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紫颖收回手,快速放兜里,双目左顾右盼。
“我自己不小心碰到的,已经快好了。”
“是不是你那个可恶的前夫又过来纠缠你了?我不是说了吗,如果他对你造成了人身伤害,你打我的电话我安排人保护你。”
芊默马上想到了。
前世王紫颖入狱就是因为不堪她前夫暴力骚扰,对她们母子俩的人身安全造成了极大威胁,最后被逼走投无路了,才挥刀反击锒铛入狱。
“不是的”王紫颖不敢说,芊默却一把抓过她的手,不顾她的反抗把手拽到自己眼前。
这一看气死芊默了。
就连边上的小黑都看不下去了。
本来应该是白皙的女人手,被烫了好几个烟疤,这种伤不能包扎只能涂药,看起来恢复的不好,有一处像是要化脓感染,就算是愈合后也会留下丑陋的痕迹。
见眼前的这女人瘦小弱不禁风,竟也有如此牲口对这样的弱小下手,小黑十分不齿。
“报警了吗?”芊默问。
王紫颖点头,忍不住心里委屈哭了出来,用受伤的手捂着脸哭诉。
“我不想把你卷进来,你别问了。”
她知道芊默是好心,可就因为这是她和孩子的贵人,她才不敢给芊默打电话,那个男人是无赖,什么事儿都做得出来的。
“你不告诉我也可以,我自己去警察局打听,这事儿你瞒不过我的。紫颖你别怕,在我地盘上没有人能动你,这是我爱人,这是他的证件。”
芊默在小黑身上摸啊摸,小黑自己把证掏出来了。
百姓看到穿制服的总会有莫名的踏实感,芊默又软磨硬泡的,王紫颖顶不住压力这才说了出来。
她换了工作,又搬了家,以为能躲过那个可怕的恶魔,跟儿子踏踏实实过几天好日子,刚开始那一个月的确挺好。
她花钱仔细,干活也卖力,老板给她涨了工资,一个月算下来存了1000多块钱,儿子胖了,自己也舒坦,感觉一切都有希望,生活有奔头了。
她给儿子找了个幼儿园,可没想到半个月前,她接儿子的时候,在马路对过看到了那个男人,他在冷笑,他对着她冷笑。
那时感觉天塌下来了,她想带着孩子跑,可是无路可跑了。
眼看着那男人一步步走过来,她整个人都崩溃了。
那男人见面二话不说对着她就是一耳光,吓得孩子当场就哭了,路上那么多人看着,谁也不敢吭声,那男人恐吓她说出工作地址和住址,还威胁她带着他过来,不说就在她手上烫烟头。
王紫颖被烫了好几下,就在这时有个路人实在看不过去挺身而出,她趁机领孩子跑了出来。
结果就是单位也不敢去了,在家睡觉枕头也塞着刀,忐忑过来几天,一闭眼就是那男人冷笑狰狞的脸,她这次真感受到了死亡的威胁。
那男人好像疯了,笃定主意要折磨她。
王紫颖回来后报警了,可是警察也找不到那狡猾的男人的藏身点。
就算找到了又如何呢?
关他十天半个月出来了,更加变本加厉折磨她们母子。
孩子幼儿园不能去了,被她关在家里,母子俩犹如惊弓之鸟,孩子这两天发烧她都不敢带着出去看病,只能晚上蒙着脸去附近的诊所开点药回来给孩子吃。
“我总觉得那个男人就像是毒蛇,在黑暗里等着咬我,他可能会出现在任何场所,学校,医院,繁华的街道”
王紫颖说得瑟瑟发抖,心理阴影十分严重,这已经造成应激障碍了,芊默庆幸她这时来了,再晚来点就要出事儿了。
“你别怕,我在这没人敢动你,所以你这次叫我回来,是想算清房租后,领着孩子躲起来?”
芊默猜到了她的心思。
王紫颖的确是不敢住了,她怕那渣男找上门,放火烧房子这种事他做得出来,就想着把欠芊默的房租水电什么的都结算了,领着孩子找个没人的地方,哪怕是乡下都行。
每天活在惊悚之下,整个人的精神状态都不好了。
“哪儿也不用去,我保证你们母子的安全——小黑”芊默看了眼于昶默。
小黑点头,他马上找人查那个渣前夫的下落,包括过往前科什么的,一并查了。
如果那家伙之前有案底就好办了,直接抓他个人赃并获送进去接受再教育。
芊默跟小黑领着这对可怜的娘俩去了儿童医院,挂了急诊,给孩子检查了下。
还好小孩只是寻常的感冒发烧,验血后对症下药养几天就没事儿了。
回来后安顿好了孩子,芊默又给王紫颖做了个简单的心理干涉,查到她的情况不乐观。
已经到了这个阶段,一两次心理治疗肯定是不够的,已经要把人折磨疯了。
估计芊默再晚回来点,说不定前世的悲剧又会重演。
在女性犯罪的案例里,有很大的比例都是这种被家暴走投无路后走上极端。
可能很多人不理解,说被家暴了离婚了不就完事儿了吗?还有人问,为什么不擦亮眼睛,非得找个渣男。
这就是白天不懂夜的黑,家暴这种事从来都是温水煮青蛙,等发现时已经被煮熟了,失去跳出去的能力。
那些不离婚的,可能正在遭受死亡的威胁,家暴者会想出各种威胁手段,有时候是孩子,有的更直接,离婚就整死你。
就算跟王紫颖这样鼓起勇气离婚成功了,真的逃出死亡威胁了吗?
并没有。
家暴者的控制欲会让他(她)们把(前)配偶当成自己的所有物,就像是物品一样,就算看不上也不能让她(他)跑掉,各种威胁和骚扰从不曾离开。
就算报警,也很难摆脱,在真正伤害造成之前,对于威胁恐吓大多是口头教育批评,最多关几天就出来了,等到出来后就是变本加厉的报复,等到伤害真正造成再去介入,已经晚了。
芊默最痛恨这种对女人下手的渣滓,既然遇到了,就没有不管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