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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目前的债务融资类型中,融资租赁(F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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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alLease)认为是一种基础且通用的非银行金融形式。融资租赁指的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所需设备的具体要求选择合适的供货方,向供货方购买相应的设备,并租给承租人使用的一种金融形式。
融资租赁模式涉及三方当事人,即出租人、承租人和供货方。这三方当事人共同参与的融资租赁活动需要签订两种合同,一种是出租人与供货方签订的供货合同,一种是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根据供货合同的约定,出租人向供货方购买承租人指定的设备;根据租赁合同的约定,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设备租金后,在租赁期内承租人享有设备的使用权,出租人享有设备的所有权。
租赁期结束后,如果承租人已经根据合同约定支付租金并且履行了所有义务,对于未能通过约定进行明确的设备的归属问题可以通过补充协议进行约定;如果无法达成补充协议,而且不能通过交易习惯或合同相关条款进行明确,设备的所有权仍然归出租人所有。
从以上关于融资租赁的介绍中不难看出,融资租赁作为一种新型的金融产业,集融资、融物、技术更新以及贸易等事项于一体。由于融资租赁将融资与融物相结合,所以在出现某些情形时,出租方可以根据需要将已经出租的设备进行回收和处理。因此,融资租赁是一种十分适合中小企业的融资形式。与其他的融资方式相比,融资租赁不仅融资方式比较灵活,而且能够持续的期限较长,还款方式也不会带来太大压力。中小企业采用融资租赁能够获得的可支配资金的使用期限长达三年,比一般的银行贷款更具有优势。在还款方面,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承受能力进行分期还款,不会因为短期的资金压力导致资金链断裂。
不过,这并不意味着融资租赁方式对所有的中小企业都适用。相对而言,融资租赁对两种类型的生产、加工型中小企业较为理想:其一,企业为了扩大销售渠道需要购买设备扩大生产规模;其二,企业市场前景良好但出现了暂时的困难。
◆融资租赁的主要特征
融资租赁的特征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如表3-15所示。
◆融资租赁的类型划分
从理论上来讲,融资租赁模式可以按照以下三种方式进行分类。
(1)按照租赁目的与投资回收方式来划分。
按照租赁目的与投资回收方式,融资租赁可以分为融资性租赁与经营性租赁两种模式。
融资性租赁可以称为金融租赁,指的是当事人约定由承租人选定第三方供货人,出租人按照承租人的要求向第三方供货人购买指定设备。承租人向第三方供货人支付租金,获得设备的使用权。在长期租赁过程中,承租人通过收取租金的方式收回部投资或者大部分投资。
经营性租赁指的是出租人在短期内向承租人出租设备,并向承租人提供设备保养维修服务。在这个过程中,承租人可以随时解约。在这种模式下,出租人想要收回租赁设备的投资,需要不断地向不同的承租人出租设备。
(2)从征税角度来划分。
从征税角度看,融资租赁可以分为节税租赁和非节税(销售式)租赁两种模式。
节税租赁指的是可以享受税收优惠的租赁,又称为真实租赁。非节税租赁指的是不能享受税收优惠的租赁。这种融资租赁模式划分的依据是政府设置的节税条件,目前主要在美国应用。
(3)按照出资比例来划分。
按照出资比例,融资租赁可以划分为单一投资租赁和杠杆租赁。
单一投资租赁是一种比较传统的租赁方式,指的是出租人独自承担购买租赁设备的所有投资额。
杠杆租赁指的是出租人出资部设备金额的20~40,就可以获得设备的所有权,享受100的设备投资优惠,剩余的资金可以通过设备抵押的方式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贷款需要以设备和租赁费为保证,同时需要出租人以设备第一抵押权和设备租金受让方为担保。凭借费用低、综合效益好、可以享受税收红利、租金回收安等优点,这种模式在飞机、轮船、通讯设备和大型成套设备的融资租赁中得到了广泛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