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许是凤凌扣下的帽子实在太大,将客栈老板吓得瑟瑟发抖,一遍遍地声明自己这里绝对不是黑店,至于为什么看他们的眼神有些异样,则是纯属好奇他们的来意。
毕竟怯铃村这个地方不一般,自打他记事开始,这个村子便以古怪出了名。
“古怪?”凤凌皱着眉重复了一遍,“不过是个村子而已,能有什么古怪?”
“唉,姑娘有所不知。”老板紧锁着眉头深深地叹了口气,给自己倒了一杯茶,像是要长谈的模样。
客栈外面挂着的灯笼晃了几晃,起风了。此时的大堂已经没有客人,老板站起了身将门窗都关好,这才重新坐下开口。
他说,怯铃村这个地方是一个阴气极盛的地方,他还小的时候就听自家的长辈说过,说以那个村子为中心,方圆几里寸草不生。而更奇怪的是,从没有人见过那里的村民出村的,没有人知道他们究竟是做什么营生,但那个村子却是出了名的富庶。曾经有不少人奔着这一点前来定居,然而进村后就再也没有出来过。渐渐地,来这里的人也少了。不过让老板极为奇怪的是,近些日子以来,来这里的人倒是陆陆续续多了起来。先前是一批一批的来,这两日成了三个两个的来。
凤凌猜测,前面那一批一批来的大抵是南靖北派来的郎中,后面这三个两个的……难道南靖北还托了别人?
“据你所说,这些传闻传了数十年之久,那怯铃村适宜安居的说法又是怎么来的?”
白越的声音在耳边响起,成功将凤凌的注意力吸引,就听那老板又叹了一口气,慢悠悠说道:“因这村子的富庶乃是远近闻名,虽然到过那里的人都是有去无回,但人们总以为是村里的生活太过安逸顺遂,因此他们不愿出来,久而久之便传成了适宜安居。我也一直是这么以为的,一直到前不久……”
老板说前不久有一个小偷大概是良久没有偷到东西快要活不下去,终于将主意打到了怯铃村的头上。想着那村子既然那么有钱,那他偷偷溜进去随随便便在地上捡根草估计都是金的,那么从此以后便能金盆洗手改邪归正,真是前途一片光明。被想象中那光明的未来指引,于是乎他挑了一个半夜成功潜入了村中。只不过猜测中的金子草却并没有看到,而是看到了一片萧索。
若老板说的是真的,怯铃村方圆几里寸草不生,那么萧索便不奇怪。毕竟连他们周围的地都是秃的,没有道理他们自己的地却是有头发的。
那小偷大概也是想明白了这个道理,因此也并未失落,而是仔细地观察地形,准备溜进村民家里去寻找金子草。然而他不过才刚迈出几步,就被眼前所见震惊了。
他拐过了挡着他视线的矮房,入目却是整整齐齐排成了几队的村民,个个手中都拿着家伙,向着村外的方向而去。寂静的夜里,那么多人却没有一个人说话,他们每个人的表情都很凝重,似乎是要去做什么大事。
小偷被这样的阵仗吓得蹲在了原地不敢动弹,关于村子的各种传闻都格外清晰地响起在脑海,他就那么筛糠似的抖到了天明。他并没有看到村民们是何时回来的,总之天亮的时候,村子里似乎又有了人声,他这才跌跌撞撞地原路返回。
听到这里,凤凌算是看出来了,这个小偷虽然一开始财迷心窍使得胆量飙升,但实际却是个实打实的怂包。明明村民都集体出动给他机会了,他却放弃了大好的机会,任由自己窝在墙角抖了一个晚上,将唾手可得的光明未来弃之不顾,不是怂包是什么?
“那小偷回来以后,这件事便在附近传开了,人们都说……是妖邪作祟,因此更是没有人敢去了。所以我看着你们似乎是朝那个方向去,心中好奇,便不自觉多看了几眼,当真不是看上了你们的钱袋啊。”
凤凌点了点头,投去了一个信任的眼神,但还是不自觉地又按了按腰间的钱袋。
老板:“……”
“既说是妖邪作祟,那可有什么证据?”付天卿听了这么许久,终于出了声。
听他这么一问,那老板眼中光芒一闪,像是讲故事讲上了瘾,格外兴奋便又开了口:“证据当然有啊,老一辈的人都说那村子怪,这不,怪怪相吸,就引来了妖怪嘛!大概是十几年前了,那寸草不生的地界原本连只老鼠都没有,有一天却传出了狼叫。有大着胆子前去探查的,结果探查了三天,连根狼毛都没有看到,反而是迷了路,最后被一个穿黑衣的公子送出了山。送他们出来以后,那公子特意叮嘱了他们,说这不是他们的地盘,以后别再越界,说完转身就消失了。他们几个那时才知道,大抵他便是那头狼。即便不是那狼,也一定与那狼有什么关系。”
又是一番话絮絮说完,凤凌听完扭头打量起周围的环境。这客栈处在这样一个地方,就在老板所说的“寸草不生”的几里地之外,接待的应是过往赶路的行人。可他刚才就已经说过了,因为怯铃村的古怪,来这里的人已大大减少,方才他们进门时,大堂中其实并没有几个人。如此算来,生意该是萧条的,可这客栈看起来却不是萧条该有的模样。
在心里细细盘算了一番,凤凌重新将目光落回到老板身上,端起了面前茶盏,装作不经意地问了一句:“老板,你知道的够多的啊。”
“嘿,做这行的每日见的都是南来北往的客人,知道的少了可不行啊……”
他的话尚未说完,眼前寒光闪过,白越的扇子、付天卿的短刀一并架在了他脖颈两侧。凤凌放下了手中茶盏,点了点头:“的确啊,知道得少了确实不行。那不如,你再说说别的?你知道的……应该远不止这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