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静姝稍微想了想,就明白了霍旬的意思。
看来这些来访人员里的还真的有人和郑世忠有关系。
可郑世忠现在人藏在山里,真的能和他们联络上吗?
于静姝觉得,郑世忠虽然狡猾,但他一个旧时的太监,岁数又那么大了,还真未必会了解什么高科技。
像是那种科研大佬,利用简陋材料做无线电之类的能力,就不像是郑世忠这类人能具备的。
这种情况下,郑世忠想要接收外面的消息,肯定是得通过点什么。
要么就是见面,要么就是像马志海那样,通过一些可以送信的动物,把情报送到对方手上。
这么一来,一旦郑世忠自己忍不住,想要和别人联络,暴露的可能性就很大了。
不过要说敌特的人能自己找到郑世忠,这倒不见得。
毕竟郑世忠也不知道自己的下线有多少已经暴露在公安眼前,对他来说,最安全的方式,就是不把自己的行踪暴露给任何人。
包括他的同伙。
于静姝在服务员上菜的时候,若无其事地往隔壁桌看了一眼,脸上带着玩味的笑,意有所指地问霍旬,“你说,他们谁是领导,谁是下属啊?”
这话听起来,像是对周围的来访人员的上下级关系感兴趣似的,实际上问的却是另一个问题。
隔壁桌一共四个人,其中三个都对于静姝的话没什么反应,只有一个人的表情,好像听懂了于静姝的话似的。
霍旬意识到这个人听得懂中文,很明显地往几人的方向看了一眼,打量了一下他们的穿着,然后对于静姝说道:“看样子,应该是平级吧!”
毕竟离得那么远,平时也很难经常联络,与其说是上下级,不如说是两个目的不同、各怀鬼胎的人恰好在同一件事上臭味相投了,于是就凑到了一起。
说是合作关系更为恰当。
之后于静姝和霍旬没再提起隔壁桌,也没提起任何能引起隔壁桌警觉的事,只是说了一些家常话,吃过了饭,就离开了秋林西餐厅。
等走得远了,于静姝才问霍旬道:“这些人也没什么理由去乡下吧?要不你……”
霍旬揉了一下于静姝的头顶,说道:“我如果留在哈尔滨监视这些,长久不回村,就太反常了,容易引起其他人注意。师长派了其他人跟进他们的行踪,等他们有了异动,才会有新的任务给我。”
两人这才坐上货车,往回村的方向走了。
……
几天后,霍旬就接到了一个电话。
打电话的不是别人,正是程望舒。
大概是怕引起来访人员的警觉,军区没有派大小伙子过去,而是派了程望舒过去,假扮成被派来陪同来访人员的工作人员,混在一群人当中,偷偷监视着来访的人。
程望舒耐心监视了没几天,就发现有人按捺不住了。
“四个人里面,有一个姓河下的,今天上午偷偷去见了一个人,我细查之后发现,这个人竟然在邮局工作,专门负责收发电报。我猜他可能会用电报传递消息,那么接收电报的那一头,应该会有一个电报员,专门和他接应……”
霍旬挂断电话后,就把猴子几人叫了回来,开始排查镇、县里的电报局。
“发到镇里是最方便的,毕竟县里的人到了这里都算生面孔,但镇里人却有很多人有乡下亲戚,以探亲为理由和村里的下线联系也顺理成章。”
“但是镇里邮局只有一台电报机,敌人这么安排虽然可以截获发到镇里的所有电报,但一旦这事被调查,这个电报员就百分之百会暴露。而县里的邮局就不一样了,一个县里邮局就有好几个,里面还不止一个电报员,藏在里面就会变得很容易。”
“既然这样,就只能多派一些人去盯梢儿了。”
“那我去联络一下潘成庆,让他和县里的派出所沟通。”
猴子几人闲了这么久,终于来活儿了,一个个的都摩拳擦掌,随时准备着把可能被引出来的郑世忠按倒在地。
然而当县里秘密抓捕了一名电报员之后,截获的电报却出乎了他们的意料。
那个河下根本就没想过联络郑世忠。
他从同伙那里了解到郑世忠的处境之后,就决定弃车保帅,直接将亮珠镇那里的人放弃掉,重新换个地方,发展新的下线。
说白了,河下和郑世忠的目标毕竟是不同的。
郑世忠或许是觉得自己在满清的手中受到了非人的对待,仅仅只是和他们平起平坐还不够,所以就想取代他们的位置,做一回人上人,心里才能平衡。
比起这种有些情绪化的目的,河下的目的就显得更加冷血、理智了。
他应该本来就清楚无论是郑世忠还是别人,都不可能真的成功,但却可以长久地在很多小事上影响社会的安定,动摇普通老百姓的心。
他的目的就是长长久久地给霍旬这些军人制造麻烦,让他们在这些敌特身上浪费精力,甚至流血牺牲。
典型的“干不掉你也不让你好过”的心理。
所以对于河下来说,郑世忠是死是活根本无所谓,因为这天底下,还有无数个,可以用利益收买的“郑世忠”。
“那这个电报……”猴子看向霍旬,欲言又止。
霍旬突然笑得有点坏,“这么好的消息,怎么能不让村镇里的敌特知道呢?”
如果亮珠镇的敌特知道自己潜伏这么多年,却变成了废棋,恐怕心里会很不甘吧?
毕竟河下为了鼓动他们,应该少不了要在资金上支持他们,现在他们被放弃了,不就说明他们再也得不到金钱的支援,却又不得不在这个小地方吃苦耐劳,当一辈子普通人了吗?
霍旬相信,这些人当中,总有一些从前日子过得不错,却为了泡影般的滔天富贵而入伙的人。
他们如果知道了电报里的内容,一定会暴跳如雷,觉得自己损失惨重的。
毕竟他们连从前优渥的生活都放弃了,总不可能是为了一辈子都留在这里吃糠咽菜的吧?