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部分 墙倒众人推2什么叫罚不责众?(1 / 1)

就是这么凑巧,一场大队内的足球比赛,小付代表本中队上场,韩浩得知小付上场,他不会踢足球,可为了在报复小付,他硬着头皮上了场。懂得体育赛事的人都了解,竞技类比赛经常在赛场上发生身体碰撞和接触,偶有受伤也都是再平常不过的事,本就瘦弱的韩浩偏偏主动要求当前锋,目的就为了制造机会跟小付发生摩擦,结果比赛不到半场就发生了意外。

小付一方正处于零比一落后局面,想拼尽全力把比分追回来,结果争抢的时候就和韩浩撞在一起,韩浩被撞翻在地。

被撞倒的球员,如果不是因为对方犯规或者其他目的,多数选择爬起来继续比赛。韩浩爬起来后第一件事不是继续比赛,而是冲过去趁小付不注意,从背面给了他一拳。这就是明显犯规了,小付也不干了,二人就在赛场上厮打了起来(这时候韩浩就不用认怂了,因为场上人多啊,最坏的结果也是被拉开,肯定吃不了亏),双方球员各自拉走各自的队友,本以为这件事就算了,哪知道阴险的韩浩还留了后手……

前文中提到过,韩浩可是个培养消费者的好手,既然懂得培养消费习惯,那肯定懂得如何煽动围观群众……现场一片混乱,骂声一片,场边的围观群众也卷入对骂的队伍中,韩浩觉得时候到了,大声喊道:“卧槽,你们二中队的人玩不起?输不起就别玩了,欺负我们中队没男的!哎,一中队的老爷们,二中队欺负人了,去干他们!”说完朝对方球员无差别攻击。本来劝架就能稳住的场面,经过韩浩煽风点火,场上火势一转,双方球员开始了火拼。

学校里都是十八九岁的年轻人,都在血气方刚的年龄,平常经常参加训练,早就渴望战斗……经过这么一煽动,场下的人见状也参与了进来,结果导致两个中队的人打了起来。韩浩目的得逞了,他从人群中一把揪住了小付……

一中队场上的人员少,有学生跑回去“摇人”,宿舍楼上的男生拿着“兵器”加入了这场难得的群殴中。二中队的老师为防止本中队的学生参与,做了个错误的决定,把宿舍楼的栅栏门锁了起来,这就导致二中队的“援兵”无法奔赴前线“支援”,而一中队的“增援”正在源源不断地赶来……

混乱的战场本来就无法控制,现在又变成一边倒的状况,二中队的人发现情况不妙,选择马上改变战术,场上跑的跑散的散。有些人直接跑出学校,有些人为了求生躲进女生宿舍,有些受伤的被队友背着迅速撤离战场,躲进教学楼的办公区域。

满脸是血的小付被同学架着跑向教学楼躲避,后面追兵紧穷追不舍,为首的肯定是韩浩。有人提议直接躲进二楼的财务办公室,几人刚进财务室马上关了铁门,任凭外面的人疯狂的砸门。财务室的工作人员被眼前的景象吓得瑟瑟发抖,哪见过这么大的场面,虽说有铁将军把守,但铁门也只是用来防君子的,根本放不了洪水猛兽。眼看着铁门因外力发生变形,外面暂时停下了“攻城”,这时候有人担心铁门支撑不了多久,几个工作人员趁伤员止血的时候,悄悄打开了铁门跑了。就在铁门被打开的一瞬间,人流如同潮水般涌入财务室,倒霉的伤员还没来得及包扎伤口,就被敌军围住了,结果就不用想了,旧伤未好又添新伤。

获胜的几人以胜利者的姿态凯旋归来,韩浩成了英雄人物,被鲜花和掌声环绕的感觉很好,人群中有人高喊“浩哥”,这让韩浩的虚荣心迅速爆棚。而财务室的“伤员”,全部被救护车送去医院进行抢救,小付伤的最重,断了三根肋骨,牙齿脱落两颗,身上多处软组织受损,外加脑震荡。

韩浩天真的认为“法不责众”,任凭老师各种问询,打死都不承认自己的所作所为,更不可能承认自己是组织者,究其根本,韩浩根本没拿这种事当回事,心想不就是打了个人吗,谁看见人是我打的了?还是参与者能证明是我干的?

当他还在为自己的战绩得意洋洋之时,一天后事情发生了转机。斗殴地点可是在财务室,财务室里除电脑、票据和文件之外,还有些什么呢?经过详细统计,此次斗殴事件,导致财务室丢失五万余元,而财务室是学校里除了正门之外,唯一配有二十四小时监控的地方。校领导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本着负责的态度,果断选择了报警,但为了颜面,希望警方低调处理此事。俗话说术业有专攻,蜀黍没费多少时间就查出个水落石出,钱是被打人者趁乱偷走的,警方很快将锁定的人员带走审查。

偷钱韩浩可以撇清关系,群体斗殴事件肯定脱不了干系。毕竟是因他而起,且现场有不少人受了轻伤,外加小付的父母通过各种渠道向学校施压,纵使韩浩想当鸵鸟,校方也不可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综上所述,在涉及个人利益的前提下,没有坚不可摧的友谊,如果有,那就说明利益太轻了。起初韩浩和几个参与者商量对策,警校的老师可不是警察,在没有详实证据的情况下,最多也就只能给我个记过处分,这是最坏的结果了;如果说往大了追究,那现场所有人一个都跑不了,真如果那样的话,对于校方来说,工作量过于庞大了,最后也只能不了了之。“一根绳上的蚂蚱们”也觉得有道理,也就选择支持了韩浩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