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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依法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向证监会提交股票发行申请之前,必须由具有主承销资格的证券公司进行为期一年的辅导,辅导程序、辅导内容具体分析如下。
◆辅导程序
(1)聘请辅导机构,即具有保荐资格的证券经营机构或者其他经有关部门认证的机构。
(2)找到合适的辅导机构签署辅导协议,前往公司所在地的证监局办理辅导备案登记手续。
(3)开始辅导之后,辅导机构以3个月为周期向证监局报送辅导工作备案报告。
(4)辅导机构在辅导过程中要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建议,督促公司进行整改。
(5)对于接受辅导的人员,辅导机构要进行一次甚至多次书面考试。
(6)辅导结束之后,股份有限公司向当地的证监局提交辅导评估申请,请证监局验收接受辅导成果,获得证监局出具的辅导监督报告。
(7)在辅导期满6个月之后的10天内,股份有限公司要向社会公告接受辅导、准备发行股票的事宜,至少要在当地2种主要报纸上连续公告2次以上。
◆辅导内容
(1)辅导机构要督促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5以上(含5)股份的股东(或其法定代表人)接受培训,面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
(2)辅导机构要督促股份有限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公司治理基础。
(3)辅导机构要对股份有限公司在设立、改制重组、股权设置和转让、增资扩股、资产评估、资本验证等方面的合法性、有效性问题进行核查,明确股份有限公司的产权关系,确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符合规定。
(4)督促股份公司独立运营,确保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相互独立,有明确的主营业务,形成核心竞争力。
(5)辅导机构要督促股份公司明确与控股股东以及其他关联方之间的关系。
(6)辅导机构要督促股份公司建立并完善内部决策和控制制度,形成有效的财务制度、投资制度、内部约束与激励制度。
(7)辅导机构要督促股份公司建立健公司财务会计管理体系,杜绝会计造假等行为的发生。
(8)辅导机构要督促股份公司明确业务发展目标,形成明确的未来发展计划,围绕募股资金的投向及使用制定明确的规划。
(9)辅导结束时,辅导机构要对股份公司是否达到发行上市条件进行综合评估,并辅助公司做好IPO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