口饮尽,毫不介意地抬起手背抹了一把嘴唇,“老板,再来一碗!”
“好咧,这位姑娘稍等!”个头矮小精瘦的老板乐喝喝地又去端酸梅汤,这边凌霄和小童也喝了起来,连小雪狐也分到了一碗,天津津有味地舔着,还渍渍有声,惹得旁边的客人侧目,小声议论着这小东西的可爱。
老板很快就端了三碗酸梅汤过来,小吃摊生意不错,他就如同小蜜蜂一般东飞西窜,还不忘记经常去后头关心一下老婆,这样的夫妻感情,倒也羡煞旁人。
凤语筠观察了一阵,嘴角不知不觉扬起一抹笑容,带着几分羡慕,谁说贫贱夫妻百事哀?这样平淡的相处,谁说不是幸福呢?
喝过酸梅汤,三人一狐一路逛着,吃了不少小吃,肚子很快就吃饱了,逛到街尾的时候,街道上的行人已经拥挤得很,凤语筠和凌霄都不是喜欢热闹的人,便寻了小茶馆准备坐下休息,却又没有空位。
三人正要出门另寻地方,茶馆里的伙计便唤住了他们,“三位客倌,那边的客人说愿意与你们同桌,三位可愿意搭桌?”人家都这么热情了,他们又怎好再却盛情呢?
“有劳!”凌霄礼貌地冲伙计点头示意,三人跟着他走到角落的一个桌位,刚好四人座,坐在那里的,是个约莫十三四岁的男孩,长得明朗帅气,笑起来更是阳光四射。
“三位若不嫌弃,一起坐可好?这桑桥镇的集会一月一次,很是热闹,这会儿再去别处怕也是寻不到座位了。”那个男孩显然是很了解这里的风俗民情,不待他们问起便主动介绍了起来。
一番寒暄之后,四人坐定,伙计很快上了几道小点,一壶清茶,便自行退开了。
“三位幸会,我叫焰晓,焰城人,出外办事,刚好路过这里,不知道……有没有这个荣幸,可以与几位交个朋友?”男孩无论是神情还是言辞,处处都透着阳光的气息,很是招人喜欢。
凤语筠对他的第一印象很好,直觉地把他当成了弟弟。
“凤语筠,幸会了,焰晓弟弟!”
“凌霄,幸会了,焰晓弟弟!”
凌霄学着凤语筠的调调,直接套用了她的句型作了自我介绍,惹得几人一阵大笑,无形中拉近了彼此的距离。
多一个朋友,也挺不错!
多了一个同伴,而且还是个热情开朗的同伴,一路上,旅途的气氛活跃不少,全都是焰晓的功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